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
荣耀是约翰·斯坦贝克在《伊甸之东》中描述的一种明亮、变革性的精神状态,一种精神狂喜,它照亮了一个人的感知,将他从恐惧、痛苦和腐臭的记忆中解放出来。它是一切创造力的母亲,一种孤独但与世界相连的力量,使每个人与所有其他人区分开来。在小说中,荣耀通过他对凯茜·埃姆斯的爱降临到亚当·特拉斯克身上,从根本上改变了他灰色、平淡的生活,并驱使他去萨利纳斯山谷建造一个花园般的家。
##定义与本质
荣耀被定义为一种突然的、近乎神秘的头脑启迪,几乎每个人都会经历。它始于胃里的一种感觉,神经和前臂的愉悦,仿佛一根引信正在向炸药燃烧。皮肤品尝着空气,每一次深呼吸都是甜蜜的。它的到来有着大大伸个懒腰的快乐;它在大脑中闪烁,整个世界在眼前发光。一个一生都生活在灰色中的人,事件苍白而面无表情地列队经过,可能会突然发现蟋蟀的歌声甜美了他的耳朵,泥土的气息吟唱着升入他的鼻子,树下的斑驳光影祝福了他的眼睛。然后一个人向外倾泻,一股洪流,但他并没有减少。荣耀是孤独的,但它将一个人与世界联系起来;它是一切创造力的母亲,它使每个人与所有其他人区分开来。
##亚当·特拉斯克身上的荣耀
亚当·特拉斯克在灰色中长大,他的生活是一长串半悲伤和病态的不满,他生活的帷幕像布满灰尘的蜘蛛网。然后,通过凯茜,荣耀降临到他身上。他的精神升起飞翔,将他从恐惧、痛苦和腐臭的记忆中解放出来。荣耀照亮了世界,并像星光照亮战场一样改变了它。也许亚当根本没有看到凯茜,她被他的眼睛照得如此明亮。他脑海中烙印着一个美丽温柔的影像,一个甜美圣洁的女孩,珍贵得无法想象,纯洁而充满爱意,那个影像就是她丈夫眼中的凯茜,而凯茜所做或所说的任何事情都无法扭曲亚当的凯茜。她说她不想去加利福尼亚,他没有听,因为他的凯茜挽着他的胳膊先出发了。他的荣耀如此明亮,以至于他没有注意到他兄弟查尔斯脸上的阴郁痛苦,没有看到他兄弟眼中的闪光。
##后果与主题意义
荣耀驱使亚当买下了萨利纳斯山谷的旧桑切斯地方,他打算在那里定居,建立一个家、一个家庭,也许是一个王朝。他计划一个永久的居所,一个如此美好和美丽的花园,以至于它将是凯茜生活的合适场所,也是她的光芒照耀的合适地方。他告诉塞缪尔·汉密尔顿:“我过着灰色的生活……但那不算什么。我不知道为什么告诉你这个……然后凯茜来了。一种光芒从她身上散发出来。一切都变了颜色。世界打开了。醒来是美好的一天。任何事情都没有限制。世界上的人们都是善良英俊的。我不再害怕了。”然而,荣耀建立在对凯茜的错误形象之上,她是一个无法爱的怪物。当凯茜枪击亚当并抛弃他和他们的双胞胎儿子时,荣耀破碎了,亚当多年来退回到一种灰色、死一般的状态。因此,荣耀既代表了人类感知和爱的最高潜力,也代表了当这种感知投射到一个不值得的对象上时自我欺骗的危险能力。它是一种可以提升或毁灭的力量,取决于激发它的人或事物的真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