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王室对下议院的影响关系
常识托马斯·潘恩将英国王室与下议院的关系视为英格兰宪制的核心弱点——据称,下议院能够制衡王权,但王室仍掌握制约、影响并最终压倒代表的手段。潘恩认为,由于君主能够否决法案并分配职位和养老金,所谓的平衡并不能保障自由。它使王室影响力吞噬下议院的共和宗旨,导致国家的自由与其说取决于宪制设计,不如说取决于人民的品德。
相互制衡的失效
潘恩质疑将英格兰宪制描述为由国王、贵族和下议院三种权力联合构成、彼此相互制衡的制度。前两者具有世袭性质,因此在他看来不受人民控制;从宪政意义上说,它们对人民的自由毫无贡献。相比之下,下议院是共和因素,其品德理应保障自由。制度的辩护者将下议院说成是对国王的制衡,但这一说法本身就意味着,君主制天生有追求绝对权力的倾向,而且下议院比王室更值得信任。
由于同一部宪制既允许下议院扣留拨款,也赋予国王否决下议院其他法案的权力,这种矛盾便更加突出。因此,制度一方面认为下议院制约王权时比君主更明智,另一方面又认为君主有权反过来制约下议院。对潘恩而言,这不是稳定的平衡,而是互相争夺优越地位的自相矛盾主张。王室所谓在宪制中处于从属地位,还受到另一个问题的削弱——人们声称害怕并必须不断约束的那种权力,王室究竟是如何取得的?
潘恩以机械装置作比,解释这些形式上的限制为何会失效。在机器中,重量最大的部分掌控全局;其他部分或许能减缓其运动,却不能阻止它占据上风。在英格兰宪制中,他认定王室就是这种压倒性的力量。王室的影响力尤其来自对职位和养老金的控制,这使其即使身处表面上的制衡安排之中,仍能对下议院施加影响。他暗示,绝对君主制的大门看似已经关上,王室却仍握着钥匙。
恩庇与下议院的衰弱
王室的影响力并不只是正式的立法否决权。通过控制公职任命和养老金,王室能够削弱那些本应约束自己的代表的独立性。因此,潘恩称下议院实际上已被王室影响力吞噬——共和部分仍保留在宪制结构之中,但凭公共品德行事的能力已遭侵蚀。结果是,政府虽然保留代议制形式,实际运作却日益接近君主制。
这一诊断也塑造了潘恩对国王职责的描述。他认为,在英格兰,国王要做的事无非是发动战争和分配职位。这些权力给国家带来负担,使其成员彼此对立;与此同时,王室对下议院的影响又使这个本应代表人民的机构,容易受其本该制约的权力摆布。潘恩将诚实之人对社会的价值与戴王冠的统治者相比较,引导人们不再关注王室的尊严,而是关注政治权力造成的后果。
潘恩还反对他所认为的那种掩护英格兰宪制、使其免受审视的民族自豪感。他指出,英格兰境内的个人或许比一些其他国家的个人更安全,但国王的意志仍可能成为法律,议会法案则可能成为王权影响公众的渠道。他提到查理一世的下场,以说明国王们由此吸取的教训是行事更加狡黠,而非更加公正。按这种说法,王室受到相对克制,是因为人民的宪制,而非政府的宪制。
共和特征与政治依附
对潘恩而言,王室与下议院的关系,也是检验英格兰是否配称为共和国的标准。威廉·梅雷迪思爵士使用了这一称呼,但潘恩认为,在政府现有状况下,这个称呼并不恰当——王室对职位的支配削弱了下议院,也就是宪制中的共和部分。他认为,英格兰人民最珍视的,是从他们自己当中选出代表的自由。如果民选机构的独立性和品德受到王室恩庇的损害,这种自由便不足以支撑一个共和国。
因此,潘恩称宪制已经病入膏肓,因为君主制毒害了共和国。下议院的存在本身并不能使政府成为共和政体;决定性的问题在于代表能否独立于王室行事。他警告说,共和品德一旦失效,奴役便会随之而来。由此看来,王室与下议院的关系不只是机构程序之争——政治依附正是在这里将代议政府变成一种徒有其名、实质却已丧失的形式。
