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指纹、未破案件与无辜者保护法》
我将消失在黑暗中:一个女人对金州杀手的执着追踪《DNA指纹、未破案件与无辜者保护法》是加利福尼亚州于2004年通过的一项措施,在州内建立了覆盖所有重罪犯的脱氧核糖核酸数据库。该法以第69号提案为人所知,旨在扩大法证比对的适用范围——未破案件的证据可以与数量更多的已采集样本进行比对。书中将这项法律既视为调查能力的实际扩展,也视为更广泛矛盾的一部分——遗传身份识别前景广阔,但获取和搜索脱氧核糖核酸的方式仍受法律和隐私边界约束。
颁布与目的
这项法案源于一项努力——通过扩大州数据库、将所有重罪犯纳入其中,让脱氧核糖核酸证据能够用于更广泛的案件。拉里·普尔和基思·哈灵顿的律师兄弟布鲁斯·哈灵顿,对法案的通过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相信,规模更大的数据库有助于调查人员确认东区强奸犯/原始夜行者的身份。因此,这项措施将具体的调查希望与脱氧核糖核酸采集范围的变化联系起来——可供比对的样本会更多,其中也包括原本可能不会进入系统的样本。
结果并未如支持者所希望的那样实现。书中描述了数据库扩大后仍未能找到所寻求的身份确认结果,这令人失望。这一失败并不否定该法案扩大系统范围的既定目标,却清楚表明,扩大数据库与找到某个特定罪犯是两种不同的结果。搜索范围可以更广,却仍然找不到匹配结果。
法律所依托的法证基础设施
这项法案出台时,脱氧核糖核酸检测领域正经历迅速变化。20世纪90年代初,橙县犯罪实验室开始使用脱氧核糖核酸检测时,刑事鉴定人员处理一个案件可能需要长达四周;样本还必须足够充足且保存状况良好。第一代限制性片段长度多态性检测方法十分费力。相比之下,后来的技术只需数小时,便能检测少得多的生物痕迹。数据库扩展依赖这种法证能力——在大规模比对之前,必须先从证据和嫌疑人身上获得样本并生成档案。
书中将这项法案与联邦层面的框架区分开来;该框架由1994年《DNA鉴定法》建立,授权联邦调查局维护全国数据库,并促成了CODIS。在书中所述的系统里,地方犯罪实验室将来源不明的犯罪现场样本档案和采集到的嫌疑人样本档案录入州数据库;这些数据库进行核实和州内比对,然后再将档案上传至CODIS。加利福尼亚州的样本每周二都会自动上传至州系统,而该州也会在监狱和法院采集脱氧核糖核酸。这种分层安排表明,全州范围的采集政策是在由实验室和数据库组成的更大链条中运作,而不是依托一个单独的可搜索数据库。
数据库搜索的前景与局限
书中对数据库时代早期的叙述,与东区强奸犯/原始夜行者案件搜索未果的情况形成了鲜明对比。1996年6月,橙县首次通过冷案比对,将犯罪现场的脱氧核糖核酸与一名已知重罪犯匹配,确认杰拉尔德·帕克是五名女性遇害案的凶手。这一结果还证明一名怀孕受害者的丈夫无罪;他因袭击妻子而在狱中度过了十六年。此案显示,数据库比对能够将旧证据与已知罪犯联系起来,并纠正严重的司法不公。它也说明,这种成功带有偶然性——证据必须适用,系统中必须有相关档案,而且比对必须得出匹配结果。
第69号提案扩大的州数据库,与书中后来讨论的商业家谱数据库并非一回事。23andMe和Ancestry.com持有数百万份档案,米歇尔·麦克纳马拉看到了这样一种可能——亲属的档案或许能引导调查人员找到身份不明的罪犯。但两家公司都以隐私和服务条款方面的顾虑为由,不愿与执法部门合作。书中还提出了将犯罪现场的脱氧核糖核酸录入这些数据库所涉及的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问题。因此,即便商业数据库的规模让其调查价值看似近在咫尺,这种潜在的搜索途径仍受关于访问和使用的规则限制。
意义
这项法案体现了制度对法证脱氧核糖核酸技术日益增强的能力所作出的回应——随着检测能力提升,立法者扩大了证据得以利用的采集和比对系统。然而,书中的叙述并未将技术或立法视为自动奏效的解决方案。脱氧核糖核酸检测帮助侦破案件,也为一名遭错误监禁的人洗清冤屈;但在书中所述的时期,扩大的数据库仍未能确认东区强奸犯/原始夜行者的身份。这项法律的意义就在于这种双重作用——它扩大了州政府的搜索能力,同时也表明任何搜索能否奏效,仍取决于证据、数据库覆盖范围、调查实践和法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