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事业在很大程度上是全人类的事业
常识“美洲事业在很大程度上是全人类的事业”这一表达,使托马斯·潘恩关于美洲抵抗的论证具有普遍意义——这场斗争关乎人类的自然权利,而不仅仅是一国的利益。它的政治力量,在于将反抗压迫与建立一种政府联系起来;这种政府以代议制结构为基础,范围涵盖整个大陆,并保护个人权利,从而使这一普遍主张具体落实。
从地方申诉到普遍事业
潘恩将美洲事业描述为一项情势或许局限于地方、原则却并非如此的事业。一个国家可能遭火与剑蹂躏,而自然权利的捍卫者可能被逐出世间;这种前景使问题成为每个有感受能力之人的关切。无论党派如何批评,他都将自己视为与这些人同怀关切的一员。因此,这一表达把同情转化为政治标准——美洲所面临的利害关系,关乎评判所有人的权利。
这一框架也说明了为何潘恩将抵抗视为对政治权威的探究。英格兰国王以自身名义支持议会的主张,而美洲人民则承受着二者联合统治的苦难。他们所受的压迫,赋予他们毫无疑问的权利去审视双方的僭越主张,并拒绝任何一方的篡权。普遍主张并未抹去眼前的争端,而是解释了为何这场争端对直接参与者之外的人也至关重要。
社会、代议制与公共美德
潘恩论述政府时,并非从君主制出发,而是从人民聚集起来满足共同需求出发。在他设想的一个不断发展的殖民地中,一棵方便使用的树成为州议事堂,整个社群在那里商议事务。最初的法律或可称为规章,并通过公众的鄙视予以执行;依自然权利,每个人在首届议会中都有一席之地。随着人口与公共事务增多,距离使全民集会难以实行,于是社群将立法事务委托给选出的代表。
然而,代议制需要防范选民与当选者之间形成独立利益。潘恩主张频繁选举,使代表回到全体人民之中,并继续对他们负责。这种反复的交流旨在建立贯穿整个社群的共同利益;政府及受其治理者的幸福,依赖这种相互支持,而非国王这一称号。政府之所以必要,是因为道德美德无法可靠地治理世界;但政府的设计与目的应是自由和安全。
潘恩将这一共和主义检验标准延伸至英格兰。他认为,王室对任命的控制已经吞并英国下议院的权力,并削弱了这一宪制共和要素的美德。他说,英格兰人民以能够从自身群体中选出英国下议院为荣;这种共和美德一旦衰退,奴役便随之而来。这一对比进一步凸显了该表达的含义——反对统治压迫的事业,也必须抵制代议制从内部遭到腐化。
大陆宪制设计
潘恩承认,人们可能因尚未提出任何方案而惧怕独立。他提出的建议只是一些提示,希望由此促成更好的方案,随后勾画出一种大陆政府——各议会每年开会,由一名主席主持,处理事务限于国内,并受大陆会议管辖。每个殖民地将划分为六个、八个或十个选区,并派出代表,每个殖民地至少派三十人;大陆会议的成员总数至少为三百九十人。
拟议中的主席职位将在十三个殖民地之间轮换。每届大陆会议由抽签选出一个殖民地,再由该殖民地的代表通过投票选出主席。下一届大陆会议抽签时,将不再包括前任主席所属的殖民地,轮换制度将继续进行,直到十三个殖民地都轮值一次。潘恩还提议,任何措施都须获得大陆会议五分之三的赞成才能成为法律,这一门槛高于简单多数。这些机制旨在将权力分散至各殖民地,并使大陆政府对更广泛的利益负责,而不只是对狭隘的地方利益负责。
为建立这一制度,潘恩呼吁召开大陆制宪会议提案,作为大陆会议与人民之间的过渡机构。其成员将由二十六名大陆会议代表组成,每个殖民地两名;各个议会或省级制宪会议各派两名成员;每个省再派五名代表全体人民的代表。这些民选代表可由有资格的选民在省会选出,选民从全省各地前来参加;也可在两三个人口稠密的地点选出。潘恩说,这种组合汇集了知识与权力——前者由熟悉公共事务的人提供,后者则来自人民的授权。
制宪会议的任务是制定一部大陆宪章,即《联合殖民地宪章》,其地位可与《大宪章》相当。宪章将规定大陆会议和各议会的成员人数及选举方式,说明它们何时开会,并划分各自的事务与管辖权。宪章还将保障所有人的自由与财产,尤其保障每个人按照良知自由行使宗教信仰的权利。这部宪章制定完成后,制宪会议便解散,由依照宪章选出的机构负责治理。这一提案使美洲事业的普遍主张落实为制度——自由应受到保障,并惠及每个部分,而不只是停留在抽象宣言之中。
代议制、权利与法律为主权者
潘恩对广泛代议制的坚持,也得到他对宾夕法尼亚议会批评的印证。贵格会联合会的请愿书提交议会审议时,只有二十八名议员出席;来自巴克斯县的八名议员全都投票反对请愿书。倘若切斯特县再有七名议员加入他们,两个县便会支配整个省。对潘恩来说,这一事件说明,人数少且分布不均的群体如何可能声称有权代表大得多的社群。他还反对少数议会外人士批准省代表的指示,而议会随后却以整个殖民地的名义通过了这些指示。
这一教训并不是说,临时安排从未发挥过作用。潘恩承认,在美洲遭逢灾难期间,从各议会中任命人员进行协商,是当时最迅速、也最合适的办法;这些人的行为帮助整个大陆免于覆亡。但必要性并不能使临时办法成为未来的正确选择。既然大陆会议很可能继续存在,其成员的选举方式就值得重新考虑,特别是因为让同一机构同时掌握代表权与选举权,可能会使权力过度集中。为子孙后代作规划,必须铭记美德并非世袭而来。
宪章的权利保障包括宗教自由;潘恩认为,不同宗教派别之间的差异与共同的公民大家庭并不冲突。在他看来,宪章是一项庄严的约定,整个社群据此承诺维护每个部分的权利,无论这些权利关乎宗教、个人自由还是财产。因此,这一表达所蕴含的普遍原则也深入宪制细节——政治团结不等于千篇一律,共同政府必须维护其凝聚在一起的各项独特权利。
潘恩在拟议的宪章宣告仪式中,以最令人难忘的象征形式呈现了这一宪制愿景。宪章将置于上帝之言之上,并加冕,使全世界都能看到,在美洲,法律为王。仪式的最后将摧毁王冠,并把它撒向人民,因为王冠原本属于人民。这一意象将主权从统治者转向公共法律,并表明政治权威的最终来源是人民,而非君主。纵观潘恩的论证,美洲事业之所以成为全人类的事业,正是因为抵抗与一套严谨的主张相结合——自由应如何得到代表、保障并由众人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