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k写给孩子的笔记本
骨及所有弗兰克写给孩子的笔记本是一本磨损的作文簿,弗兰克留下它,供孩子来探望时阅读。它起初是一次谨慎的尝试,旨在向一个他从未见过的人倾诉,并解释关于自己的真相;而不断变化的笔迹和最后几页,则让原本打算传达的信息变成了一份记录,表明他已越来越无法沟通。
外观与发现
特拉维斯取回笔记本,把它放在玛伦面前的桌上。黑白相间的大理石纹封面已经泛黄,旧污渍使书页皱起。玛伦一时把它错认成自己的日记——这本书熟悉得令人不安,只是更旧。两者的相似之处,使这件物品不再只是装着弗兰克叙述的容器;它让父亲的文字与女儿的私人记录立刻靠近,令人心神不宁。
玛伦考虑要不要打开笔记本时,特拉维斯站在门边。他解释说,弗兰克想让她读这本笔记本,而且这是写给她的。因此,这本笔记本既是有意传达的信息,也是经由照料弗兰克的人送来的实物。它的到来让玛伦得以读到父亲或许已无法亲口说出的话。
写给一个陌生孩子的信
开篇只把孩子称作耶利家的孩子。弗兰克不知道孩子的名字或性别,也无法知道读到这本书时,孩子会是男孩、女孩、男人还是女人。他希望孩子会来,却又害怕遭到憎恨;他也明白,孩子的母亲或许永远不会告诉孩子他的事。尽管如此,他还是写了下来,因为他预想到,等孩子到来时,自己可能已经无法回答问题。从一开始,这本笔记本的目的便受到不确定性的影响——弗兰克写给一个他渴望其存在、却无法确信其存在的读者。
后面一节转而讲述珍妮尔。弗兰克回忆说,二十二岁时,他在拉斯金国家公园担任护林员,而珍妮尔在门岗小屋收取入园费。他们第一次交谈,是因为看到一个单身男人的车里有个戴红色假发的充气女人,便一起笑了起来。他把这次平凡又滑稽的相遇写成一段长久爱情的开端,并描述了他们在公园工作的自由——可以游泳、徒步,或溜出去不干活。这些细节让笔记本既是个人经历的叙述,也是一次忏悔——弗兰克希望孩子了解自己爱过的母亲,而不只是他即将揭露的秘密。
忏悔与孩子在时间中的位置
空了几页之后,弗兰克说,自己无法成为孩子的好父亲,但可以做到诚实,于是开始讲述一切。他最早记得的经历发生在加油站一辆长途巴士旁。一个男人牵着他的手,带他走进加油泵后面的洗手间,试图让他做一件坏事;弗兰克在叙述中说,自己当时还是个很小的男孩,却把那个男人吃掉了。他把自己的行为与把人肉当作普通食物的人区分开来——他不认为自己当时是出于那种食欲才那么做。他记得自己用乳牙咬碎那人的骨头,而且越吃越饿。因此,这本笔记本向预定的读者讲述了一段童年记忆;弗兰克将它写成既是解释,也是痛苦与震惊的来源。
这本书还试图让那个缺席的孩子在日历上占据一席之地。病房每月都会举办生日庆祝活动,提供香草蛋糕和宾果游戏。弗兰克从不知道自己的生日,因此耶利一家把他的生日定在一月一日。他说,如果知道孩子的生日,就会请特拉维斯提醒自己,好让自己想象庆祝的情景。特拉维斯告诉他,孩子出生于一九九一年四月一日;弗兰克由此推断孩子快九岁了,但仍无法想象孩子的模样,因为他不知道孩子是女孩还是男孩。确切的日期提供了一点联系,而那些未知的信息则凸显出他对孩子的生活所知甚少。
笔迹、重复与留存之物
笔记本的实体形态记录了弗兰克书写能力的变化。第一页写满了拥挤、阳刚的字迹,勉强能够辨认。后来,空了几页之后,字迹变得大了许多,也更像孩子写的。接近末尾时,玛伦读到一段暗示弗兰克毁伤了自己手的文字;她问特拉维斯这是什么意思,弗兰克便把左手收进腿间,遮住右手。现存节选没有清楚解释笔记本中的内容,但字迹的改变以及弗兰克的动作,让这一场景中眼下可见的伤害显露出来。
最后几页彻底不再写句子。一页又一页,都用克雷奥拉蜡笔盒里的各种颜色重复写着珍妮尔的名字。这个名字最初出现在对初次相遇的回忆和爱情故事中,最后却成了笔记本里仅剩的信息。弗兰克写给一个陌生的孩子,是为了让孩子了解自己;而最终留下的,是一个反复出现的名字,可以看出其中的依恋,却已不再构成解释。特拉维斯轻声问孩子的母亲在哪里时,笔记本中那个没有得到回应的称呼,正与她此刻缺席的问题交织在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