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主张臣服奥地利的法律
威廉·退尔《禁止主张臣服奥地利的法律》是一项共同决议,将支持向奥地利屈服作为剥夺公民资格与社会接纳的理由。该法由乌里、施维茨和翁特瓦尔登的集会代表通过,将抵抗界定为共同体归属的条件,而不仅仅是军事上的必要之举。它的效力来自集会者明确表示同意,也来自它对奥地利统治与各州和瑞士诸邦承认的帝国最高权威之间较早且有限的关系所作的区分。
政治与法律背景
该法产生于一种被描述为具有层次、而非简单独立或臣属的政治秩序之中。这些共同体回忆说,他们曾自由地寻求帝国的保护,而这份保护也是自由授予的。他们对自治的历史主张,立足于自身法律与古老习俗——在本地,他们一直和平地自治;而皇帝明文享有的权利,是裁定死刑,并任命一位有权势的贵族作为其代表。因此,至少在原则上,这种安排允许帝国权威与地方自治并存。
这份传统使臣服奥地利的提议格外敏感。维尔纳·施陶法赫尔指出,即便是最自由的共同体,也有某种封建领主,而且必须有一位最高法官,以便人们向其上诉。因此,辩论并未将一切形式的上级权威都等同于暴政,而是区分了以特许状和公认的司法关系为基础、自由接受的帝国保护,与武力强加的新奥地利枷锁。该法所针对的是主张接受后一种统治,而不是各州所理解的自身历史义务。
集会通过法律
这项措施以一项提案的形式提出,被称为共同体最重要的法律之一。一位发言者坚持认为,凡是谈论向奥地利屈服的人,都应丧失瑞士邦民的一切权利。阿诺德·冯·梅尔希塔尔进一步扩大惩罚范围——主张屈服者应被剥夺权利与荣誉,也不许任何人在炉边接待他。因此,这项规定并不限于正式身份,还威胁到维系个人与共同体生活联系的待客之道。
这项回应通过公开行动付诸实施。在场者举起右手表示同意,随后伊特尔·雷丁停顿片刻,宣布法律通过。罗塞尔曼随即将这一举动与自由联系起来,把决议本身描述为聚集的人们成为自由之民的时刻。这个过程至关重要——规则先被提出,再将惩罚扩展至社会排斥,继而获得集会同意,最后由主持者确认。场景通过共同参与的行动彰显其正当性,而非将其归因于外部统治者。
范围与政治影响
该法针对一种特定政治立场施加严厉的共同体后果——劝说民众承受奥地利的统治。它并非仅仅要求抵抗某次具体袭击,也没有点名某一个对手,而是为共同体内部可以主张的立场设定标准,并将捍卫自治作为公民忠诚的检验。丧失权利与荣誉构成政治惩罚;拒绝在炉边接待,则将这种惩罚延伸至日常社会关系。
这项决议先于一场关于共同体应如何保障自身权利的讨论。瓦尔特·弗斯特将目标表述为摆脱可憎的奴役,并使古老权利不受侵犯。他也为拟议中的行动划定界限——他们将采取必要之举,但不做任何超出必要范围的事;他们将驱逐暴君及其代理人,并夷平他们的据点。在此背景下,该法约束共同体拒绝臣服,同时将拟议中的行动描述为防御性且有限的举措。它为集体行动提供共同的政治前提,而不是一份详尽的军事计划。
公共象征与持续意义
剧中将集会的决定与阿尔特多夫公开展示的一顶帽子并置。一名传令官奉皇帝之名宣布,将把帽子放在集市的一根高杆上,使之成为强制民众公开致敬的对象。后来,解放之后,这顶帽子被置于杆上,带到人群面前。瓦尔特·弗斯特拒绝了焚烧它的提议——它曾是暴君的工具,如今则应被保存,作为自由的长久象征。这个物件意义的转变呼应了法律所体现的政治逆转——一个曾遭遇臣服要求的共同体,如今公开界定并捍卫自身的归属准则。
因此,这项决议既是一条规则,也是一场经过呈现的集体自我定义行动。其绝对性的制裁几乎不给对奥地利统治持中立立场留下余地;与此同时,将它置于习惯自治与帝国保护的历史背景中,也清楚表明了民众认为自己可以拒绝何种权威。集会将共识化为法律,使一项备受争议的政治选择转变为三个共同体共同承担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