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istine的手枪

坏种

克里斯汀的手枪是肯尼思·彭马克买给克里斯汀·彭马克的枪械。克里斯汀将它视为保护自己的手段,并说自己知道如何使用;后来,她把枪放在上锁的书桌抽屉里,旁边是一封她决定不寄给丈夫的信。手枪在故事中的意义,取决于它既象征着为危险做好准备,也体现了克里斯汀试图私下压下自己的忧虑。

所有权与预期用途

访客谈到公寓的安全问题时,克里斯汀说肯尼思给她买了一把手枪,而且她知道如何使用。她的回答表明,她把武器视为实用的防护手段,而不是令她害怕使用的物品。她还提到,这与纽约的情况形成对照;她原以为,在纽约拥有手枪可能会惹上大麻烦。埃默里·布里德洛夫回答说,持枪需要许可证,并补充说,法律既给受害者机会,也给袭击者机会。这段对话将枪械置于一场关于人身安全及管制持枪规则的日常谈话之中。

与未寄出的信放在一起

后来,克里斯汀写好并封缄一封给肯尼思的信,询问自己该怎么办,却意识到她不会寄出这封信——她不想打断自己认为对肯尼思事业至关重要的工作,并得出结论,罗达的问题该由她自己解决。她把信放进自己总是锁着的书桌抽屉,并将它与也放在那里的手枪整齐地并排放好。这两件物品各自不同——一封被她扣下的求助信,以及一把她持有的武器——但她有意将它们放在一起,使她选择把自己的痛苦及应对方式都留在身边、藏于私下这一决定有了具体形态。

叙事意义

现有信息表明,克里斯汀拥有这把手枪,知道如何使用,并将它妥善保管;但没有显示她曾开枪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它。这些场景中,手枪的意义主要来自对照。在他人面前,她自信地表示自己能够保护自己;独处时,她则试图让自己相信忧虑毫无根据,并决心自行处理罗达的问题,不去打扰肯尼思。上锁的抽屉里,枪械与记载着她未曾说出口的求助之情的信并排放置,使自立与隐藏的脆弱处于同一物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