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役犯的污名与身份

悲惨世界

苦役犯的污名与身份,体现了社会强加给冉阿让的公众身份与他努力成为的道德之人之间持久的冲突。他出狱并未恢复普通的社会归属——官方管制让他的过去暴露无遗,排斥也随他从一地延续到另一地。后来,他向马吕斯·彭梅西讲述自己的身世,选择承受坦白带来的耻辱,而不以借来的姓名欺骗他人。这部小说将身份同时呈现为一种社会判决和良知问题。

跟随受刑者的判决

在小说所描写的社会秩序中,惩罚并不会在监狱大门处终止。自1810年起,苦役犯虽不再被烙印,获释囚犯的护照上却带有字母“F”,居住管制也限制了他们可以居住的地点。旅行时,他们必须在途经的每个村庄向宪兵队申报;不这样做,就会成为违反规定的逃犯,并可能遭到警方追捕。因此,这套制度把既往定罪变成一种持续存在、随身携带的身份分类。冉阿让的行为可以改变,但陌生人据以认识他的文件,却宣告了当局将他归入的类别。

这种法律身份置身于对刑罚与司法更广泛的批判之中。小说反对对前囚犯的永久排斥,也反对与引发刑罚的罪行不相称的处罚。冉阿让偷面包,却被判强迫劳动;再犯则可能招致死刑。尚马蒂厄的案件中,沙威警探和前苦役犯误将他认作冉阿让;这一案件进一步表明,司法程序可能仅凭标签推断身份,仓促地将无辜者推向惩罚。因此,冉阿让的经历不仅是个人的不幸——它揭露了一种制度,在这种制度中,定罪留下的标记可能比最初的罪行和个人的道德转变都延续得更久。

获释与遭拒

从土伦苦役场获释四天后,冉阿让步行十二里格,抵达一座小镇。他告诉米里哀主教,自己的目的地是蓬塔利耶,身上有一百零九法郎十五苏,是十九年劳役挣来的钱。这些钱证明他辛勤劳动过,却无法压过冉阿让的黄色通行证所显示的身份。他在市政厅出示通行证后,被一家客栈拒之门外;另一家客栈也不肯收留他。监狱看门人不肯开门,就连一条狗也把他赶出了栖身处。无处过夜的他先去田野里找地方,随后又回到镇上,在一处门廊寻求避身之所。

这一连串遭遇表明,污名是如何通过日常交往发挥作用,而非只体现为一次正式惩罚。冉阿让有钱,也愿意付钱;然而,没有一家客栈愿意接待他。他刚离开监狱,监狱却不肯让他过夜。通行证使他每一次寻找栖身处的尝试都变成又一次遭排斥的经历。他向主教直言自己的身份、刑期、刚刚获释的状况、艰难旅途、饥饿和疲倦。米里哀主教以款待回应他的坦白,吩咐在餐桌旁再添一个座位。这一回应与此前那些拒绝形成鲜明对照——那些拒绝使前苦役犯的身份显得比他眼下作为人的基本需要更为重要。

被人注视的负担

即使冉阿让与小珂赛特共同生活、建立起新的生活之后,污名仍然挥之不去。随着她的美貌日益显露,他把她的变化视为一种威胁,仿佛这会动摇他那份几乎不敢触碰的幸福。两者形成鲜明对比——小珂赛特日渐焕发光彩,开启了新生活;冉阿让却始终清醒地意识到,那条无形的公众耻辱锁链仍在。他担心法律会再次抓住他,把他从践行美德的隐居生活中拖出来,重新置于公众的谴责之下。他的过去并非仅仅留存于记忆中;它仍可能成为再次揭露他身份的手段。

冉阿让的希望因而既狭窄又强烈。他忍受了苦难,从一个几乎堕入恶行的人变成近乎圣洁的人,也学会了接受与宽恕;然而,他向天意、社会和世界所求的回报,除了小珂赛特的爱,再无其他。得到她的爱,使他感到伤痛得以治愈、内心安宁、人生圆满。这一情景将苦役犯的社会身份与他的私人依恋联系起来——他所得到的爱为他提供了躲避耻辱的庇护,却无法消除他对法律仍可能用过去来界定自己的忧虑。

坦白作为道德抉择

后来,冉阿让告诉马吕斯,自己曾因盗窃在苦役场服刑十九年,因再犯被判终身苦役,如今又违反了居住限制。马吕斯听后退避。冉阿让并非因遭到逮捕而暴露身份,也不是被追捕者逼得不得不坦白。他解释说,自己感受到的追捕来自内心——良知成了阻止并谴责他的力量。因此,这次坦白将强加于身的身份转变为主动做出的道德决定。他接受马吕斯会因此看轻自己,因为在冉阿让看来,若靠隐瞒来维持马吕斯对他的敬重,便是不诚实。

他借用的老福舍勒旺之名,能让他实际避开他人的识别,但冉阿让无法把这个名字当成自己的。依他自己的理解,冒用另一个人的姓名会使他成为一个活生生的假签名者——以欺骗手段进入诚实家庭的人。他不愿让小珂赛特和马吕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共同承受他与自己过去联系在一起的耻辱和危险。他的话把污名描述为可能玷污他人幸福的东西,但他的决定也对这一观念提出了挑战——他不让旧身份继续藏在一个虚假的身份之下,而是选择痛苦的坦诚。

从强加的身份到自尊

冉阿让把两种盗窃联系起来,却并未将它们视为道德上相等的行为。很久以前,他为了活命偷了面包;如今,他拒绝为了留在这个家庭而冒用不属于自己的姓名。前一种行为源于贫困和刑罚,并由此开启了他的社会排斥;后一种则是出于诚实所作的选择,即使它会让他再次蒙受社会羞辱。通过坦白,他失去了隐瞒本可保住的、借来的敬重,却获得了自我尊重的能力。

因此,这一概念同时包含两种彼此牵制的含义。苦役犯身份是一种社会和法律污名,它限制行动、阻断庇护之所,也使冉阿让容易再次遭到逮捕。但身份并不止于护照上的标签,也不止于马吕斯后来得知的犯罪过去。冉阿让拒绝欺骗,并甘愿遭人鄙夷也不维持虚假的表象,这使良知成为衡量他是谁的另一项标准。这部小说的道德力量,在于让这两种现实都清晰可见——社会仍将他视为前苦役犯,而冉阿让的行动则展现出一个以责任而非旧日判决为自我根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