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

我将消失在黑暗中:一个女人对金州杀手的执着追踪

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被呈现为搜寻金州杀手时使用商业法证遗传谱系数据库的一道法律障碍。书中没有阐述该修正案的法律原则,也没有解决它应如何适用;相反,叙述将这一宪法层面的顾虑与隐私政策、公司服务条款以及DNA技术带来的调查可能性并置。它的重要性在于,一种可能有用的调查方法与使用该方法所受争议的权限之间存在落差。

公共DNA系统及其法律框架

书中将商业遗传谱系服务与公共法证系统进行对照。1994年《DNA鉴定法》确立了联邦调查局维护全国数据库CODIS的权限。在书中描述的系统里,地方犯罪实验室会将来源不明的犯罪现场样本及某些采集到的嫌疑人样本提交至州级数据库;州级系统会核实并比对这些样本,再将符合条件的档案转交至CODIS。加利福尼亚州的样本每周二都会自动上传至州级系统,各州也会从监狱和法院采集DNA。这一成熟的法证比对渠道有别于米歇尔·麦克纳马拉希望调查人员能够查询的商业数据库。

这一公共基础设施的发展,伴随着实验室能力的重大变化。橙县犯罪实验室在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采用DNA检测时,处理一个案件可能需要长达四周,而且样本必须相对充足并保存完好。较早的限制性片段长度多态性分型流程十分繁琐。相比之下,书中称,当代检测能够在数小时内从少量皮肤细胞中得出遗传指纹。分析规模和速度的变化让更多调查用途成为可能,但这本身并未回答谁可以合法访问哪些数据库。

商业遗传谱系服务与宪法层面的顾虑

商业服务提供了另一类可能的线索。书中称,23andMe和Ancestry.com的用户档案数量分别达到150万和250万,并解释说,犯罪现场档案可能通过其中一个数据库里的表亲,将调查人员引向罪犯。两家公司均以隐私问题和服务条款为由,不愿与执法部门合作。叙述指出,隐私以及非法搜查和扣押方面的顾虑,是这种设想所面临的障碍之一;它提到了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却没有声称已经解决其法律适用问题。

米歇尔·麦克纳马拉希望调查人员能够将杀手的DNA录入这些不断扩大的商业数据库。她手头只有纸面档案,并没有杀手的唾液或拭子样本;而公司的常规流程要求客户将唾液样本提交在试管中。比利·詹森的一位科学家朋友提出,或许有办法绕过这一实际障碍。书中在探讨这种可能性的同时,也提出了技术上可行是否就应决定调查实践的问题;书中没有称米歇尔或调查人员实际进行了此类搜索。

局限、利害与尚未解决的问题

因此,在书中叙述里,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并非一条得到充分阐释的规则,而是在调查人员考虑将私人持有的遗传信息改作他用时,不容忽视的限制。这一设想引出了几个不同的问题——数据库能否提供有用的家族线索,访问是否符合公司政策,以及这种方法是否符合隐私和宪法保护。叙述将这些问题与匹配或追踪DNA的科学可能性区分开来。

这种区分凸显了法律顾虑的重要性。公共数据库拥有成文法授权和明确的提交途径,而商业数据库则受公司条款和隐私立场约束,这些条款和立场禁止其与执法部门合作。书中没有解决这一冲突——庞大遗传资源可能具有调查价值,但这本身并不赋予使用它的许可。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标示了这条尚未厘清的边界之一;私人规则和选择也共同决定了此类信息是否能够被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