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推定原则
诱捕无罪推定原则认为,不能仅仅因为怀疑、间接线索,甚至令人担忧的法医检验结果指向某人,就将其视为有罪。在丹·默瑟一案中,这项原则受到公众确信以及看似有力却存在局限的证据的检验——汤姆·斯坦顿坚持认为,法律已为默瑟洗清罪责,而后来的发现则揭示,人们对枪击事件和所谓犯罪现场仍有许多未知之处。
原则与法律
汤姆·斯坦顿在解释丹·默瑟为何获释时,最清楚地阐述了这项原则。他将执法描述为公正地适用规则——如果限速是每小时五十五英里,那么警员就应给以每小时五十六英里行驶的人开罚单,而不是暗自决定要到每小时六十五英里才开始执法。如果规则有误,就应通过合法途径加以修改。斯坦顿认为,既然法官是依照规则释放默瑟的,就不能仅仅因为调查人员不喜欢这个结果而曲解规则。
他的意思并不是说所有疑点都已消除,也不是说默瑟获释就能证明海莉·麦克韦德遭遇了什么。斯坦顿所区分的是警员可以相信什么,以及法律允许他们做什么。他坚持认为,即使规则带来的结果不受欢迎,也必须照样适用;这使无罪推定成为一种制度性约束,而不是宣告背后的谜团已经解开。
痕迹及其局限
在拖车屋里,米基·沃克指出了新近留下的火药痕迹、墙上的弹孔,以及在外面一个煤渣砖中找到的弹头。他估计弹头看起来像三八口径,同时明确表示还需要进一步检验。温迪·泰恩斯注意到另一处变化——地毯不见了。这些观察表明有人开过枪,而且房间遭到过改动,但尸体失踪、地毯被移走,使现场仍有不同的解释空间。
调查人员后来提出了更多将埃德·格雷森与案件联系起来的证据。初步检验发现,拖车屋里的血迹与格雷森的黑色Acura MDX中的血点相符;血型为O型阴性,与丹·默瑟的血型相同。拖车屋的地毯纤维也出现在车辆内和格雷森运动鞋底部,而格雷森手上的残留物则表明他开过枪。叙述谨慎地区分了初步结果与已经完成的脱氧核糖核酸检测。这些发现合在一起,支持格雷森、拖车屋和枪支之间存在关联,但它们被作为有待评估的证据提出,而不是被当作无视法律程序的许可。
其他调查细节也凸显了线索与完整案情之间的差别。汤姆·斯坦顿演示了海莉搜索林伍德州立公园的iPhone如何显示一段卫星地图,终点是纽瓦克的西市场街五十号。他解释说,手机上的谷歌地球搜索记录保存在设备上,而不是服务器上;搜索历史能显示搜索发生的地点,却不能显示时间。这些数据可以指出一个值得关注的地点;但单凭这些数据,无法确定海莉何时搜索了该地点,也无法确定那里发生了什么。
物证中的不确定性
法医病理学家塔拉·奥尼尔解释了为什么没有明确迹象并不能确定海莉·麦克韦德是否遭枪击。现场和遗体中都没有发现子弹,X光检查和目视检查也没有在骨骼上发现任何可能表明子弹伤的异常痕迹。然而,由于遗体大部分已经腐烂,若子弹只穿过软组织,可能不会留下可检测到的痕迹。因此,奥尼尔表示没有枪击证据,而且枪击的可能性不大,但她没有断然排除这种可能。
这一带有保留的结论,体现了这项原则要求双方都保持克制。证据无法证明发生过枪击,但检查本身的局限也使人无法断言绝对没有发生枪击。诚实的叙述必须保留这一界限,而不能把缺乏证据转化为确定结论。
布置现场及其重新解读
临近结尾时,温迪告诉埃德·格雷森,朝她的汽车开枪只是个骗局。格雷森以神枪手闻名,也确实开了几枪,但她的汽车上没有留下任何弹痕;她还指出,公园里找到的唯一一枚弹头,就是那枚穿过墙壁的弹头,也是第一枪、最显眼的一枪。她由此推断,如果枪击是真的,身为专家的格雷森不可能那样同时打不中丹、她的汽车和地面。
这一揭示改变了人们对先前物证的解读方式——枪声、弹孔和尸体失踪,并不一定能证实最初看似合理的那套解释。它并未抹去血迹、纤维或枪支残留物,却说明这些痕迹必须结合背景来解读,也说明结论应当始终接受证据的检验。在这个案子里,无罪推定并非查明真相的障碍;它是一种约束,防止不确定的调查取代证据成为定罪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