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斯特哈齐的调职申请信

军官与间谍

埃斯特哈齐的调职申请信使一项普通的人事请求变成了针对阿尔弗雷德·德雷福斯定罪的证据。这两封信于八月提交给法国战争部,请求调任总参谋部;信件的笔迹使乔治·皮卡尔从怀疑转而直接将其与曾帮助定罪德雷福斯的附函进行比对。一位专家宣布信件与附函上的笔迹完全相同后,案件中一项核心支柱便因与原先支持该定罪的同类证据而受到质疑。

内容与提交

27日,乔治·皮卡尔收到卡尔蒙-梅松上尉的来信。卡尔蒙-梅松是为比约服务的传令官,信中邀请皮卡尔查看一份部长认为与其调查有关的文件。在部长秘书处,卡尔蒙-梅松拿出一封夏尔·费迪南·瓦尔桑·埃斯特哈齐少校的手写信,信件两天前在巴黎写成,收信人正是卡尔蒙-梅松。信中请求调任总参谋部。此事发生的地点很重要——请求是经部长办公室送达的,而且比约允许皮卡尔在调查中使用这些信件。

随后,卡尔蒙-梅松透露,泰夫内上尉也收到过一封类似的请求。第二封信请求立即从鲁昂的第74步兵团司令部调离,并称作者具备总参谋部工作的资格。信中提及作者曾在法国外籍军团服役,并有在情报部门担任德语译员的经历,还请求将申请转交主管部门。两封几乎完全相同的请求因此给了皮卡尔两份埃斯特哈齐的笔迹样本,而不只是一份。

法国战争部曾发出暂缓答复,称部长正在考虑这项请求。这一行政上的暂缓使这些信件得以留在皮卡尔手中供调查使用。他带着两份文件回到办公室;这项正式的调职申请,对其作者而言,显然原本另有意图,如今却具有了不同意义。

从人事请求到怀疑

皮卡尔首先注意到,字迹工整、匀称,字间距也很规整。由于他曾花许多时间研究阿尔弗雷德·德雷福斯的信件,他起初怀疑这种熟悉感是否解释了两者的相似之处。随后,他想起从施瓦茨科彭的废纸篓中取回、并被用于判定德雷福斯叛国罪的附函。这些信件的重要性不只在于其请求内容,还在于其笔迹可能将埃斯特哈齐与那份归于德雷福斯名下的文件联系起来。

一张标注日期为1894年3月14日的野战炮兵射击手册草稿照片,提供了另一处比对依据。草稿的最后一段谈到限制军官留存手册,并提出两种办法——要么在读者取走感兴趣的内容后收回手册,要么将其逐字抄录。巴黎首屈一指的笔迹鉴定专家曾宣誓称,该草稿出自德雷福斯之手。皮卡尔将草稿照片放在两封埃斯特哈齐的信件之间,仔细查看笔迹。他得出结论,三者笔迹完全相同。

这一发现意义重大,但皮卡尔并未将其视为可以立即向部长提出指控的理由。他想起自己先前对埃斯特哈齐收件的蓝色短电报保持谨慎的做法,于是遵循自己的四项原则——一步一步推进,保持冷静,不仓促下结论,在掌握确凿证据之前不向任何人透露。信件提供了一条有力线索;要确定其意义,还需要进行经得起审查的检验。

专家比对

后来,皮卡尔将两封信的照片带给一位笔迹鉴定专家,请他作出评估。专家没有立即下结论,而是取出一个厚厚的绿色文件夹,以黑色缎带捆扎,里面装着附函的照片以及其他文件和图表。他将附函与两封信并排放好,分别覆上完全相同的方格透明纸,并在台灯下用放大镜检查,同时迅速记下笔记。

他的结论斩钉截铁——三份文件的笔迹完全相同。专家同意为此签署宣誓书。这一结果比皮卡尔自己的目测判断更有力——作出结论的正是那位此前曾认定炮兵手册草稿笔迹出自德雷福斯之手的专家。这次比对并非只为调查增添了另一项怀疑;它使对涉案笔迹的归属认定,与将埃斯特哈齐和同一笔迹联系起来的证据直接冲突。

证据意义

这些信件本身既不是供认,也不能证明埃斯特哈齐调任后打算做什么。皮卡尔认为,这项请求是企图获取可供出售的机密材料;但申请明文所述的内容,是请求在总参谋部任职,并以军事经历和语言能力作为依据。区分文件写了什么与皮卡尔据此推断了什么至关重要——其最容易证实的证据价值在于笔迹,以及随后进行的比对。

因此,这些信件的意义远超埃斯特哈齐调职申请的结果。两封经由法国战争部行政程序保存下来的普通信件,提供了可与用于指控德雷福斯的文件进行比对的笔迹样本。这次比对扭转了笔迹证据所指的方向——它没有使针对德雷福斯的指控更加牢固,反而将矛头指向埃斯特哈齐,削弱了定罪中的核心归属认定。在调查过程中,这些申请信成为一座桥梁,将一项行政请求与错判了人的可能性连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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