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林特县地方检察官办公室

局外人(斯蒂芬·金版)

弗林特县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在弗兰克·彼得森案期间由威廉·萨缪尔斯领导,是负责起诉特里·梅特兰的县级机构。该办公室的关键历程,从确信可以迅速逮捕嫌疑人,转向公开承认证据遭到误读、梅特兰无罪。通过这一机构,小说展现了检方在压力下作出的决定如何在关键事实尚未核查前获得制度力量,以及最终的纠正为何无法消除已经造成的伤害。

领导层与制度压力

萨缪尔斯三十五岁,是一名成功起诉多起死刑谋杀案的检察官;他参与调查时,对弗林特市警方充满信心。在逮捕前的会议上,拉尔夫·安德森告诉他,调查人员仍缺少背景资料,而且梅特兰会提出不在场证明。萨缪尔斯回答说,这项不在场证明可以被推翻。拉尔夫也相信他们找对了嫌疑人,但希望在逮捕前进行更多调查。因此,办公室领导层一开始既心怀确信,也意识到调查存在缺口——他们预料到会有不在场证明,却还没有核查。

担心嫌疑人可能再次杀人,使推进逮捕的决定更加迫切。拉尔夫担心身为教练、常与男孩相处的梅特兰可能伤害另一个孩子;他也知道自己因个人牵涉其中,不适合参与逮捕。预算削减后,弗林特市警察队伍只剩三名全职侦探,其他警员不是无法调度,就是被派往别处,因此调查既受实际条件限制,也承受情绪压力。办公室的信心并非凭空而来——它与人们感受到的儿童安全紧迫风险,以及一宗起初看来证据有力的案件紧密相连。

针对梅特兰的指控与未经核查的不在场证明

办公室在核实梅特兰声称能够证明自己清白的不在场证明前,便对他提起诉讼。逮捕之后,萨缪尔斯的话透露出,在他的设想中,起诉很容易变成惩罚——他告诉拉尔夫,等梅特兰穿上县监狱囚服时自己会更高兴,等他被关进死囚牢房时则会更加高兴。然而,问讯并未证明梅特兰有罪;他的律师霍华德·戈尔指出,逮捕前甚至没有问讯过梅特兰。萨缪尔斯限制戈尔与当事人的会谈,并把认罪说成是避开死刑的一种可能途径。检方立场的确信与调查的不充分之间的反差,造成的影响日益重大。

物证看起来相当有力。调查人员告诉梅特兰,他的指纹出现在被盗的白色厢式车、车内发现的受害者自行车、一只工具箱、一辆斯巴鲁,以及袭击中使用的树枝上。法证报告还称,树枝上有受害者和第二人的血迹,而厢式车内也发现了这两人的血迹。这些细节有助于解释办公室为何起初认为案件证据充分。但指纹与生物证据并未解决核心矛盾——目击者称,绑架和谋杀发生在弗林特市期间,梅特兰正在卡普城参加会议。

81频道录制的哈兰·科本演讲录像,让这一矛盾具体呈现出来。会议记录显示,科本在喜来登酒店会议室发表演讲;演讲开始时,距离一名证人声称在弗林特市看到梅特兰与受害者的自行车在一起的时间已经过去。演讲大约持续四十五分钟,之后是提问环节,活动约于下午四点半结束。梅特兰的同事也证明他当时在会议上。拉尔夫意识到,调查本应在逮捕前核实梅特兰的行踪,但他和萨缪尔斯曾同意,提前调查可能会惊动危险的嫌疑人。原本看似足以推迟核实的理由,如今显露为本可避免的错误之源。

矛盾、疑虑与机构重新评估

随着不在场证明的材料不断增加,拉尔夫再也无法将其与针对梅特兰的证据调和起来。录像、同事的证词,以及卡普城酒店留下的指纹,都指向梅特兰当时身在当地;与此同时,法证结果仍将他与彼得森案联系起来。即使一枚清晰的拇指印出现在与会议有关的地方史书上,也无法解决问题——拉尔夫从证物中取出一张指纹卡,取得梅特兰用于比对的指纹;这枚看似具有决定性的指纹非但没有消除矛盾,反而加深了矛盾。因此,受到挑战的并非一处孤立疑点,而是办公室的调查确信,因为多个细节始终无法纳入同一套说法。

拉尔夫后来描述案件时,压力显而易见。他回忆说,一名看似与被盗厢式车有关的男子曾问路,打听附近诊所的位置,尽管梅特兰一生都熟悉弗林特市;与此同时,另一份证人证词和会议录像却显示梅特兰身在别处。他还思索,梅特兰在科本演讲中引人注目的参与是否经过刻意安排。拉尔夫无法判断看似成立的不在场证明与指罪证据哪一方有误,于是告诉珍妮自己不知道梅特兰是否杀害了弗兰克·彼得森。办公室对案件的看法已从起诉结论陷入真正的证据僵局,尽管早期结论造成的后果已经开始显现。

后来的一份法证报告进一步使生物证据的解读复杂化。拉尔夫告诉戈尔,受害者的精液样本与从梅特兰脸颊内侧采集的拭子样本相符,并将这一结果作为有罪的佐证。但DNA证据的存在,并不能消除与之矛盾的会议证据或同事的说法。此时,案件的核心问题不只是证据不足,而是指向相反方向的证据被当成只有一方可能属实。办公室最终重新评估时,会明确讨论混合样本中DNA比对的局限。

公开纠正与后续调查

梅特兰死后,萨缪尔斯告诉马西,办公室正在努力为他洗清罪名。8月10日,他在法院会议室面对记者发表声明,指出一盘录像带显示,在弗兰克·彼得森于弗林特市遭绑架并遇害的那段时间,梅特兰正在卡普城参加会议。他确认录像带真实可信,并援引梅特兰同事的陈述、酒店留下的指纹,以及将指纹出现时间定位在距离犯罪现场过近、因而无法据此认定梅特兰是作案者的证词。

萨缪尔斯还解释了办公室当初为何推进案件。逮捕或提审当天,他们并未掌握全部有利于梅特兰的资料;另一个已说明的理由,是DNA证据看起来与梅特兰的样本相符。他补充指出,混合样本的DNA比对并非万无一失,并表示菲吉斯公园的样本中含有作案者和受害者双方的遗传物质。他承认,如果办公室有更多时间评估证据,几乎肯定会撤销指控;如果案件进入审判,梅特兰也会被判无罪。随后,他表示相信梅特兰与弗兰克·彼得森之死毫无关系,并宣布调查已经重启,调查范围包括德州、弗林特市、弗林特县和坎宁镇区。

这项声明是正式的立场逆转,却无法恢复原状。梅特兰在获得出庭受审的机会前便已遭杀害;他的家人仍笼罩在逮捕和起诉带来的嫌疑阴影中。办公室可以纠正公开立场,并重新寻找凶手,却无法还给梅特兰接受审判的机会,也无法让他的家人免受办公室先前确信造成的后果。因此,这段经历将检方责任与一个重要区别联系起来——看似确凿的证据,与经过检验、足以回应所有合理矛盾的证据,并非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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