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斯裁判法庭

格拉斯裁判法庭是处理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连续谋杀二十五名年轻女性的凶手)案件的司法机构。其行动,从证据展示到判决,再到最终起诉的瓦解,展示了正式法律程序、公众恐慌以及格雷诺耶香水非凡力量之间的交汇。

##证据展示与公众指认

格雷诺耶被捕后,法庭试图让怀疑的民众相信他有罪。证据被展示在裁判法庭前的教堂广场上——二十五件衣服和二十五束头发被挂在杆子上,像稻草人一样排列,形成一幅可怕的陈列。数百人列队经过;受害者的亲属认出了衣物,瘫倒尖叫。人群部分出于猎奇,部分需要彻底确信,要求见凶手。主审法官决定将格雷诺耶从牢房带出,在裁判法庭二楼的一个窗口示众。当格雷诺耶出现时,喧嚣转为寂静;人群无法理解这个矮小、卑微、驼背的男人如何能犯下二十多起谋杀。然而,窗口那个男人的物理现实却矛盾地具有说服力——他们都认为这根本不可能是真的,却又知道这一定是真的。直到卫兵将他带回阴影中,人群的困惑才消退,取而代之的是愤怒与复仇的雷鸣般的呼喊,他们试图冲击裁判法庭。

##审判、供认与酷刑

对格雷诺耶的诉讼进展异常迅速,不仅因为证据确凿,还因为被告自由供认了所有指控他的谋杀。当被问及动机时,他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只反复回答说他“需要”那些女孩。法官对他施以酷刑——将他倒吊数小时,灌入七品脱水,用夹子夹住他的脚——但均未成功。格雷诺耶似乎对肉体痛苦免疫,不发一声,再次被审问时只回答“我需要她们”。法官认为他精神错乱,停止酷刑,决定不再进一步审讯,结案。与德拉吉尼昂的治安官和艾克斯的议会发生了法律争执,两者都想接手审判,但格拉斯的法官们不愿将案件拱手让人,担心如果将凶手移交,会引发市民积压的愤怒。

##判决与量刑

1766年4月15日,判决作出并在牢房内向被告宣读。判决书称,格雷诺耶应被带到城门前阅兵场,绑在木制十字架上,面朝天,在活着时被铁棒击打十二下,打断其手臂、腿、臀部和肩膀的关节,然后悬吊至死。惯常的仁慈之举——在犯人身体被压碎后用绳索勒死——被明确禁止刽子手执行,即使死亡痛苦可能持续数天。尸体应在夜间埋葬于屠马场的一个无名墓穴中。格雷诺耶毫无感情地接受了判决;当法警问他是否有最后愿望时,他说他什么都不缺。一名神父进入牢房听取他的忏悔,但十五分钟后一无所获地出来;当神父提到上帝之名时,格雷诺耶完全不解地看着他,然后躺在木板床上沉沉睡去。

##起诉的瓦解

在行刑现场,格雷诺耶的香水对人群施加了力量,包括法官和官员。主审法官和治安官们也被香气征服。随后的狂欢结束后,法官们在裁判法庭开会,未经辩论一致同意将格雷诺耶案视为已结案,关闭档案,不予登记,并将其存入档案室,同时针对格拉斯地区至今未明的二十五名少女凶手展开新的诉讼。命令传达给警察中尉,要求他立即开始调查。第二天,基于确凿证据,他逮捕了多米尼克·德鲁奥,在其小屋中发现了所有受害者的衣物和头发。经过十四小时酷刑,德鲁奥供认了一切,并请求尽快处决,次日获准。格拉斯裁判法庭由此通过提供一个替罪羊,让城镇得以遗忘真实事件,完成了其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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