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1日
人间事2016年1月11日的夜晚是法雷尔案的核心——亚历山大·法雷尔与米拉·维兹曼发生了性关系,米拉后来报称自己遭到强奸。审判中,双方并未争议性行为确曾发生;核心问题是是否存在同意。因此,这一日期既成为司法程序中的参照点,也成为亚历山大与米拉对当晚经过作出截然不同陈述的起点。
当晚及其背景
审判期间,米拉的律师将这次接触描述为发生在巴黎一套宽敞公寓中,当时年轻人聚集于此,其中包括米拉不认识、且社会背景与她不同的人。律师称,米拉感到脆弱,并因亚历山大在场而感到安心。两人走到室外后,亚历山大提议去僻静处吸食大麻。民事当事人一方的陈述着重指出,米拉原以为安全的情境,后来却被她理解为一次侵犯。
相互对立的说法
检方将这次接触定性为强奸,并主张米拉因恐惧和震惊而无法以他人可能预期的方式反抗。总检察长区分了无争议的性关系确曾发生这一事实与存在争议的同意问题,并称亚历山大既会表现出脆弱的一面、也会关心他人,同时也可能有占有欲或暴力行为。他称被指控的罪行是趁机实施的,同时承认亚历山大为何越过那条界线仍是个谜。
辩方提出了截然不同的解释。辩方称两人曾调情,米拉自愿跟随亚历山大,而亚历山大相信两人会发生性关系。辩方以没有明确的口头拒绝或身体反抗,以及医学检查未发现特别伤情为据,支持其关于这次接触属于双方自愿的主张。亚历山大始终否认强奸,并坚持称米拉表示了同意。这些论点构成了审判的核心冲突;但它们并未消除性关系确曾发生这一既定事实与同意问题仍有争议之间的区别。
后果与公共意义
这次接触的重要性超出了当晚争议事件本身。米拉·维兹曼提出了控告,而针对亚历山大·法雷尔的指控在他被警方拘留期间公开。法新社发布的标题称让·法雷尔之子涉嫌强奸,使一项私人指控变成广泛传播的公共新闻。他的律师否认指控,并称这次接触是双方自愿的;让·法雷尔曾要求此事保密,如今也看到这项指控损害了他自己的公众声誉。
此案发生在韦恩斯坦事件披露后公众证言不断涌现的浪潮中。亚历山大受审时,记者、旁听者和抗议者已聚集在巴黎司法宫外,示威者举着反对有罪不罚与沉默的标语。因此,此案是在鼓励女性讲述性暴力经历的氛围中审理的,而辩方警告说,舆论已经给当事人定罪。作为指控核心的日期,与这些相互对立的压力密不可分——米拉努力让自己的陈述得到倾听,辩方则坚持法院应审判被告,而不是接受媒体的判决。
米拉的律师称,事发后的几年里,她不得不一再讲述经过,先后接受警方讯问、专家检查,并在审判中陈述。总检察长也强调,她害怕自己的话不被相信,而且难以在陌生人面前开口。因此,在法庭上,这个日期不仅代表一次有争议的接触,也标志着一段漫长过程的开始;在此过程中,米拉的陈述被反复审视和质疑。
这些诉讼程序也改变了亚历山大的生活。初步调查结束后,他受到司法监督,被禁止接近米拉和离开法国,也不得不放弃赴斯坦福大学求学的计划。后来,他在巴黎再次遇到米拉,因违反这些条件而被捕,并被关押在弗雷讷监狱。审判期间,辩方主张,公开报道毁掉了他的前途并损害了无罪推定;检方承认他所承受的后果,同时主张米拉的痛苦与同意问题仍是核心。这一日期持久的叙事力量,源于一个夜晚与此后多年随之而来的法律、个人及公共后果之间尚未解决的对照。
作为冲突焦点的日期
在法庭上,2016年1月11日的夜晚通过彼此对立的陈述得到重构,同一连串经过被赋予了相反的含义。检方强调米拉·维兹曼当时喝了酒并吸食了大麻,并主张她的震惊和恐惧解释了她为何没有以辩方所预期的方式反抗。辩方则将当晚描述为双方互相调情,并坚持称亚历山大·法雷尔把米拉的举动理解为同意。争议不在于两人是否发生了性关系,而在于根据当时的情况及双方不同的陈述,可以对同意作出何种推断。
作为冲突焦点的日期
在法庭上,2016年1月11日的夜晚通过彼此对立的陈述得到重构,同一情境被赋予了相反的含义。检方强调米拉·维兹曼当时喝了酒并吸食了大麻,并主张恐惧和震惊可以解释她为何没有以辩方所预期的方式反抗。辩方则将当晚描述为双方互相调情,并坚持称亚历山大·法雷尔把她的举动理解为同意。争议不在于两人是否发生了性关系,而在于根据当时的情况及彼此冲突的陈述,可以对同意作出何种推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