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死亡的罪责与责任

三秒钟

在埃沃特·格伦斯的故事中,对死亡的罪责与责任构成了记忆、哀悼和罪责之间的冲突。这个主题围绕两起死亡展开——一名女子的死亡在二十九年来不断重返他的记忆;而最近,格伦斯决定向皮耶特·霍夫曼开枪,意图致其死亡。格伦斯的挣扎并不只是要停止自责,而是要弄清责任意味着什么,以及哀悼是否已把他的记忆变成了对自己的判决。

旧日创伤及其反复重现

在成年后的大半生里,格伦斯一再重历那个瞬间——那名女子从警车上摔下,而他没能及时停车。他的回忆定格在车子的后轮从她头部碾过,以及他膝上的血迹。这段记忆每天数次浮现,使过去与其说是一件已经尘埃落定的事,不如说是一幕他被迫再次经历的场景。反复出现的记忆让罪责有了每日循环的节奏——即使几个小时没有想起,他仍觉得自己不得不回到那段记忆中,久久沉浸其中。

叙述并未把这种反复重现描绘成一条有助于理解的道路。格伦斯到了无法再继续下去的地步,但仅凭努力并不能转移他的注意力。在墓园里,他望着树木、墓穴和纪念花园,却没有一样能让他专注于那名女子的眼睛,或他记得的那些动作。这次尝试失败意义重大——逃避并不能驯服这段记忆;即便他命令自己看向别处,记忆也不会就此消散。

他来到墓前,让反复浮现的记忆有了一个具体的归处。墓地朴素简陋——翻起的泥土、一块临时花圃,里面长着一些绿色植物,还有一座白色的小木十字架。格伦斯给一株没有花的灌木浇水。这些平实的细节与他经过的那些高大墓碑形成对照;墓碑上刻着头衔,或将一家人聚在醒目的家族墓冢之中。在这里,照料墓地的举动细微而直接,却让他直面那位被记忆不断唤回的人。

墓园与被铭记的人

站在墓前,格伦斯把躺在墓中的女子与这些年来疾病在他脑海中塑造出的女子区分开来——那位坐在轮椅上、住在护理院里、已不再认得他的女子。他转而回想她更早的生活——那个黎明时在斯德哥尔摩与他携手散步、和他一起艰难滑雪,后来又搬去与一名年轻男子同住的女孩。这一连串回忆还原了一个人在不同人生阶段的模样,而不是让她生命末期病中的形象代表她的一生。

这种视角的转变并未抹去死亡,也没有改写过去。它改变的是格伦斯站在墓前时所面对的对象。他不再只是对着那个在记忆里无助的她说话,也不只是面对事故记忆反复重现所塑造出的形象;他认出,躺在这里的是那个曾与他相伴的人。这一区分赋予墓园场景以情感力量,却并未使它成为疗愈。格伦斯已经哭过,而此刻站在墓前,他露出了微笑。他逐渐感受到的宽慰,并非哀伤消失,而是他开始区分爱着并怀念逝者,与认定自己杀死了她这两件事。

两起死亡,不同的责任问题

小说将昔日的死亡与格伦斯最近决定向皮耶特·霍夫曼开枪、意图致其死亡并置。作出这一决定三天后,格伦斯称这是他整个职业生涯中一直惧怕作出的决定。这种对照清楚地说明了为何新的死亡会唤起旧日罪责——两者都让他面对同一个问题——他是否要为另一个人的死负责。但叙述也将两种情形明确区分开来。较早的那场死亡通过持续反复的回忆塑造了他的成年生活;较近的死亡则源于他经过审慎决定,动用了致命武力。

在墓园一幕中,格伦斯终于直面一个冷峻的事实——他所害怕的事情已经发生。这句话让他的恐惧不再指向预言——他并非在等待某个未来的死亡变成现实。死亡,以及与之相关的抉择,早已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这一认识并未解决他所有行为是否妥当的问题,但它打断了旧有模式——在那种模式里,恐惧和记忆不断把他带回对自己的指控。

拒绝背负他人的罪责

第二天,格伦斯平静地对围坐在桌旁的四个人说话。他宣称自己不会再背负这份罪责,并将自己与霍夫曼之死和那名女子之死的责任区分开来。他也否认自己是犯下谋杀的人,指向在场的人,将这项指控归到他们身上。叙述在这一段中没有说明这些人的身份,因此这一举动的力量在于责任的转移,而不在于逐一解释每个人扮演的角色。

这个结尾并未暗示格伦斯忘记了任何一起死亡。墓园之行迫使他面对坟墓,以及与之相连的那段人生;他承认自己作出了向霍夫曼开枪的决定,也表明他明白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改变的是,他拒绝把个人的哀伤等同于刑事罪责。他一再作出宣告,将内心的重担转化为对外的指控——这一幕坚持认为,责任应归于其行为足以证明他们有责的人,而不应由那个承受了苦难并铭记往事的人独自承担。

私人墓地与公开围坐的桌子之间的对照,构成了这一主题的结构。在墓园里,格伦斯照料着一处小小的、仿佛尚未完工的墓地,并重新找回那名逝去女子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在之后的房间里,他面对活着的听众,指出他们应负责任。一幕正视哀悼的延续,另一幕质问究竟该由谁承担责备。两幕合在一起,既没有把罪责斥为毫无意义,也没有将其视作爱或良知的绝对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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