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相互依存实现自由
社会契约论这一脉络阐发了卢梭提出的悖论:共同法律能够增进自由,因为它保护公民免受彼此任意权力的支配。
increasing
Bearing strength in each event
decreasing
相互依存带来自由

自然自由受到限制
力量划定自由的边界
在脱离政治社会的自然状态中,人们可以追求自己能够得到的东西,但实际自由取决于个人力量。占有始终岌岌可危。
独立并不等于安全
自然自由并不能保证人们免受他人侵害。卢梭借此揭示了脆弱处境,并说明结成共同体为何能够回应人类的真实需要。
通过相互依赖实现自由

通过相互依赖实现自由
共同力量的形成
人们联合各自已有的力量,以克服任何个人都无法独自应对的威胁。共同力量的存在是为了保护他们。
重新安排依赖关系
社会契约按照共同规则建立相互依赖,而非使人受制于更强者的个人支配。其正当性取决于条件平等。
公民自由取代自然自由

公民自由取代自然自由
一种新型自由
公民自由受公意约束,不同于以个人力量为界限的自然自由。它赋予公民受到承认的权利与公共保护。
共同约束
由于规则对所有人一体适用,约束可以防止一人支配另一人。自由由此成为一种政治关系,而不再只是没有限制。
通过相互依存实现自由

增添道德自由
自我主宰
卢梭增添了道德自由这一概念:服从人民为自己制定的法律。仅仅追随欲望,可能是一种依赖,而非自由。
伦理维度
政治联合能够改变人的能动性,使理性自治成为可能。这段论述预示了对自主性的更广泛阐释。
通过相互依存获得自由

强制悖论显现
被迫服从
卢梭认为,社群可以强迫拒绝共同条款的公民服从,并将这种结果称为被迫自由。这一主张建立在这样的观念之上:公共法律表达了公民共同拥有的意志。
持久的难题
这一悖论追问,谁能确定一项强制性决定确实表达了公意。因此,这一理论对自由的辩护也伴随着严重的滥用风险。
第一卷第八章,在论述公民自由之前
第一卷第六章,结成共同体之时
第一卷第八章,社会契约订立之后
第一卷第八章,讨论欲望与法律的区别之处
第一卷第七章,公民抵制公意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