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狼

铜牌判决

郊狼是伊莱·怀姆斯在夜间对峙中认为自己正在射击的动物,这一认知也成了法律叙述中对其行为存在争议的一点。没有独立证据证实这些动物确实出现在事发现场——它们的作用是通过怀姆斯惊恐的感知,以及米奇·哈勒关于怀姆斯意图射击目标的辩护论点来呈现的。

怀姆斯在黑暗中的感知

怀姆斯告诉谈判人员,黑暗中的声响让他感到害怕。他以为患有狂犬病的郊狼想吃掉他,并说自己看见它们发红的眼睛在发光。在他的说法中,这些动物解释了他为何开始开枪,也解释了他为何击毁第一辆赶到现场的巡逻车上的探照灯——他担心那道灯光会向郊狼暴露自己的位置。

这一解释是在一场持续时间很长、双方均全副武装的对峙中提出的。副警长在场时,怀姆斯多次开枪;调查人员后来收集到九十四枚已击发的弹壳。叙述记录了怀姆斯以害怕郊狼来解释枪击,而不是证实现场确有动物。

辩方论点

米奇·哈勒利用怀姆斯所说的恐惧,区分了朝巡逻车的灯光开枪与朝载有人员的车辆内开枪。他辩称,州方文件称怀姆斯是神枪手;如果怀姆斯的目标是副警长,本可以击中对方,但他并没有这么做。检察官反驳说,怀姆斯十五年前就离开了军队;哈勒则回应说,有些技能仍会保留下来。

因此,郊狼之所以与此案相关,并不是因为它们被证实参与了对峙,而是因为它们构成了对怀姆斯意图这一争议说法的一部分。怀姆斯的认知为他朝灯光开枪提供了理由,而州方强调他曾向一辆载有人员的警长局车辆开枪,则使副警长所面临的危险始终受到关注。

叙事功能

这一事件赋予郊狼一种范围有限却影响重大的存在——在怀姆斯惊恐的叙述中,它们被视为捕食者,随后又在法庭上被用作解读其行为的背景。怀姆斯的感知与证据所能证实的情况之间存在落差,因此这些动物并未成为叙事中的独立行动者。相反,它们揭示了同一场枪击如何被置于两种不同框架之下——一种着眼于怀姆斯以为自己面对的威胁,另一种则着眼于他的枪击对副警长造成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