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精

神奇动物在哪里

地精是一种常见的花园害虫,虽然体型不大,外形显眼且像人,却不因此取得“类人者”的地位——魔法部将它归入野兽。该条目除了提供驱赶地精的实用建议,也将这一内容与魔法社会如何划定并重新划定类人者和野兽的界限这一更广泛的历史联系起来。

外貌与栖息地

地精常见于北欧和北美各地的花园。它们身高可达一英尺,脑袋比例偏大,脚部坚硬且骨节突出。相关描述简短而实用——它通过体型、独特的外形和花园中的栖身之处来辨认这种常见害物,并未将它描绘成罕见或偏远的生物。

分类与法律地位

地精类人的外表,使它与一个长期以来备受关注的问题相关——哪些魔法生物算作“类人者”,因而应享有法律权利并在治理中拥有发言权。早期的定义很粗略。十四世纪,布尔多克·马尔登颁布法令,规定魔法社会中任何用两条腿行走的成员都算作类人者。这项规定将许多其他生物排除在考虑范围之外,也被证明不足以作为让非巫师成员加入巫师议会的依据。

马尔登的继任者埃尔弗丽达·克拉格夫人尝试采用另一种标准,希望通过以能否说人类语言来界定类人者,与其他魔法生物建立更紧密的联系。这种做法同样未能解决一些棘手的个案。直到1811年,新任魔法部长格罗根·斯顿普才颁布了一项为魔法社会大多数成员接受的定义。依照由此确立的区分,地精虽然外形类人,却仍被明确归为野兽。

因此,这套分类体系的界限并非只是对生物身体特征的描述。历次规则分别将直立行走或用人类语言交流等特征作为取得法律和政治地位的标准;地精的归类则表明,仅仅与人类相似,并不足以使其获得接纳。依照斯顿普确立的制度,魔法生物管理与控制司分为野兽司、类人者司和灵体司;地精属于其中第一个行政类别。

将地精赶出花园

条目介绍了两种将地精赶出花园的方法。可以抓住地精转圈,直到它头晕,再把它扔过花园围墙。也可以使用贾维,不过现有描述没有进一步说明这种方法。第一种做法被作为直接的家庭害虫防治手段介绍——最后并非杀死地精,而是将它赶到花园边界之外。

在生物指南中的位置

地精出现在魔法部的分类资料中;这些资料将魔法生物归类,以供实际查阅。对地精的介绍将日常花园中的麻烦生物,与指南更广泛的主题联系起来,即如何命名、管理和管控魔法生物。这里的反差十分鲜明——地精在外貌上被以平实的日常用语描述,但它在法律分类中的位置,却反映了一个更宏大的争论——哪些生物可以算作魔法社会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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