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出版与禁售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出版与查禁,使D·H·劳伦斯的小说最终版本演变成一场围绕性描写、审查制度和文学价值的长期争论。未删节本于1928年在意大利以私人印行的方式出版,随后在英国和美国遭禁,却仍以盗版版本流通;最终为该书进行的法律辩护,使人们无法再将“对性的直白描写能否具有严肃的艺术价值”这一问题与其出版史分开讨论。
创作与初次出版
这部小说是在劳伦斯回应工业冲突与阶级分隔的过程中逐渐成形的。1926年,他在矿工罢工和封锁期间走访诺丁汉和德比郡;这场争端使矿工陷入贫困,被迫接受更差的条件。此后,他在意大利开始撰写一份草稿。小说中的矿村取材于英格兰中部的工业地区,作品也发展了与他早期中篇小说《处女与吉卜赛人》相关的素材。这些背景使书中跨越阶级界限的亲密关系,置于更广泛的关切之中——劳动者受到怎样的对待,以及工业社会中存在着哪些分隔。
劳伦斯写了三个差异显著的小说版本。最终版本是最早完整出版的版本,于1928年在意大利以私人印行的方式出版;另外两份早期草稿则分别于1944年和1972年问世。现行未删节文本源自1928年在意大利私人印行的奥里奥利版。巴恩斯与诺布尔经典版于2005年出版了该文本,并增添了新的导言和补充材料。
查禁、丑闻与盗版流通
该书在英国和美国遭到查禁,尽管仍有盗版本流通。法国的情况则不同——法国政府没有阻止书商发行这部小说。劳伦斯没有为文本申请版权,这一决定使该书在可以销售的国家更容易遭到盗版传播。因此,查禁限制了授权出版,却未能阻止作品传到读者手中。
这场争议部分围绕小说对通奸以及一位贵妇与其丈夫的仆人跨越阶级界限的关系的描写展开。小说情节将这场社会丑闻化为具体后果——伯莎·库茨公开指控,揭露了这段关系,使康妮的名字卷入争端,并引发法律诉讼。梅勒斯报告说,克利福德在因传闻质问他之后将他解雇。后来,康妮提出离婚,但克利福德拒绝。这些情节发展有助于说明,为何这部小说不仅被视为对性道德规范的挑战,也被视为对塑造人物选择的社会和婚姻界限的挑战。
评论有时极为敌意。《约翰·布尔》杂志以“著名小说家的可耻之书”为标题刊出评论。公众的反应也超出了小说本身——1929年,警方查抄了劳伦斯的一册诗集《三色堇》,并突袭了他的画作展览,带走了许多作品。劳伦斯的回应包括论文《色情与淫秽》(1929年)和《谈〈查泰莱夫人的情人〉》(1930年);他在文中捍卫了自己的区分——贬损性的性描写与小说对性的描写并非一回事,后者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在他看来具有革命性。
法律挑战与美国出版
1959年,格罗夫出版社在美国出版了这部小说的未删节本。纽约邮政局长罗伯特·K·克里斯滕伯里阻止投递两万份广告传单,并查扣了通过邮件寄送的书籍。格罗夫出版社将争端诉至联邦法院。1959年7月21日,法官弗雷德里克·范·佩尔特·布赖恩裁定,该书具有严肃的文学价值,可以发行,并颁令禁止邮政局长拒绝投递该书及其广告。
美国案件为出版确立了一条重要的法律途径,但英国的争议则沿着不同路线发展。英国公诉主任就企鹅出版社1960年出版的版本提起诉讼。审判持续了六天,最终陪审团判定出版商无罪。E·M·福斯特是为该书辩护而被传唤的证人之一。英国和美国的裁决都以承认作品具有足以抵消争议内容的社会与艺术价值为关键,使公众讨论从单纯聚焦小说的性内容,转向对其文学地位的探讨。
后续影响与意义
1960年的无罪裁决使企鹅出版社得以在英国出版未删节本,并终结了妨碍该书完整文本在英国和美国发行的法律壁垒;除盗版版本外,完整文本此前三十多年一直无法在两国正式发行。从意大利私人印行和各国查禁,到未经授权的流通和法庭辩护,这一连串事件使出版本身成为小说文化史的一部分。
这场争议持续的时间也超过了劳伦斯的一生。他为该书所作的辩护将争论界定为一场关于性与身体的意义及其描写方式的争论,而审判则检验了这样的题材能否作为文学受到保护。最终的裁决并未抹去先前的查禁;它们改变了小说得以公开发行的条件,使文学价值成为决定性考量,而不再让丑闻单独裁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