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牌照白色福特Econoline厢式车
局外人(斯蒂芬·金版)这辆挂着纽约州牌照的白色福特Econoline厢式车,既是针对特里·梅特兰案中的一项关键证据,其自身经历也使这项证据变得复杂。它最初在纽约州被盗,之后由一名离家出走的男孩开到了俄亥俄州,后来又在弗林特市被发现。车上有与弗兰克·彼得森和特里有关的指纹、留在点火开关上的钥匙,以及一片餐馆菜单碎片。这些痕迹建立了关联,但单凭它们无法确定每个阶段是谁使用了这辆车,也无法厘清它的行驶路线与针对特里的指控如何交织。
身份与最初证据
这辆车属于卡尔·杰利森,他是纽约州斯普滕基尔的一名兼职木匠和杂工。杰利森保管着车钥匙,但有人发现了藏在后保险杠下方一个小磁性盒子里的备用钥匙,并开走了这辆车。调查人员谈到此车时,它已出现在弗林特市,正被扣押在停车场。它的纽约州牌照使它有别于当地调查中通常遇到的车辆,而它的经历也让车辆本身成了需要重建的疑点,而非单纯连接某名嫌疑人与某起犯罪的线索。
拉尔夫·安德森将这辆车第一次被盗视为一连串事件的开端——最初的窃贼或许把车从纽约州中部开到卡普城、杜布罗或弗林特市,随后将车遗弃。拉尔夫的初步推测是,特里发现并再次偷走了这辆车,把它藏在城外,可能是某个废弃农场或棚屋里,然后将车留在肖蒂酒吧后方,钥匙仍插在点火开关上。他认为特里或许是想引来另一个窃贼。这一推测为车辆的行踪提供了一种可能的解释,但拉尔夫也意识到,整个盗窃链条说不通。
作为物证的厢式车
车上留有与多个使用阶段相关的指纹。调查人员排除了杰利森、他的儿子和妻子,以及两名曾为他工作的人留下的指纹。他们还发现了特里和弗兰克·彼得森的指纹。弗兰克的四枚指纹位于乘客车门内侧一处油污区域,异常清晰。拉尔夫认为,这些指纹可能是在菲吉斯公园停车场留下的,当时特里正试图把弗兰克从乘客座位上拉出来,弗兰克则在反抗。这是他根据指纹位置作出的解释,并非对车内经过的完整记录。
其他指纹仍无法确定身份。有些可能属于最初在斯普滕基尔偷车的人;另一些或许属于与杰利森有关的人,或途中搭乘顺风车的人。调查人员仍在等待这些指纹的检验结果。拉尔夫认为,与其查明最初的窃贼是谁,不如找到那个人把车遗弃在何处更重要,因为行程的起点或许能说明车辆后来为何与特里和绑架案扯上关系。
驾驶座下方还找到一小片纸,可能是外卖菜单的一部分。拉尔夫认为它或许毫无意义,但仍希望仔细检验。后来,有信息将车辆此前的行程与代顿分发的菜单传单联系起来,这片纸看似微不足道,因而有了新的意义。它本身无法确定司机身份;它之所以有用,是因为可以与那名遗弃车辆的男孩所述经过相互印证。
一连串盗窃与遗弃
调查人员最终得知,这辆车被盗后,最初的司机是一名十二岁男孩。他总共偷过四辆车,流浪了数月,抵达埃尔帕索后,在沃尔玛停车场一辆被盗的别克车里睡觉时被警方逮捕。这辆Econoline是他偷的第一辆车。他把车开到俄亥俄州,随后将其遗弃,改开另一辆车。他把点火钥匙留在车上,正如调查人员所推测的那样,这证实了他们早先重建的一部分情况,同时也揭示了此前未知的司机和一段行程。
