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5年C. L. A.法案》
芬尼根的守灵夜《1885年C. L. A.法案》被援引为正式的惩罚工具,置身于针对HCE(厄威克)的种种指控交织而成、尚无定论的纠葛之中。它的出现揭示了法条语言与叙事中不断变化的证据之间的距离——一名侦探引用了具体条款,而证人、传闻、法律诉讼,甚至一封打了孔的信件,都对发生之事提出彼此竞争且往往滑稽的说法。
公开指控中的法令
最明确的援引来自女孩侦探西尔维娅·西伦斯,她受命评估此案的种种方面。她故意用带着咬舌音的声音说话,判定HCE应缴纳全额罚金,并引用《1885年C. L. A.法案》第二章第三十二款。她的笃定为指控赋予了法律形式,但这段文字既没有说明该条款的内容,也没有给出裁决。在这里,法令只是权威主张,而非对所谓罪行的完整解释。
西伦斯的宣告夹杂在一片彼此不合的反应声中。一名旁观者称被告是个恶棍,另一人拿他所谓的荣誉开玩笑;一名铁路女招待则反对把他关进监狱,尽管据说他卷入了左轮手枪事件。这些声音并未确立法律规定了什么;相反,它们展示了公众舆论如何借用法律语言的力量,却仍对罪责与惩罚意见分歧。
相互竞争的故事与法律疑云
叙事一再动摇案件的根据。它提出疑问——据称针对一名坚定的圣约派信徒实施的暴行,究竟是经过策划且部分付诸行动,还是那些说法不过是某个民族的寓言?随后,叙事详述了一场深夜袭击,涉及一名蒙面袭击者和一把左轮手枪,却又撤回自己给出的细节——根本没有那样的男人、挡火板、木料或赛跑。因而,法律氛围与证词是否可信、叙事本身是否可靠的问题密不可分。
另一场法庭事件中,费斯蒂·金因一份列有两项互不相容罪名的起诉书而被带到老贝利刑事法庭。篇章着重描写了对指控的相反解读,也描写了金那戏剧性的装扮——撕破的斗殴衬衫、草编背带、防水帽和警察长裤。王室检控官试图将他与伪装及可疑行为联系起来,但证据仍缠绕在戏仿与言语扭曲之中。这一事件并未解释《1885年C. L. A.法案》的条款,而是拓展了全书对法律的描绘——法律是一场围绕如何命名并证明行为而展开的争斗。
作为证据的文件
这种不确定性也延伸到书面记录。一份归于汉诺·奥诺汉诺的文件没有标点,但将其背面举到点亮的灯芯草旁,便可显出一些痕迹;这些痕迹被解读为四种停顿语:“停下”“请停下”“务请停下”和“哦,务请停下”。文件上的孔洞与叉子联系在一起,也与一种设想相连——试图通过在空间中打孔,引入时间概念。文件的含义是从物理痕迹而非直白文字中重构出来的,因此证据本身也成了解释行为。
在别处,叙事警告读者,不要仅因某一页没有政治谴责或索要钱财,就断定它不可能出自据称属于那个时空的人之手。叙事指出,没有引号并不能证明作者不可能挪用他人的话;写有收件人地址的信封,其外观也与其中的文件同样重要。这些思考将法律和历史判断置于一个更大的难题之中——无论是缺失的痕迹,还是看似寻常的表面,都不足以确定文本的含义。
意义
法案短暂的出现,浓缩了正式程序与集体讲述之间反复出现的冲突。西伦斯援引了一条带有编号的法令条款,但读者得不到任何稳定的叙述,无法据以检验她的要求。公众言论、法庭表演、所谓暴力以及受损文件,都在争相界定何者算作事实。法律以惩罚威胁的形式保持影响力,但它的权威也通过制造丑闻的同样不稳定的语言和有争议的证词呈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