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ny Lofthus的红色摔跤包

《儿子》

桑尼·洛夫特斯的红色运动包既是装放非法危险物品的容器,也是反复出现的线索,让其他人得以窥见他隐秘生活的片段。它表面上只是一个奥斯陆摔跤俱乐部的运动包,与包内物品形成对照——白色粉末、手枪,以及后来供桑尼把物资带离住所的工具。随着它出现在不同场景中,这个包从隐蔽的储物处变成醒目的证物,之后又重新发挥实用作用。

外观与辨认

这个包的特征是红色,以及包上的“奥斯陆摔跤俱乐部”字样。在贝蒂查看菲德尔·莱的酒店房间时,它是衣柜里唯一一件看起来并非崭新的物品,与刚买的衣服、鞋子和一个空的大号长旅行箱显得格格不入。这种反差使它成为房间里一堆精心置办的物品中格外醒目的东西,不过贝蒂的查看并未弄清包里装着什么。

熟悉的体育俱乐部标记并未透露它的用途。对于不知道桑尼把什么东西放在里面的人来说,它可以被当作普通的个人手提包;而叙事则让读者逐步瞥见包中藏着违禁物品和枪支。

桑尼住所中的隐蔽储物处

马库斯看见桑尼挪开地毯,掀起一块松动的地板,发现这个包是屋下藏匿处的一部分。桑尼打开包,取出一袋白色粉末。马库斯从电视上认出那是毒品,因此,这个包让男孩看到了房子表面寻常景象背后隐藏的生活。

藏匿处并非只因看不见就绝对安全。两个男人夜里到来时,桑尼藏在床板条和厚床垫之间。他们离开后,桑尼回到那块松动的地板旁,从运动包里拿出一把手枪,随后又把枪放回包里,并将几袋白色粉末装进包中。他把包挎上肩,离开了。这个过程显示,运动包先是隐蔽的储物处,随后又成为带走里面物品的便携工具。

他人视线中的线索

人们从不同角度看到这个包,每个视角揭示的信息都不一样。马库斯看到它在住所中的用途,却以自己的预期来理解那场对峙,想象桑尼开枪打死了坏人。包里的东西比马库斯的猜测更为确凿——文中展现了毒品和手枪,但仅凭他的观察,并不能确定来访者的身份和意图。

在酒店里,贝蒂看见红色运动包放在新买的物品和那个少见的空大号长旅行箱旁边。与房间里较新的物品相比,它磨旧而醒目的外观格外突出,但这段叙述没有让她得知马库斯已经知道的事情,也就是它曾被用作藏匿处。因此,这个物件所传递的信息并不均等——读者能够把它在不同场景中的出现联系起来,而每位观察者只能看到与所在房间或观察角度有关的那部分。

地点之间的移动与叙事作用

后来,凌晨三点零二分,奥拉看见一名独自到店的客人带着两个公文包和一个红色运动包来到俾斯麦酒店。那人预付了一周的房费,然后上楼。此处让这个包出现在新的地点,并与其他行李并列,却没有说明包中所装何物,也没有将这场酒店情节完整交代为桑尼行动经过的全貌。尽管如此,运动包再次出现,仍使它成为连接不同情节和场景的实物线索。

这个包的重要性,源于它平常的标记与隐秘用途之间的落差。它既是一个摔跤俱乐部的运动包,也是藏放毒品和手枪的地方;既会引起不了解其完整来历之人的注意,也是被带着从一处前往另一处的行李。小说没有通过说明性叙述来解释桑尼的生活,而是让这个包在短暂、片面的相遇中,使那种生活变得具体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