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果1849年《消灭贫困》演说
悲惨世界雨果1849年《消灭贫困》演说将一场关于公共救济的辩论变成对社会道德责任的考验。1849年7月9日,维克多·雨果在法国立法议会发言,主张贫困并非无法避免的处境——凡是能够消除贫困之处,放任贫困存在就意味着政府的工作尚未完成。他的演说从区分苦难与贫困谈起,继而列举匮乏的具体事例,最后直面立法议会所恢复的秩序在政治与军事力量之外仍有何种限度。
演说场合与提案
这篇演说是在就阿尔芒·德·梅兰提出的一项提案展开辩论时发表的。该提案旨在成立一个委员会,为公共保障与救助制度拟定法律。雨果当时刚当选为议员,并率先发言。演说记录中以括号记述议员们的反应,因此立法议会不断变化的反应也成为现场的一部分,而非将演说呈现为脱离其政治听众的论述。
雨果开篇便区分了两种可能被视为相同的处境。他并未声称人类苦难可以被消除;他称苦难为神的法则。他所主张的是,贫困可以被消灭。他坚持,目标不仅是减轻或遏制贫困,而是将其消除。他将贫困比作社会机体的疾病,由此把贫困视为一种能够消失的处境,而非人类生活中不可避免的特征。这一区分将问题从能否防止一切苦难,转向社会是否愿意采取行动,制止本可避免的匮乏。
这一区分为拟议中的立法确立了道德尺度。雨果说,立法者和执政者必须始终牢记消除贫困的可能性。只要可能做到的事尚未做到,职责就尚未完成。这一主张比呼吁行善更为严格——只要本可避免的贫困依然存在,就说明公共责任尚未履行。
匮乏的证据
为使论点具体可见,雨果描述了住在巴黎郊区的家庭,他们挤在一起,生活在贫困严重的街道和房屋里。他们以成堆的废弃破布充作铺盖,叙述特别指出,人们靠这种权宜的遮蔽物抵御冬日严寒。这个例子将注意力引向城中的匮乏——苦难并非抽象概念,而是家庭生活与暴露于严寒之中的现实处境。
随后,雨果提到一宗不久前有人因饥饿而死的事例。死者是一名作家;他从事自由职业而非体力劳动,这一事实强调了雨果的观点——贫困不会因人的职业不同而有所宽免。据称他已经六天没有进食,这一细节使论点有了具体的人命尺度。演说还提到,上个月霍乱再次蔓延期间,一位母亲带着四个孩子在蒙福孔的垃圾中寻找食物。这些事例将论述从拥挤的住户扩展到饥饿致死,以及一个家庭在寻求食物时又身处更危险的境况。
这些事例使雨果对苦难与贫困的区分具有了现实意义。演说并未将这些事例描述为与公共责任无关的个别不幸,而是宣称社会必须倾注力量、关怀、智慧和意志,防止此类处境发生。雨果也将自己列入承担责任的人之中,表示自己对此负有共同责任。因此,道德重担不仅落在直接承受贫困的人身上,也落在那些任由贫困延续的社会制度与社会成员身上。
政治秩序与未竟职责
演说直接谈到立法议会近期取得的政治成就。在法国国民自卫军、军队和全国力量的支持下,议员们巩固了一个再度遭受动摇的国家。雨果承认,他们捍卫了正常社会、合法政府、各项制度、公共和平与文明。随后,他质疑这项成就是否足够——如果物质秩序没有道德秩序作为基础,仅仅恢复物质秩序并不足够。
他以人民仍在承受的处境衡量政治成就。只要有人受苦或陷入绝望,只要劳动者可能无面包可吃,只要老人在辛劳一生后仍可能无处栖身,工作就仍未完成。他还指出乡村中的高利贷和城市里的饥饿,并呼吁制定法律,帮助贫困家庭、农民和工人。这一层层推进的论述将眼前的食物与住所需求,同立法所承担的更广泛责任联系起来。在他的论证中,只要仍有一部分人口缺乏维持生活的必需条件,公共和平就不能被视为已经取得的圆满成就。
结尾一段将民众的苦难与政治危险相连,使警告更为尖锐。雨果认为,贫困可能助长破坏性力量,使不幸者在不情愿中成为恶人的帮凶。因此,演说将社会救助视为使秩序得以持久并具有道德正当性的必要组成部分,而非秩序恢复之后才处理的次要事务。演说的力量来自鲜明对照——立法议会能够调动全国力量,却仍未完成确保人民不挨饿、不缺住所的任务。
在更大叙述中的位置
演说对饥饿的关注,与冉阿让早年生活的叙述形成了鲜明呼应。在法韦罗勒,冉阿让一家有七个孩子,冬天没有工作,也没有面包;冉阿让从面包师那里拿走一个面包,因此被判处五年苦役。这一事件属于小说叙事,而非立法议会演说,但它呈现了从赤贫走向受罚的过程,因而为雨果的政治论述提供了直接的文学对应。在前一段叙述中,一个家庭缺少面包,继而发生一起被法院视为犯罪的盗窃;在演说中,饥饿本身则被视为社会应当负责的处境。
刊出的节选将这篇演说标为《贫困》,收录于维克多·雨果文集《言行录》第一卷,版本出版于1880年。演说的核心要求始终明确——只要本可避免的贫困仍在延续,恢复制度与公共秩序就不能免除国家的职责。这篇演说将这一原则转化为衡量立法与政治成就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