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宵禁

女性宵禁是格拉斯市镇议会在1765年夏天,针对一系列以年轻处女为目标的谋杀案达到高潮时,绝望地实施的一项安全措施。宵禁要求所有女性在夜间留在家中,这是对凶手在开阔乡村甚至城墙内多次作案后,席卷全城的恐怖气氛的回应。尽管有这一限制,凶手仍继续作案,展现出令人不寒而栗的绕过所有防护措施的能力。宵禁于1766年1月1日解除,当时谋杀已经停止,镇上认为凶手已前往格勒诺布尔,但该措施早已证明,它对一个像幽灵一样移动的捕食者无能为力。

##背景与实施

宵禁是在一系列残酷谋杀案之后实施的,这些谋杀案始于1765年5月,当时一名15岁女孩的裸体在格拉斯附近的一片玫瑰田中被发现。凶手作案频率越来越高,目标锁定在即将成年的女孩,到夏末,已有24名受害者被发现。市镇议会由最富有、最有影响力的公民组成,最初抵制极端措施,但恐惧变得如此普遍,以至于他们最终对所有女性实施了夜间宵禁。该措施是更广泛镇压行动的一部分,包括加强夜间巡逻和更严格的城市大门控制,但未能阻止谋杀。凶手继续在室内作案,例如一名木匠的女儿在自家五楼的房间里被发现杀害,屋内无人听到任何声响,狗也没有吠叫。

##无效与解除

宵禁被证明完全无效。凶手似乎不可触摸、无形无体,如同幽灵,这一限制未能保护受害者。镇上的恐惧只增不减,导致暴民暴力事件和警察中尉被撤职。9月下旬主教诅咒宣布后,谋杀停止了,镇上如释重负,迅速放松了安全措施。1766年1月1日,更严格的安全措施被放松,女性夜间宵禁被解除。正常生活以惊人的速度恢复,恐惧烟消云散,但任何仍有女儿即将达到那个特殊年龄的男人,都不会让她无人看管,黄昏时分仍会带来疑虑。

##意义

女性宵禁代表了镇上试图通过可见的、限制性的措施来应对无形威胁的徒劳尝试。它突显了集体恐慌,以及当面对一个在正常边界之外活动的捕食者时,法律和社会控制的局限性。宵禁的失败强调了凶手看似超自然的能力和镇上的无助,最终导致依赖宗教而非民事权威。该措施也反映了恐惧的性别化本质,因为被限制的是女性,而凶手——后来被揭露为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自由行动,利用本应保护她们的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