男孩的说法将这辆车置于代顿。他把车停在麦当劳附近一个免费的公共停车场,那里没有看守。一名穿着与汤米与塔彭斯餐馆有关的衬衫的年轻男子提出给他两美元,让他把菜单塞到停车场内车辆的挡风玻璃雨刷下。男孩拒绝了,去吃午饭。回来时,那名男子已经离开,但菜单已被放在那些车上。男孩心生不安,决定换车。他改开一辆普通的黑色丰田车离开前,把Econoline的钥匙重新插回点火开关,希望有人会把车偷走,让跟踪他的人摸不清情况。他还返回去取走自己坐着垫高身子的压扁纸箱,以便开车时显得更高。
男孩说,他曾把一份菜单放在这辆车的挡风玻璃雨刷下。拉尔夫据此推断,拿走菜单的人——也是后来在车内留下那片碎纸的人——很可能就是从代顿停车场偷走这辆车的人。第二次盗窃由此为男孩遗弃车辆后它如何继续上路提供了具体解释。驾驶座下的碎纸因而将车辆经历中的两个阶段联系起来,但这番陈述并未确定后来那名窃贼的身份。
时间也很重要。男孩记得当时是春天,树叶已经长出,天气还不热;他认为那是四月,不过拉尔夫谨慎看待他对日期的回忆。特里和家人前往代顿,正是在四月。特里另曾告诉拉尔夫,他最近去俄亥俄州是为了探望父亲。时间上的重合使车辆在代顿的经历与特里的行踪相关,但仍无法化解调查证据与特里声称自己当时身在别处之间的矛盾。
这辆车能证明什么,又不能证明什么
这些物证使这辆车成为指控特里的有力依据。拉尔夫当面指出,目击者认出了特里,他的指纹出现在用于袭击弗兰克的树枝上,也遍布绑架弗兰克所用的厢式车。特里说这些证据令他困惑,并提到了自己在卡普城的不在场证明。因此,这辆车正处于两种相互竞争的说法交汇之处——车上的指纹和弗兰克的指纹支持检方的案件,而车辆层层叠加的盗窃经历则意味着其他人也可能开过或接触过它。
另有一项说法称,在弗兰克和这辆车据称出现在南方的同一天,特里身在卡普城。拉尔夫说,会议主办方朗希尔确认,他曾在高中接上特里和另外两名教师,开车送他们去卡普城喜来登酒店,并在会议上看到他们待在一起。朗希尔记得午餐后曾有约一小时没见到特里,但他以为奎德和特里在一起;到三点时,众人又聚齐了。据称,斯坦霍普太太当时在南方七十英里处看到特里把弗兰克和弗兰克的自行车放进一辆肮脏的白色厢式车里。奎德曾与特里一同参加会议,对这项说法感到震惊,并称午餐后他和特里去了二手书店,随后回来听哈兰·科本的演讲。这项说法提到厢式车,令车辆证据与不在场证明之间的冲突更为尖锐,却没有解决冲突。
叙事意义
这辆车穿越多个辖区的行程,使一个看似简单的物件变成了一份记录保管关系屡次中断的档案。备用钥匙让第一次盗窃成为可能;遗留在点火开关上的钥匙又促成了另一次盗窃;男孩决定遗弃车辆,则让它落入后来一名身份不明的司机手中。车辆沿途不断留下不同人的指纹,因此指纹只能证明有人接触过车辆,并不能自动说明每个人是在何时碰过车,或这次接触意味着什么。
这辆车的作用也受到调查人员试图将分散痕迹串联起来的需求影响。一辆肮脏的白色厢式车、一组指纹、一把点火钥匙和一片菜单碎片,每一样看起来都可能支持清晰的重建。然而,这些细节都属于一辆由不止一人使用、从斯普滕基尔经俄亥俄州一路驶向弗林特市的车。因此,这辆车既承载着不利证据,也体现了这些证据的局限——它有助于将特里和弗兰克与同一物件联系起来,但层层交叠的盗窃与遗弃过程,让关键时刻究竟由谁控制车辆仍无定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