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与意志之爱

爱的五种语言

“理性与意志之爱”是本书对一种能够在短暂的“坠入爱河”体验消退后依然持久的爱的称呼。它既不是迷恋带来的本能狂喜,也不是冷冰冰的责任;它将理性与情感结合起来,使爱意成为一种有意践行的做法,由人主动选择,并以配偶能够理解的形式表达。

超越“坠入爱河”的体验

本书根据来源和持续时间,区分了坠入爱河的状态与持久之爱。迷恋会在没有自觉决定的情况下到来,使人做出超乎平常的行为;处于这种影响之下时,人们可能表现出异乎寻常的善良与慷慨,但仅凭这些行为,并不能证明他们已作出坚定爱人的选择。情感高潮是短暂的,并非婚姻的永久基础。

这种高潮的消退,并不意味着婚姻已无可挽回。本书不把它的消失视为接受无爱生活或抛弃关系的理由,而是提出第三条路——认清迷恋的本来面目,然后在日常生活中追求一种可以主动选择的爱。按照这一观点,当不由自主的体验走到尽头,人们必须决定如何对待彼此时,真正的爱才开始。

将选择付诸实践

这种爱需要精力与自律。一个人选择为对方谋求益处,同时明白,让对方的生活更美好,也能带来真正爱过一个人的满足感。检验这种爱的标准,不是爱人是否觉得自己被狂喜裹挟,而是在没有本能力量推动时,善意与慷慨是否仍会延续。

这种选择始于一种态度——承诺顾及配偶的利益。随后,这个内在决定必须落实为恰当的行为。因此,这一概念让意愿产生实际后果——选择去爱,意味着找到能让配偶切实感受到关怀的行动,而不是想当然地认为,爱的意愿自然就能传达出去。

学习配偶的爱的语言

本书将选择去爱与沟通联系起来。一位丈夫可能真诚地给予言语赞美,但如果妻子通过另一种主要爱的语言理解爱意,他仍可能无法让她感受到爱。一次乘飞机时,一位丈夫谈到自己对第三任妻子说她很美、自己爱她,并且以做她的丈夫为荣;这些话出自真心,但本书指出,仅有真诚并不能保证她会把这些话感受到为爱。关键在于学习配偶的主要爱的语言,而不是只重复自己表达爱的方式。

一次辅导失误让这种区别变得具体。盖瑞·D.·查普曼原以为,肯定的言词对比尔和贝蒂·乔都会有帮助——比尔对口头肯定有所回应,开始对妻子产生更积极的感受;但这一方法对贝蒂·乔的效果不如预期,因为她的主要爱的语言是精心时刻。问题不在于比尔不够努力,而在于他的努力采用了一种未能有效满足她情感需要的形式。本书借这个案例说明,同一种表达爱的行动,对不同的人可能产生不同影响。

这一模式也解释了为什么配偶可能会反复误解彼此。人们往往用自己主要的爱的语言表达爱,随后又会因伴侣没有领会其中的意思而困惑。因此,学习说伴侣的语言,并非附加在爱上的装饰性技巧,而是让爱人的选择清晰可辨且切实有效的一部分。本书将这种调整视为维系婚姻中爱的关键,帮助爱超越婚礼之后,也超越迷恋阶段。

情感安全与持久

主动选择的爱回应了人们持续存在的情感需求——感到自己被接纳、被需要、被关怀。本书指出,当一方了解另一方的主要爱的语言并选择使用它时,对爱的深层情感需求便能得到满足,伴侣也能感到安心。本书把以这种方式满足妻子的需要描述为每日作出的选择,强调反复践行,而非一次斩钉截铁的宣告。

情感上的后果取决于这种选择是否成为反复践行的做法。如果一方在最初的情感高潮消退后,仍继续使用另一方的主要爱的语言,伴侣的情感爱之箱便能保持充盈;如果不懂这种语言,或不再使用它,被爱的感受就会逐渐消退。因此,这一概念既不承诺感受会毫不费力地始终强烈,也不为单纯尽义务辩护。它所描述的持久之爱,是有意践行的关怀,并将这种关怀化为所爱之人能够接收到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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