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
死亡化学伦敦主要代表着大卫·亨特留下的生活——这座城市是他离开的起点,与他的丧亲之痛和昔日的职业身份相关。他迁往曼汉姆,既是从地理上远离城市,也是试图在活人之中重新开始。
伦敦——离开的起点
主要事件发生前三年,大卫在《泰晤士报》上看到一则小广告后,接受了一份临时全科医生职位。这份工作提供六个月的任职机会和乡村诊所的住宿;那里的位置吸引了他,因为这能让他离开伦敦。他通过回邮接受了职位,此前几乎没有抱持希望或兴奋之情。这次迁居与其说是精心规划的职业晋升,不如说是为了逃离他熟悉的地方和生活。
他抵达乡间后,城乡差异变得具体可感。三月一个阴雨的下午,他乘火车来到曼汉姆,发现那里只有一座小车站,既没有出租车候客站,甚至连公用电话亭也没有,于是提着手提箱步行走完剩下的路程。他卖掉了汽车,也把手机送了人,并承认自己当时没有考虑周全,没能规划好行程。这次抵达时的茫然,标志着他与以往的生活习惯彻底割裂;伦敦并未作为一个详尽描绘的场景出现,而是那座已被他抛在身后的城市。
他留下的生活
后来,麦肯齐指出了大卫在职业和个人生活中经历的巨大变化——离开法医人类学领域后,大卫只做了三年全科医生;妻女在一场车祸中去世后,他便来到了乡间。另一辆车上的酒驾司机毫发无伤。这段叙述表明,离开伦敦与悲痛密不可分,尽管现有细节并未说明大卫早年从事法医工作的地点。
大卫自己的回忆将卡拉·亨特和爱丽丝·亨特的死,与他无法忍受的知识空缺联系起来。他的专业知识能够描述遗体发生的物理变化,却无法回答她们体内的生命究竟遭遇了什么。在死者身边工作,成了对这个未解问题的提醒,于是他远离昔日生活,重新学习医学,并选择以治疗活人为重心的职业。因此,离开伦敦不仅伴随着地点的改变,也意味着职业目标的转变。
叙事意义
伦敦是通过对照而非街道、地标或场景来界定的。与这座城市相对的是曼汉姆——它足够偏远,能让大卫与过去拉开距离,却无法治愈他的悲痛。他初次面对陌生的诺福克郡景致时,心想那里或许不太友好,但至少不是伦敦;仅此一点就足够了。这种直截了当的衡量方式,体现了他逃离时狭窄而迫切的目的——起初,别处之所以重要,主要只是因为它远离伦敦。
当麦肯齐把调查带到大卫面前,并请他运用法医专业知识时,这处避难所便显得只是暂时的。他试图抛下的过去再次变得切实相关,而他从书桌上拿起的照片,则迫使他面对一个一直拖延的决定。因此,伦敦始终是一个缺席却至关重要的参照点——它指明了大卫逃离的生活,而法医工作的回归则考验着他与那段生活之间的距离能否维持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