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伦敦爆炸任务
别无所言:北爱尔兰的谋杀与记忆本故事线追踪这次任务的筹划、执行、逃脱失败及其后果,着重展现警告平民的意图如何与爆炸威力及人为失误相冲突。
increasing
Bearing strength in each event
decreasing
1973年伦敦爆炸行动

把战争带到英格兰
转移目标
多洛丝·普赖斯认为,只在北爱尔兰发动爆炸会伤害当地民众,而英国公众却始终置身冲突之外。她提议在伦敦发动袭击,以造成政治震撼。
领导层批准
一项使用燃烧弹的计划因酸液泄漏而失败。小组转而改用汽车炸弹,并招募了明白这次行动可能招致死刑的志愿者。
训练与准备

四辆汽车,四个目标
一场行动的筹备
被盗汽车经过重新喷漆,并装上爆炸装置和定时器。目标名单包括政府、警察、军事与媒体以及司法机构的场所。
脆弱的计划
志愿者们都很年轻,在英格兰几乎没有实战经验。他们的日程安排假定,事先发出的警告能为撤离争取时间,而且他们能在行踪暴露前乘飞机回家。
1973年伦敦爆炸任务

最初的警讯
海关扣留一辆汽车
一个可疑的车辆登记信息引起官员注意,他们在利物浦盘问这支队伍。队员担心英国当局已经发现了这次行动。
计划缩减
另外两辆汽车没有被派往英格兰。队伍带着四枚炸弹继续行动,显示这次任务很快便不得不依靠临场应变,而非可靠的掌控。
炸弹被发现

与定时器赛跑
警方接到警告
伦敦警察厅在此前收到线报后搜查伦敦,但及时找到的只有一辆汽车。新苏格兰场外的一枚炸弹被拆除。
延误酿成致命后果
之后传来的警告未能准确传达给官员,白厅的炸弹随即爆炸。另一枚炸弹在伦敦中央刑事法院外爆炸,当时该区域尚未疏散,造成数百人受伤。
被捕与追责

一场行动以法庭审判告终
逃跑失败
爆炸案参与者抵达希思罗机场逮捕地点,以为自己能悄然返回。警方逮捕了团队中的大多数人,一名参与者则逃过了搜捕。
责任归属存在争议
爱尔兰共和军成员将人员伤亡归咎于警方行动迟缓,检方则质疑警告发出的时机。审判判定大多数被告在法律上有罪,却未能弥合他们所称的意图与实际伤害之间的道德鸿沟。
1972
1973年2月至3月
1973年3月,袭击发生前
1973年3月8日
1973年3月至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