他对英国制度的批判,也与他主张美洲脱离英国的论证相连。1775年4月19日敌对行动开始后,无论是通过武力还是友好方式寻求与大不列颠重归一体的早期提议,都属于已经逝去的政治时期。潘恩认为,依附关系使殖民地卷入它们并无独立利益的欧洲战争和争端,而英国与美洲之间的距离也使跨大西洋统治难以实行。因此,他对王室影响下议院的批评支持了一项更广泛的主张——政治权力不应掌握在遥远的势力手中,因为那样的势力无法充分了解或治理受其统治的人民。
大陆方案
潘恩提出的替代方案,首先是建立权力基础更明确地来自人民的代议机构。他建议设立由一名主席主持的年度议会,实行更为平等的代表制,并将内政职责置于大陆会议管辖之下。对于大陆会议,他建议将每个殖民地划分为六个、八个或十个选区,每个殖民地至少派出三十名代表,全体代表总数至少达到三百九十人。主席由抽签选中的某一殖民地代表通过投票选出;随后,该殖民地退出下一轮轮选,直至十三个殖民地都轮过一遍。他还建议,至少获得大陆会议五分之三成员支持的措施,方可算作多数通过。
由于建立这种制度的第一步会引发谁有权发起的问题,潘恩提出召开大陆制宪会议提案,作为连接被统治者与未来统治者的过渡安排。其成员将包括二十六名大陆会议成员——每个殖民地两名;各议会或省级大会的成员各两名;以及每个省由全体人民选出的五名代表。他认为,这种组合既能汇聚政治知识,也能赋予权力以人民授权,而不是让一个既有机构在代表范围不够广泛的情况下宣称对全体拥有权力。
大陆制宪会议提案的任务是起草《大陆宪章》,其作用可与《大宪章》相提并论。宪章将规定大陆会议和各议会成员的选举方式、开会时间及管辖权划分。它还将保障自由与财产,尤其保障依照良心自由实践宗教的权利。宪章拟定后,大陆制宪会议提案即行解散,由依照其规则选出的机构负责治理。这一方案回应了潘恩对王室支配的批评,将代议权力、清晰的制度边界和受保障的权利确立为大陆政府的基础。
公开颁布宪章将使其与君主制的对比清晰可见。潘恩建议将宪章置于上帝之言上并为之加冕,随后拆毁王冠本身并将其分给人民。这一象征性举动宣告,在自由国家,法律应当为王,除此之外不应有别的君王。英国宪制赋予王室足以压倒下议院的权力;潘恩的设计则将权力置于公开的宪章及其确立的法律之中。
代表制作为保障
潘恩对下议院的担忧,也体现在他对代表人数过少或代表性不平等的警告中。他举出宾夕法尼亚议会的一份请愿书为例——审议时只有二十八名成员出席,其中来自巴克斯县的八名成员投票反对;潘恩指出,如果切斯特县再有七名成员出席,就可能让两个县支配整个省。这一例子为他的宪政批评提供了实际尺度。代议机构或许声称自己代表人民,但出席人数不足和代表性不均,可能使更广泛的社群受少数人的决定支配。
他也反对这样一种做法——省级代表的指示由议会之外的少数人拟定并批准,随后又由议院以整个殖民地的名义通过。潘恩认为,这件事表明,即使没有国王,权力仍可能被集中——代议机构可能将权力扩张到人民并未适当授予的范围。因此,补救办法不只是用下议院取代王室,还要确保选举和代表权不会被少数群体垄断,也不会与不受制约的权力合而为一。
出于同样的理由,潘恩质疑单一机构是否应同时掌握代表权和选举权。大陆会议是应对当下危机所必需且有效的安排,帮助大陆免于覆亡,但紧急情况下的便利不应自动变成永久性的宪制安排。既然大陆会议很可能继续存在,其成员的选举方式就必须接受审视。他坚持认为,政治品德并非世袭;因此,制度必须经过设计,使公共权力始终对人民负责,而不是通过世袭身份、集中恩庇或狭窄代表制再造依附关系。
综合来看,潘恩的批评与提议将王室和下议院的关系转化为一场关于宪政权力应归于何处的更广泛论证。如果君主控制着影响立法机构的手段,那么立法机构仅仅与君主并存,并不能保障自由。同样,如果代表制本身不平等,或不受人民问责,用代议形式取代王权也无济于事。潘恩的答案是建立一种大陆秩序——代表由广泛的选民选出,管辖权界限明确,权利得到保障,法律高于任何统治者。两者的对比十分鲜明——英格兰宪制的制衡机制仍让王室拥有足以取胜的力量,而拟议中的宪章则使人民制定的法律成为政治权力的来源和界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