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8年奴隶输入贸易限制期限届满

《联邦党人文集》

1808年是拟议宪法规定的期限;在此之前,联邦政府不得禁止输入被奴役者。詹姆斯·麦迪逊认为,这个日期既限制了联邦政府立即采取行动的能力,也可能成为一个转折点——宪法允许过渡时期对每人征收十美元的税,而最终的禁令或许有助于终结美国境内的这项贸易。

宪法规定的期限

麦迪逊指出,如果美国要作为一个国家与其他国家打交道,对外关系和商业权力就应归于联邦层级。在这些权力中,宪法将授权规制对外贸易,包括1808年之后禁止输入被奴役者,并在此之前对每人征收十美元的税。因此,这个日期标志的并非立即实施禁令,而是联邦政府禁止这项贸易的权力遭到推迟的时期终结。

麦迪逊对妥协的辩护

麦迪逊坦言,他更希望立即实施禁令。不过,他认为二十年的期限是人类福祉的一项重大进步——在此期间,联邦政府可以通过征税抑制这项贸易,而继续从事这项贸易的州最终或许会加入禁令;当时,联邦中绝大多数州已经采纳了禁令。他的辩护立足于一项区别——不完善的限制与联邦政府完全没有制衡手段并不相同。期限为该条款指明了未来方向,却没有消除允许这项贸易在过渡时期继续进行所带来的道德代价。

有争议的含义与限制

麦迪逊指出,反对者将该条款歪曲成两种截然相反的指责——有人称它是对非法行为的犯罪性纵容,另一些人则声称它会阻碍欧洲人自愿且有益的移民。他认为这两种说法都是误读,并不把任何一种视为对该条款的充分说明。他的论述将注意力集中于该条款的具体安排——禁止输入的权力遭到推迟、过渡时期征税,以及其余参与贸易的州日后合作废除这项贸易的可能性。

在联邦论证中的意义

这段论述将1808年置于一项关于联邦政府能力的更广泛论证之中。麦迪逊认为,规制对外贸易是一个必须代表国家与其他国家交往的政府不可或缺的职责。因此,这个日期既体现了拟议政府权力的范围,也体现了其限制——联邦政府在获得禁止这项贸易的权力之前,可以先行抑制这项贸易;宪法承诺的未来权力则有赖于时间流逝。他将这一妥协称为对人类福祉的一项进步,同时明确指出,更理想的结果——立即实施禁令——已被推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