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第69号提案
我将消失在黑暗中:一个女人对金州杀手的执着追踪加州第69号提案是加利福尼亚州于2004年通过的一项提案,扩大了DNA采集范围,要求采集所有重罪犯,以及被控犯有某些罪行的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DNA样本。在本书的叙述中,这项提案将旷日持久的东区强奸犯/原始夜行者调查与州内法证系统的变化联系起来——基思·哈灵顿的兄弟布鲁斯赞助了提案的宣传活动,并承诺提供近200万美元资金。
目的与范围
该提案规定,必须采集所有重罪犯,以及被控犯有特定罪行的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DNA样本;这些罪行包括性犯罪、谋杀和纵火。本书将这一变化描述为扩大了其基因档案可能被纳入执法数据库的人群范围。书中没有说明采集流程、例外情况或该提案的确切实施时间表,因此这些细节不属于此处有据可查的范围。
案件与宣传活动
本书指出,该案件是加州第69号提案的灵感来源,并提到基思·哈灵顿的兄弟布鲁斯是提案宣传活动的赞助者。布鲁斯承诺提供近200万美元,为这项工作提供资金。这一关联赋予了该政策以个人层面的意义——在本书的叙述中,拟议中的DNA采集范围扩大并非抽象的行政变更,而是一场与某起案件相关的宣传活动;该案的受害者及其家人曾长期承受暴力事件未获解决的后果。
州数据库与CODIS
加州第69号提案扩大采集范围,是更大规模数据库体系的一部分,但不应与建立该体系的联邦法律混为一谈。1994年《DNA鉴定法》授权联邦调查局维护全国数据库,CODIS则成为分层体系的全国性终端。地方实验室将犯罪现场样本和符合条件的嫌疑人样本提交至州数据库;各州会在本州系统内核实并比对样本,然后再将其转交CODIS。在加利福尼亚州,提交的样本每周二都会自动上传,该州还会从监狱和法院采集DNA。本书将加州第69号提案描述为扩大了加利福尼亚州的DNA采集范围,而1994年的法律则确立了联邦政府维护全国数据库的权限。
法证背景与范围界限
这项政策是在法证能力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形成的。橙县犯罪实验室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采用DNA检测时,处理一个案件可能需要长达四周,而且样本必须足量且状况良好。较早期的DNA分型依赖限制性片段长度多态性分析;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加利福尼亚州的数据库仍处于起步阶段。这些细节说明,该提案处于法证采集与比对体系不断扩大的过程中,但本书并未将技术进步本身归功于加州第69号提案。
本书还区分了执法数据库与商业家谱服务。虽然23andMe和Ancestry.com持有的大量基因档案看起来可能有助于识别未知犯罪者的亲属,但这些公司以隐私和服务条款为由,拒绝与执法部门合作;相关讨论也提出了非法搜查与扣押方面的疑虑。这些限制表明,扩大州内DNA采集本身并不意味着调查人员因此可以不受限制地访问所有基因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