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奸豁免原则
月亮与太阳婚内强奸豁免原则被描述为一项法律规则,它使丈夫的强迫行为不被认定为强奸。在吕西安·德·巴朗通,克雷蒂安伯爵讲述一位无名友人的婚姻时,法律的许可并不意味着她是心甘情愿地顺从——恰恰是在她被剥夺拒绝能力之处,法律抹去了描述伤害的说法。这番论述尖锐地检验了玛丽-若瑟夫·德·拉克鲁瓦对女性苦难、婚姻与基督徒责任的理解,也检验了吕西安关于合法与否不能解决道德问题的坚持。
吕西安叙述中的规则
吕西安说,他的友人曾经自由,后来却沦为奴隶并遭到贩卖。他说两人后来成为朋友,接着讲述她婚姻中不平等的处境。她缺乏经验,而那些本可以给她建议的妇人知道如何引导妻子应对丈夫的要求。她们也本可以告诉丈夫,她自身的欢愉同样重要。然而,她的丈夫不听她们的见解。吕西安描述丈夫对她予取予求、强迫于她;关键不只在于她遭受了苦难,更在于她几乎无力反对或拒绝。
玛丽-若瑟夫从自己所接受的法律与宗教观念出发作出回应——因为那个男人是那女人的丈夫,她起初无法把他的行为理解为强奸。吕西安回答说,法律——无论是他所处社会的法律,还是她所处社会的法律——都不会将其认定为强奸。因此,这种豁免是通过归类发挥作用的——丈夫的强迫行为被视为婚姻权利,而非对妻子的侵害。他的叙述清楚表明,这条规则对女人本人造成了什么后果。法律没有为发生在她身上的事赋予名称,并不意味着她同意了;这意味着法律不承认她的拒绝能够限制丈夫的权力。
法律许可与切身伤害
吕西安所强调的区别,在于丈夫获准做什么,以及妻子对此有何感受。法律或许将丈夫的行为划入他的权利范围,但这种许可并不能把强迫变成自愿同意。在吕西安的叙述中,女人受限的处境也不会减轻伤害的严重性。她无法有效抵抗或反对,而法律对婚姻的处理又否认她可以对丈夫提出充分主张,进一步加深了她无力反抗的处境。
这段叙述也将性别化的知识纳入冲突。其他妻子拥有可以帮助这名女子、也可以告知她丈夫的经验,但丈夫拒绝倾听。知识确实存在,却无法推翻由丈夫决定事情如何发展的结构。因此,这条规则并非抽象的法律技术细节,而是婚姻关系的一部分——与丈夫自称拥有的权利相比,女人的劝告、愿望与拒绝能力都不那么重要。
玛丽-若瑟夫与吕西安的争论
玛丽-若瑟夫试图以宗教顺从来解释这种苦难。她认为女人注定要受苦;如果这位友人是基督徒,她便会理解并心甘情愿地顺从。吕西安斥这种推理荒谬。他还指出,以基督教教义要求一位后来自尽的女人顺从,自相矛盾——按照玛丽-若瑟夫援引的教义,他认为,她非但得不到安慰,反而会遭到谴责。他的反驳将法律论点与宗教论点连在一起。在他看来,一种声称苦难由上天安排的教义,不能因此使强迫变得正当,也不能抹去受此对待的女人所承受的后果。
这场争论令玛丽-若瑟夫深受触动。她意识到,自己对一种并不理解的痛苦说了居高临下的话,于是为这种自以为是道歉,并对这位友人遭受的苦难以及吕西安的悲痛表达哀伤。她握住他的手;他转过身去,藏起泪水,却没有躲开她的触碰。这番对话并未显示法律有所改变,也没有为那位友人提供补救。它直接改变的是交谈双方之间的关系——玛丽-若瑟夫不再为顺从辩护,而是承认自己判断的局限;吕西安的个人悲痛则使这项豁免造成的人性代价难以再被视为单纯的教义问题。
人格与归类的局限
书中别处关于海中女人的争论,为作品对官方分类的描写提供了相关对照。玛丽-若瑟夫认为,海中女人既聪明又具有人性,因为两人能够彼此理解。路易十四质疑仅凭理解是否足以证明智慧时,吕西安主张应允许玛丽-若瑟夫查明海中女人是否会说人类语言,并以需要证据为由支持她。教宗英诺森则提出另一种检验方式,询问她是否与那生灵谈论过灵魂或基督教信仰,以及是否使她皈依。这些对话讨论的是海中女人,而非婚姻法;它们展现了对某种身份的承认,可能取决于谁有权界定证据,以及哪些标准才算数。
与吕西安讲述友人遭遇的故事并置,这场争论进一步凸显了婚内强奸豁免原则的意义,但并未将两种情况等同起来。在婚姻中,法律归类否认妻子可能被丈夫强奸;在王室的争论中,不同权威则争论海中生灵能否被承认为人。两种情形都揭示了分类如何左右谁的主张能够得到倾听。因此,这项豁免并非证明侵害从未发生,而是法律设下的一道界限——丈夫的婚姻身份凌驾于妻子的拒绝之上,即使她所承受的苦难在人性层面仍然显而易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