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耶下令枪杀游击队员
科里尼案汉斯·迈耶下令枪杀游击队员,这种处决方式使他们即将面对的死亡无法被忽视,其法律意义也在事后延续。叙述将处决的情形与一项评估联系起来——迈耶可能被归类为谋杀从犯;同时也说明了为何这一判断并不会导致对他提起诉讼。
处决
游击队员被押送了数小时,前往他们将被杀害的地点。他们没有被蒙住眼睛;他们看见了已经遭枪杀的人,也听见自己的同伴在他们之前遭到枪杀。在整个行程中,他们都知道自己将要死去。在汉斯·迈耶的命令下,他们遭到枪杀,尸体将落入一处坑中。
叙述将这种处决方式与集中营中的大规模枪杀相比较。这一比较不仅强调了死亡,也突显了游击队员被迫目睹接连发生的杀戮,以及他们将要坠入的坑。
法律评估
对这场处决的讨论,置于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当今可能如何审理此案的背景之下。所述观点是,迈耶届时会被视为谋杀从犯。这一评估重新界定了他的责任——这道命令不再仅被视为战时命令,而是被视为可能符合谋杀共犯这一法律分类的行为。
这一假设性的重新评估并不能消除刑事追诉时效规则带来的障碍。针对迈耶行为的追诉时效早已届满,因此,即使司法观点有所不同,也无助于将他绳之以法。叙述呈现出这样的法律——它既能够改变对行为的判断,又受制于一个期限,而这个期限使迈耶免于被起诉。
意义
这一事件将处决的情形与法律问责在后来的局限联系起来。游击队员历时数小时的押送以及他们对即将遭遇之事的知情,凸显了这道命令攸关的人命;随后,法律讨论则区分了对迈耶角色的重新定性与起诉他的可能性。结果是,法院可能如何定性这一行为,与法律仍能对此采取何种行动之间,出现了一道鲜明的鸿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