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审理(Fast-tracking)

造雨人

快速审理程序可以使选定的民事案件比普通审理日程更早进入审判。在布莱克一家对大福利保险公司的案件中,它不只是安排日程的工具——泰隆·基普勒运用该程序设定了明确的证据开示期限,并帮助确保唐尼·雷·布莱克的证词能够为审判保留下来。此前哈维·黑尔曾可能驳回案件;与此形成的对照表明,司法裁量权和对程序的控制,可能决定布莱克一家的保险纠纷能否得到审理。

定义与程序目的

这项程序源于一系列旨在加快民事司法进程的广泛改革。这些改革加重了对轻率诉讼的制裁,规定了审前工作的强制期限,并赋予法官更大的诉讼管理权和参与和解工作的权限。快速审理程序是这一体系的一部分,其作用是让某些案件优先推进,而不是让每起纠纷都以同样的速度审理。

当事人可以请求加快审理日程,但双方共同提出请求的情况并不多见——被告通常不愿同意更快进入法庭审理。法官也可以依职权下令采用该程序。当争点直接明确、事实界定清楚却存在激烈争议,且陪审团作出裁决是尚待完成的主要步骤时,采用该程序的理由最为充分。因此,这一程序不仅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也取决于法官对案件需求的判断。

布莱克案与审理请求

在布莱克一家的案件中,司法裁量权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哈维·黑尔似乎倾向于驳回诉讼。他说自己厌倦了这类案件,并在考虑是否批准辩方的驳回动议,还表示这家人可以改在联邦法院重新起诉。鲁迪·贝勒从那次听证中感受到,案件前景可能受到法官对针对保险公司和大型企业的索赔所持态度的影响。

哈维·黑尔去世、泰隆·基普勒获任法官之后,鲁迪寻求另一种处理方式。布莱克案是他唯一一件重要案件,他希望案件得到快速审理。他向布克·凯恩提出这个想法,布克转达给了基普勒。基普勒与鲁迪会面时,已经审阅了正在审理的案件,并在寻找可以迅速推进的案件。鲁迪认为争点简单,证人也不会很多。他当时还没有进行任何证言取证,估计证人不到十名。

基普勒提醒鲁迪,文件可能会构成特别的障碍。据他的经验,保险公司并不总是会提供对方有权取得的全部文件,而取得这些文件可能需要时间。他的计划将加快审理与积极的司法监督结合起来——鲁迪须提出动议,辩方将提出反对,法院随后举行听证。基普勒提议将证据开示期定为四个月,涵盖证言取证、文件交换和书面询问,之后再确定审判日期。

听证与法院命令

在动议听证会上,双方围绕时间安排的争议与其他程序冲突同时展开。利奥·F·德拉蒙德试图将案件移送联邦法院,理由是鲍比·奥特被不当列为被告。他还请求法院责令对方提供诉讼费用担保并予以制裁。基普勒驳回了辩方动议,将案件留在州法院。这一过程显示出法庭做法上的差异——基普勒要求律师在书面陈述之外补充内容,而不是长篇重复陈述书中的内容。

法院讨论快速审理程序时,辩方律师提·皮尔斯·莫尔豪斯辩称,加快审理日程会给双方都带来负担。基普勒质疑这项异议,问莫尔豪斯是否曾同意让案件快速审理。莫尔豪斯回答说曾经同意过,基普勒便要求他说出案件名称,并规定期限,要求他提供案件名称和审理法院。听证期间,莫尔豪斯未能提供这个例子。随后,基普勒批准了动议,命令大福利保险公司在七日内提交答辩,并规定证据开示自该日起开始,一百二十日后结束。这一期限使基普勒提出的四个月日程正式生效。

法院还审议了鲁迪提出的相关请求,即加快唐尼·雷的证言取证。鲁迪提交了沃尔特·科德医生出具的宣誓书,说明唐尼·雷预计活不了多久。辩方的回应着重讨论日程安排,而德拉蒙德没有质疑宣誓书的有效性。基普勒要求辩方回应记录唐尼·雷证词的必要性,并要求双方着手确定日期。这项请求明确体现了日程安排背后的人道紧迫性——如果按照证据开示的通常速度推进,案件可能来不及取得这名重病原告的证词。

执行与加速推进的案件

加快后的时间表并未消除证据获取和证人能否出庭方面的争议。鲁迪通知大福利保险公司的六名员工出席证言取证,其中包括公司指定代表,取证定于十月五日在克利夫兰的公司办公室举行。德拉蒙德以自己正忙于另一场审判为由提出异议;辩方还称,很难立即召集这些员工。德拉蒙德表示可能需要两个月才能腾出时间,而且协调员工出席还要花上更多时间后,基普勒安排举行听证,以便在案卷中处理这一冲突。

这一事件表明,快速审理程序在实践中需要什么。设定期限只是开始——法官还必须处理有关日程安排的说法,并应对从企业被告处取得证据所需的时间。该程序不会使证据开示变得毫不费力,也不能保证每位证人都能及时出席。但它为基普勒提供了一个框架,让他能够坚持要求在案件已朝审判推进的同时解决这些障碍。

对审判的影响与意义

到一月中旬,双方正在处理拟议的审前命令,审判日期也日益临近。审判期间,多特·布莱克讲述了这家人为取得治疗所作的努力,并向陪审团宣读了大福利保险公司接连寄来的拒赔信。唐尼·雷的录制证言经过剪辑,时长三十一分钟,并在陪审员面前播放。案件审理历时四天,鲁迪在结案陈词中引用了证词和统计证据,说明大福利保险公司在一九九一年处理和拒绝理赔的情况。

快速审理程序的意义,在于它将法庭程序与呈示这些证据的机会联系起来。基普勒的命令设定了较短的证据开示期限;他对日程争议的关注使时间表始终受到监督;加快证言取证的请求则回应了唐尼·雷可能无法在日后作证的风险。该程序本身无法判定大福利保险公司是否有不当行为,也不能通过加快日程消除新执业律师与企业辩护团队之间的实力差距。不过,它确实推动案件提交陪审团审理,并使及时保全和呈示证词成为法院工作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