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塞奇族 headright 制度

花月杀手:奥塞奇族谋杀案与FBI的诞生

奥塞奇族世袭头权制度将分配土地下方的矿产保留给奥塞奇民族,同时让部落名册上的每个人继承矿产信托收入中的一份。即使地表土地可以出售,这一安排仍保留了对地下财富的集体控制。然而,头权的价值也使继承、领取款项以及控制受益人财务等事务承受巨大压力;而在本书所述时期,这些事务还与剥削和谋杀交织在一起。

制度的创立与运作

美国准备拆分印第安领地并建立俄克拉何马州时,比格哈特和约翰·帕尔默代表奥塞奇族与政府官员谈判。部落争取到每名成员分得657英亩土地,而非最初设想的160英亩,并取得一项条款,将石油、天然气、煤炭及其他矿产保留给奥塞奇民族。当时已有几口油井投入开采,但资源规模尚未显现。即使地表土地分配给个人,协议仍将藏于地下、无法直接看见的矿产留在部落控制之下。

部落每名成员都获得一份头权,本质上即矿产信托的一份权益。俄克拉何马州加入联邦后,奥塞奇族成员可以出售地表土地,但头权不得买卖,只能通过继承转让。这一区别形成了一个地下保留地,其资源仍受到集体保护,而收益则通过继承份额分配。因此,头权并非单纯的一块土地,也不是可以自由转让的资产;它将个人继承权与部落持有矿产所产生的收入联系起来。

石油开发使这一安排产生了非同寻常的经济影响。奥塞奇族将土地租给白人探矿者,钻井热潮既带来了喷涌而出的丰产油井,也带来了无油井。1917年,弗兰克·菲利普斯在第185号地块钻探成功,石油柱冲上空中;1920年,E. W.马兰德发现伯班克油田,一口新井在第一天就产出680桶石油。租约拍卖每年举行约四次,由美国内政部监督,吸引石油商前往波胡斯卡城。通常涵盖160英亩土地的租约,竞标价格急剧上涨。石油收入汇入矿产信托,使头权价值大增,也加剧了人们对领取或控制这笔钱的争夺。

监护制度与领取限制

继承头权并不意味着有权管理其收益。联邦政府认定许多奥塞奇族人无力管理自己的财务,并要求印第安事务局判定谁有能力管理信托资金。被认定无能力者必须依赖当地白人监护人,由他们批准日常购物等各项开支。实际上,监护人的任命与血统比例密切相关——纯血统奥塞奇族人通常被置于监护之下,而混血者很少如此。这种分类因而将种族身份变成了决定财产控制权的规则。

1921年,美国国会又增设了一项限制。由监护人照管的奥塞奇族成员,每年可从信托资金中提取的金额也被限制在几千美元以内。即使是为了支付教育费用或患病子女的住院费,这一限制也照样适用。纯血统奥塞奇族人莫莉·伯克哈特也属于资金受限者之一;欧内斯特·伯克哈特担任她的监护人。这项政策在头权收入与受益人之间设置了一道行政关卡——信托可以创造财富,但资金受到限制的人却不能自由决定何时或如何使用这些钱。

监护制度也为中饱私囊创造了机会。一些监护人从自家生意中以高价为被监护人购买商品;有一人花250美元买了一辆汽车,再以1,250美元卖给自己的被监护人。另一些人为了收取回扣,将生意引向自己偏好的商店和银行;有人声称为被监护人购置财产,实际却将其据为己有;还有人直接从受限制的账户中盗钱。一项政府研究估计,1925年以前,监护人至少从奥塞奇族被监护人的账户中侵吞了800万美元。这一安排使收入的控制权与产生收入的继承份额所有者分离,而当地有权势的商人、律师、牧场主、政客和官员则可能掌握钱财的管理权。

继承、剥削与暴力

比格哈特一案显现了这一制度所涉利益之大。他疑似中毒身亡前,曾申请能力证明,若获批准,便可终止其政府被监护人的身份,并让他随心支配头权收入。比格哈特的律师沃恩协助他提出申请,并预期会收到法律服务费。但H. G.伯特拿走了比格哈特原本打算付给沃恩的钱。比格哈特和沃恩去世后,伯特成为比格哈特年幼女儿的监护人;比格哈特的女儿与妻子共同继承了他的财产。记录和调查人员的怀疑将伯特与威廉·K·黑尔联系起来,但本书并未证实伯特或黑尔杀害了比格哈特。尽管如此,这一事件仍显示,监护人如何得以接触继承人的财务,以及款项和继承纠纷如何与谋杀嫌疑交织。

头权也有助于解释黑尔相关案件之外的一系列杀戮。玛丽·德诺亚-贝利厄-刘易斯于1918年因其头权被杀,比格哈特谋杀案早三年;人们通常以1921年春安娜·布朗遇害作为奥塞奇族石油权益谋杀阴谋的开端。本书还提到一些证据,显示黑尔被捕后杀戮仍在继续——凯瑟琳·雷德·科恩家族的一名成员据称于1931年遭人毒杀。这些案件拓展了事件的时间范围,也提醒人们不要将暴力视为单一阴谋。黑尔或许主导了最血腥、持续时间最长的一轮杀戮,但对头权继承收入的觊觎并非只涉及一个阴谋,有些死亡从未经过调查,甚至从未被归类为凶杀。

监护名册揭示了危险波及的范围,却无法查明每一起死亡的真相。一份手写的印第安事务局名册列出了监护人及其奥塞奇族被监护人,并在已故者姓名旁标注“死亡”。伯特担任比格哈特女儿和另外四名奥塞奇族人的监护人,其中一名被监护人已经死亡。大山贸易公司业主斯科特·马西斯有九名被监护人,其中包括安娜·布朗和莉齐;名册记录九人中有七人死亡。已知其中至少两人死于谋杀。其他监护人的名册也显示,被监护人死亡人数同样惊人,但这份名册无法证明哪些死亡可疑,也无法确定责任人。因此,头权制度的财务记录和监护名册既保存了控制机制的证据,也揭示了有关其间暴力事件的可证实事实有何局限。

法律变革与遗产

黑尔和约翰·拉姆齐被定罪后,奥塞奇部落议事会公开感谢参与案件调查的人员,其中包括卧底人员。奥塞奇族还促使美国国会修改继承规则——奥塞奇血统比例不足二分之一的人,不得再从部落成员那里继承头权。这一修改调整了哪些人能够继承这些份额,但并未消除此前的监护制度,也无法挽回本书所述的死亡和财务损失。

因此,头权的历史既是受到保护的历史,也是暴露于风险之中的历史。土地分配协议禁止外人购买矿产份额,并将地下资源留在部落控制之下;这项保护使头权成为奥塞奇族得以代代相传的财富。然而,财富流经的制度限制了许多奥塞奇族受益人的权利,并赋予监护人控制、转移或窃取其收入的权力。保护份额传给后代的同一继承规则,也使份额的转移成为觊觎的目标。若不考察谁拥有这项权利、谁控制其收益,以及权利所有者死亡后谁能从中获利,就无法理解这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