末后审判的大白宝座
启示录在本书对《启示录》20:11—15的叙述中,末后审判的大白宝座是最终审判发生之处,也是其象征。经文描绘死人站在上帝面前,旧天地随即逃避;接着描述书卷被展开,人按行为受审,并提到记载属神之人名字的生命册。这个场景的决定性意义,在于普世审判与最终区分汇聚于此——凡名字没有记在记载属神之人名字的生命册上的人,都被扔进火湖。
外观及其在事件次序中的位置
宝座以「大」和「白」两个特质来描述,但经文没有进一步说明它的形状、材质或周遭环境。其规模是通过宝座前发生的事表现出来的——大地和天从坐在宝座上的那位面前逃避,甚至无处可寻。这个场景剥去日常尘世生活的背景,使死人站在一种叙事呈现为无法逃避的权柄面前。
本书把这场审判安排在一千年结束、撒但被扔进火湖之后。因此,这场审判属于《启示录》的最后阶段,而非作者安排在大灾难时期内的较早审判。宝座的叙述之后,接着宣告新天新地。在这样的次序中,审判结束旧世界的历史,为应许的新创造铺路。
书卷与审判
经文描述死人,无论大小,都站在上帝面前,书卷也被展开。经文没有区分被召来者的等级或地位;其措辞涵盖所有死人。书卷记载着审判他们所依据的内容,明说审判的准则是各人所行的事。因此,审判被描绘为针对个人且要求个人负责,而非脱离个人一生的笼统裁决。
另有一卷书与这些记录一同展开——记载属神之人名字的生命册。在这个场景中,两类书卷各有不同作用——展开的书卷提供按行为审判的依据,而记载属神之人名字的生命册则标示那些名字记在其中的人。经文没有解释记录如何编成,也没有说明名字如何被记入;但经文明言,名字不在记载属神之人名字的生命册上的结果。作者后来的评论把名字记在这册上与上帝借着耶稣基督的血赦免罪联系起来,并指出这种赦免是免受定罪的关键。
死人及最终结局
这个场景列出海、死亡和阴间都交出其中的死人,强调受召者涵盖的范围。死人不会因为死在海里,或被死亡和阴间拘留,就被排除在外;所有人都被带到审判中,各人也都按自己的行为受审。这些权势交出死人的景象表明审判无所遗漏——死亡的领域没有任何一处能置身其范围之外。
这场审判也终结死亡和阴间的权势。它们被扔进火湖,经文称火湖为第二次的死。凡名字没有记在记载属神之人名字的生命册上的人,也要去到同一处。这些结局使这场审判有别于先前的大灾难审判——经文在此描述死人最终的归宿以及死亡本身的败亡,而非另一场暂时的灾祸。
在本书中的诠释作用
末后审判的大白宝座是作者解读《启示录》末后时间次序的核心。本书主张,《启示录》的编排并非完全按照时间顺序,因此必须重建其事件次序;然而在结尾部分,审判发生在千年统治之后、新天新地创造之前。这样的安排使宝座成为一道门槛,连接对死人的审判与应许的永恒居所。
作者将这个场景转化为一种呼吁,劝人省察自己的生活,并持守对上帝的忠心。这一呼吁源自经文把书卷所记的行为与一个决定性问题并列——一个人的名字是否记在记载属神之人名字的生命册上。因此,在作者的预言纲要中,宝座不仅是未来事件发生的场所,也是本书的警告与坚忍呼召所指向的终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