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腾堡计划》完整许可协议

少年维特的烦恼

《古腾堡计划》完整许可协议是规范使用和传播与古腾堡计划相关电子作品的规则。其开篇条款规定,获取作品须以同意协议为条件;条款区分单部作品与作品合集的版权状态,并在广泛允许复制公有领域材料的同时,要求保留许可协议和古腾堡计划的名称。条款还说明用户拒绝这些条件时应如何处理,并开始界定对复制品或访问权限收费的条件。

目的与范围

许可协议开篇要求用户在传播或使用作品前阅读条款。协议声明,其目的是保护古腾堡计划促进电子作品免费传播的使命。协议不仅适用于这本电子书,也适用于以任何方式与“古腾堡计划”这一词语相关的其他作品——使用或传播此类作品,即表示同意遵守完整许可协议;该协议随文件附带,也可在线获取。

开篇部分将阅读或使用电子作品的任何部分视为表明用户已阅读、理解并接受许可协议及其知识产权与商标协议。因此,规则将同意设定为使用作品的条件,而非仅限于后续再分发的要求。不同意的人必须停止使用作品,并归还或销毁其持有的所有副本。如果此人曾为副本或访问权限付费,许可协议指向第1.E.8段所述的退款程序。

版权、作品合集与商标

许可协议区分作品合集与其中的单部作品。古腾堡文学档案基金会拥有该合集的汇编版权,而其中几乎所有单部作品都被描述为在美国属于公有领域。对于身处美国的人使用的公有领域作品,许可协议表示,只要删除所有对古腾堡计划的提及,基金会就不主张有权阻止复制、传播、表演、展示或创作衍生作品。

这项许可受到保留古腾堡计划名称的单独规则限制。基金会表示,希望作品能够依照许可协议分享,从而使该名称继续与作品关联,并支持持续免费获取作品。条款所述的一种直接做法,是以相同格式免费分享作品,并附上完整许可协议。许可协议还指出,古腾堡计划是注册商标——只有同意该协议的人,才能在电子作品相关活动中使用该商标,并须遵守后续各段列出的许可活动范围。因此,公有领域状态并不会消除单部文本的权利、作品合集的权利以及商标使用条件之间的区别。

获取与再分发条件

除非已删除所有对古腾堡计划的提及,否则第1.E段规定的条件均适用。第一项要求是,每当有人获取、展示、表演、查看、复制或传播受协议约束的作品时,都必须醒目地呈现一则通知。通知必须包含通往完整许可协议的有效链接,或让用户能够立即获取该协议。对于公有领域作品,第1.E.2段规定,副本可以免费分发给美国境内任何人;但凡是与古腾堡计划名称相关的再分发或访问,都必须遵守第1.E.1至第1.E.7段的要求,或根据第1.E.8或第1.E.9段取得使用作品和商标的许可。

条款还涉及经版权所有者许可发布的作品。其使用和传播必须遵守所列通知及许可要求,以及该版权所有者施加的任何附加条件;这些附加条件会在作品开头与许可协议一并列出。不得取消作品或包含其部分内容或其他与古腾堡计划相关作品的文件中的完整许可协议链接,也不得将许可协议从中分离或删除。此外,复制、展示、表演、传播或再传播任何受协议约束的作品或其任何部分时,都必须醒目地呈现规定的通知,并提供完整条款的获取方式。

许可协议允许转换格式,包括转换为二进制、压缩、标记、非专有、专有、文字处理或超文本格式。如果分发的版本不是纯文本美国信息交换标准代码格式,也不是古腾堡计划官方网站正式版本所用的其他格式,则须满足一项条件——分发者必须免费提供原始格式、导出该格式的方法,或应要求获取该格式的方法。任何替代格式也必须按照通知条款的要求附上完整许可协议。

收费与退款

开篇条款区分了免费再分发与付费访问。第1.E.7段禁止对访问、查看、展示、表演、复制或传播古腾堡计划作品收费,除非分发者遵守第1.E.8或第1.E.9段。节选条款开始列出第1.E.8段中收取副本、访问或传播的合理费用时须满足的条件。分发者须按使用作品所得毛利润的20%支付版税,并采用其现行计算相关税款的方法计算。尽管版税应支付给古腾堡计划商标所有者,该所有者已同意将依本段收到的款项捐赠给古腾堡文学档案基金会。

同一条款还规定了付款期限——版税必须在每个定期纳税申报表编制之日或法律规定的提交之日起60日内支付,并须清楚标明为版税款项,寄送至第4节所列基金会地址。另有一项退款条件,保障已为副本或访问权限付费、之后却拒绝接受完整许可协议的用户。用户必须在收到副本或访问权限后的30日内发出书面通知,也可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用户必须归还或销毁以实体介质持有的副本,并停止使用或访问其他古腾堡计划作品的所有副本。总而言之,这些条件使收费许可取决于特定的财务义务和用户补救措施,而不是将付费再分发视为一般复制许可的无限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