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气是明知会输仍坚持

阿提克斯·芬奇在亨利·拉斐特·杜博斯太太去世后对儿子杰姆阐述的勇气定义,是小说对其核心伦理原则最明确的表述。它将勇敢重新定义为并非持枪之人,而是在明知必败的情况下仍开始斗争并坚持到底的道德决心。这一表述植根于阿提克斯自身的行为以及他迫使杰姆面对的那位垂死妇女的榜样,成为小说衡量一切真正英雄行为的标准。

##定义及其背景

这一定义出现在第十一章,杰姆因毁坏杜博斯太太的山茶花丛而受到惩罚,为她朗读了一个月之后。阿提克斯透露,杜博斯太太是吗啡成瘾者,她决心在死前戒除毒瘾,而杰姆在朗读过程中目睹的发作正是戒断症状。“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气,”阿提克斯对杰姆说,“而不是以为勇气就是手里拿着枪的男人。勇气是当你明知会输,却仍然开始,并且无论如何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杜博斯太太赢了,她那九十八磅的身躯。按照她的观点,她死时无牵无挂,不欠任何人。她是我认识的最勇敢的人。”这段话明确对比了两种勇气模式——杰姆可能钦佩的那种持枪的体力勇气,以及那种需要面对不可能胜算而持续意志的道德内在勇气。

##阿提克斯自身原则的基础

阿提克斯的勇气定义并非抽象的说教,而是他自身行为的直接反映。早些时候,当斯库特问他明知会输为何还要为汤姆·罗宾逊辩护时,阿提克斯回答:“仅仅因为我们在一百年前就输了,这不能成为我们不努力去赢的理由。”这句话出现在第九章,其结构与后来的定义相同——承认不可避免的失败,同时拒绝放弃努力。阿提克斯还告诉斯库特,他必须为汤姆辩护的主要原因在于,如果他不这样做,“我就不能在镇上抬起头来,就不能在立法机构代表这个县,甚至不能告诉你或杰姆不要再做某件事。”因此,他的勇气与正直以及与自己相处的能力相关,而非与胜利的前景相关。

##与体力勇气的对比

这一定义明确否定了勇气等同于体力或枪法的观念。阿提克斯本人被揭示为“他那个时代梅科姆县最准的神枪手”,年轻时被称为“老一枪”,但他从不打猎,并隐藏自己的技能。莫迪小姐解释说,当他意识到上帝赋予了他“对大多数生物不公平的优势”时,他就放下了枪,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不会开枪。他射杀疯狗蒂姆·约翰逊是罕见且必要的行动,而非炫耀。因此,小说呈现了两种勇气——阿提克斯拥有但低调处理的体力勇气,以及他积极实践并教导的道德勇气。这一定义将后者提升为更困难、更令人钦佩的形式。

##杜博斯太太的体现

杜博斯太太本人成为这种重新定义的勇气的首要例证。她是一位脾气暴躁、种族主义的老妇人,辱骂阿提克斯和他的孩子,但阿提克斯坚持认为她是“我认识的最勇敢的人”。她的勇气在于一场私密而痛苦的斗争——她知道自己只有几个月的生命,并且对吗啡上瘾——这是医生给她开的止痛药——但她决心“离开这个世界时无牵无挂,不欠任何人”。她日复一日地忍受戒断发作——流口水、抽搐、失去意识——利用杰姆的朗读时间作为分散注意力的手段,以延长两次服药之间的间隔。每次朗读结束时响起的闹钟是她衡量进展的标准。她赢得了战斗,死时“自由”且“几乎到最后都保持清醒”,仍然脾气暴躁,不赞成阿提克斯的行为。她送给杰姆的最后礼物——一朵完美的雪山茶花——是她告诉他一切都好的方式,杰姆最初拒绝,但最终保留了下来。

##主题意义

勇气定义作为小说的道德试金石,适用于多个角色和情境。阿提克斯为汤姆·罗宾逊辩护是最持久的例证——他知道陪审团会定罪,但他彻底辩护,因为不尝试将是对他良心的背叛。“唯一不受多数人支配的东西是一个人的良心,”他对斯库特说。这一定义也适用于斯库特本人,她学会了远离打架并控制脾气,以及杰姆,他以“毫无怨恨的表情”忍受杜博斯太太的辱骂。小说始终以行动意愿而非结果来衡量勇气,即在面对必然失败时正确行事的意愿。这一原则将阿提克斯及其追随者与那些因恐惧或懒惰而顺从偏见的镇民区分开来,并赋予小说核心的道德架构——勇气是在代价高昂且回报仅为自尊时,凭良心行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