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议会对美洲殖民地的统治关系

常识

英国议会对美洲殖民地的统治关系被描述为一种政治依附,其权威已变得难以维系——殖民地承受议会与国王共同提出的统治主张,却无权掌控自身法律、安全与对外地位。托马斯·潘恩追溯这一关系如何从一度尚可辩护的联系变成和平与自治的障碍,并以建立在代议制和权力共享基础上的大陆宪制秩序与之相对。

权威与和解的破裂

潘恩首先提出,持续滥用权力会促使人们质疑统治权是否正当。由于国王以自身权力支持议会的主张,而殖民地又受两者合力压迫,人民有权审视这两种主张,并拒绝其中任何一种篡权行为。因此,这种关系并非仅仅是围绕某项具体政策的争端;核心问题在于,这些机构是否有任何一方对殖民地拥有正当权威。

敌对行动的爆发改变了争论的条件。在战事开始之前,主张武力者与主张友好者对于如何维持同大不列颠的联合意见不一;武装冲突开始之后,潘恩认为先前的方案已被事态发展所取代。他坚持认为,仅仅换个名目恢复过去的联系,并不能重建信任。依他所述,和解会使殖民地继续暴露于曾助长危机的同一政治权力之下。

这一论证也否认祖先渊源足以成为继续臣服的理由。潘恩指出,美洲人口并非全都源自英格兰,并称英格兰是殖民地唯一母国的说法狭隘而不宽厚。即使所有殖民者都拥有英格兰血统,他认为,这也无法决定政治权威归属。他以法国人征服者威廉为例,揭示根据人口来源决定应由哪个国家统治他们的主张荒谬至极。

立法、距离与帝国利益

潘恩认为,最直接的宪制危险是国王对殖民地立法拥有否决权。如果殖民地未经王室许可便不能制定法律,其自治能力就取决于一个他称为敌视自由、倾向专断统治的权力。政治臣服既可以通过剥夺立法权实现,也可以通过从外部强加法律实现——无论哪种方式,殖民地都无法可靠地塑造自己的制度。

潘恩进一步主张,王室会利用其权力,使整个大陆在政治和物质上保持从属地位。他说,英国只在美洲利益符合自身目的时才会考虑这些利益,并可能在殖民地发展与英国目的冲突时加以压制。他甚至认为,废除强制性措施也可能是一种恢复英国统治的策略,使英国得以逐步重获政治控制,而非诉诸武力。依照这种观点,冲突暂时缓和并不能消除谁来统治的问题所引发的根本争端。

距离使问题更加严重。潘恩认为,殖民地事务范围广泛且错综复杂,难以由远在数千英里之外、对当地情况知之甚少的政府妥善管理。他描述了这样的过程——请愿书必须跋涉三四千英里,等待数月才有答复,之后还得再花数月作进一步说明。这种延误使帝国行政不仅遥远,也不适合满足大陆的需要。他将由王国照管的小岛与由一座岛屿永久统治的大陆加以对比,把地理条件转化为有关政治能力的论据——他由此得出结论,英格兰与美洲分属不同的体系。

战争、贸易与国际地位

依附还会使殖民地卷入欧洲冲突。潘恩认为,臣服于英国会把美洲拖入与其本无独立恩怨的国家之间的战争与争端,损害它本来能够维持的友好关系与贸易。由于欧洲是重要市场,他主张避免与欧洲列强建立片面的政治联系,并保持一种立场,使美洲能够开展贸易而不沦为英国政策的工具。依他所述,殖民地依附使整个大陆成为英国政治盘算中的一个砝码,并且每逢英国开战,殖民地贸易便反复面临风险。

这种关系还使殖民地无法以获承认的一方身份参与国际外交。潘恩认为,只要美洲自称是英国臣民,其他列强就难以像调停两个独立国家之间的战争那样调停这场冲突。他推断,法国或西班牙几乎没有理由帮助一个仅仅想修补并加强其与英国关系的人民。而只要殖民者一面声称自己是英国臣民,一面反抗英国统治,外国政府就可能把他们视为叛乱者,而非可以进行谈判的国家。

因此,潘恩将公开宣布独立视为一项实际的外交举措,同时也是一场宪制决裂。向外国宫廷发布的宣言可以阐明殖民地的不满、为求补救而作出的和平努力如何未获成功,以及他们希望同其他国家和平贸易的意愿。他认为,这样的声明比再次向英国请愿更有作用——独立能使整个大陆跻身国家之列,并使外国调停、承认与贸易成为可能。

从殖民地权威到大陆制度

潘恩提出的替代方案并非仅仅取消英国统治。他主张以能够代表整个大陆及其各个殖民地的制度,取代帝国统治关系。他的构想要求每年召开有一名主席的会议,代表名额依殖民地情况确定,并由大陆会议主持处理国内事务。这项提议通过把地方代表与大陆机构相连,而不是把权力交还给遥远的立法机关,来应对规模问题。

他还为大陆会议提出了具体方案。每个殖民地将划分为六、八或十个选区并派出代表,每个殖民地至少派三十名代表,整个大陆会议至少有三百九十名成员。大陆会议将从抽签选出的一个殖民地的代表中,以投票方式选举主席;之后的历届会议依次排除已经用于此项选择的殖民地,直至十三个殖民地都轮流参与这一程序。要使立法案获得多数通过,至少须取得大陆会议五分之三成员的支持。这些安排旨在使大陆权力具有代表性,同时防止主席职位永久落入某一个殖民地之手。

潘恩还提议召开一个临时的大陆制宪会议提案机构,以建立新秩序。该机构将由二十六名大陆会议成员组成,每个殖民地两名;每个议会或省级制宪会议派两名成员;每个省再派五名人民代表。这一安排旨在把政治经验同公众授予的权力结合起来。会议将起草一份大陆宪章,规定大陆会议和各议会成员的选举方式、开会时间以及管辖权划分。宪章还将保障自由与财产,包括按照良知自由实践宗教的权利;之后会议将解散,把治理职责留给依据宪章选出的机构。

这一宪制构想回应了潘恩所指出的现有代表制度缺陷。他警告说,代表人数过少或分配不均,可能让少数人统治整个省。作为例证,他讲述了宾夕法尼亚议会审议联合会成员的请愿书时,现场只有二十八名成员;巴克斯县的八名成员投票反对,而切斯特县的七名成员若投下相关票数,便可能让这两个县决定全省的立场。他还批评省级代表在少数人批准之后便受到指示,认为这种做法表明,把公共权力交给无法充分代表民众的机构是危险的。

这种关系终结的意义

潘恩主张结束依附,依据的不只是眼前的不满。在他看来,现存的联系阻碍立法、削弱有效行政、危及殖民地繁荣、损害贸易,并使整个大陆无法公开同其他国家交往。他还担心,不稳固的和解会使殖民地容易再次陷入内部冲突。相较之下,独立被描述为建立大陆政府、维持和平的必要条件,也是一种公共权力的根基;这种权力建立在宪章之上,而非世袭权力或外部权力。

因此,这一关系的决定性变化,是问题从殖民地如何与英国和解,转变为它们能否作为一个大陆自治。潘恩提出的制度方案使这一转变具体化——选举产生的代表、定期召开的会议、轮流担任的领导职务、特别多数门槛,以及在划分管辖权的同时保护权利的宪章。在潘恩的论证中,英国议会对美洲殖民地的统治关系终结时,取而代之的并非另一个帝国保护者,而是争取政治独立的主张以及大陆自治的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