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责任与私人利益之争
社会契约论这一脉络展现了公民身份、政府与公共财政中共同义务和自利之间的张力。
increasing
Bearing strength in each event
decreasing
公共责任与私人利益之间的较量

自我保存的开端
自然主张
每个人首先关心自身的保存,并判断保障自身所需的手段。这种独立性说明,政治权威不能被想当然地视为理所当然。
结社的挑战
公民生活必须协调自利,却不能否认自利。卢梭的政治方案寻求共同保护,使公民也能认识到这种保护同样服务于自身。
共同利益凝聚众人

共同利益凝聚众人
差异之中的共识
当个人利益有所交集时,政治联合便成为可能。共同之处构成社会纽带,却不必抹去每个人的私人目标。
公共治理方向
国家应以这种共同基础施政。若公共权力只服务于统治者或派系,便会丧失正当性。
公共职责与私人利益之争

私人利益左右投票
问题发生转变
公民投票时,可能会为了个人或派系利益,而非国家利益。这样一来,投票所回答的便可能是一个伪装成公共问题的私人问题。
公意依然存在,表达却遭阻碍
卢梭指出,公意只是被遮蔽,并未消失。公民不再追问什么是共同利益之时,政治失灵便由此开始。
公共职责与私人利益之间的争夺

官员面临相互冲突的动机
公职与团体利益
行政官员拥有个人意志、政府的集体意志以及人民的主权意志。这些动机并不会自然地彼此一致。
制度性危险
随着政府自身利益增长,行政执行可能转变为支配。公共职责要求建立相应制度,使受委托的权力从属于人民。
公共责任与私人利益之争

公共责任需要公民品格
仅有法律并不足够
卢梭认为,如果公民和统治者把共同利益视为与己无关之事,那么良好制度便无法稳固运作。道德习惯支撑着公共规则。
调和公共与个人
公民德性使个人行为与共同义务相协调。唯有公民自觉履行责任,而非仅靠恐惧强制执行时,国家才最为强大。
第一卷第二章,论个人的自然独立
第二卷第一章
第二卷第三章,公民审议公共事务之时
第三卷第二章,政府逐渐形成团体意志之时
《政治经济学论》论述正当治理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