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焚書(《周易》獲豁免)

周易

秦始皇焚书时,《易经》获豁免,这是一种通过分类实现的保存——禁令将许多中国古代文献付之一炬之际,《易经》因被视为占筮之书而得以幸存。豁免保全的不只是一部典籍,也保留了人们理解和实践占筮的记录——占筮用于考察拟议计划可能带来的吉凶,而非绝对预知未来事件。

豁免

焚书运动发生于公元前213年秦焚书,对中国许多古代文献造成了毁灭性影响。丞相李斯曾上书劝谏君主将旧书付之一炬,同时对医药、占筮和畜牧类典籍予以豁免。由于《易经》被认为属于占筮类典籍,因此免遭焚毁。它得以流传下来,取决于它被归入的类别——这一归类使其与禁令针对的其他文献区别开来。

占筮的含义

相关记述将这项豁免置于长期延续的占筮实践背景之中。《尚书》中的一篇早期文献提及龟甲占卜;后来的实践也使用通过操作植物茎秆而形成的爻象。龟甲与蓍草这两种媒介,都属于通过占筮考察疑问的传统。

这种用途有其限度。书中的记述将占筮与试图把未来事件当作既定事实加以探知区分开来。相反,求占者借此询问某项计划或设想中的一系列情形,结果会是吉是凶。《尚书》中的一段记载同样描述了这样一种情形——龟甲占卜和蓍草占法都反对人们的意见;此时静止不动为吉,采取积极行动则为凶。因此,占筮关乎对拟议行动方针的判断,而非不受限制地揭示必然发生之事的能力。

方法及其阐释

附录所述的蓍草起卦程序需要四十九根蓍草。一卦的六爻各经三次操作形成,组成完整卦象共需十八次操作。河图中的数用于确定爻象——奇数形成刚爻,即不断开的爻;偶数形成柔爻,即中断的爻。随后,人们依据归于周文王的卦辞和归于周公旦的象征性爻辞阐释卦象。

在这段记述中,数字是形成卦象的工具;它们并非万物与事件被认为由之产生的原理。作者明确将这种有限用途与毕达哥拉斯学说加以对比;后者把数视为万物的本原和成因。这一区别关系到豁免的意义——《易经》作为占筮典籍得以保存,其数字运算用来生成供人阐释的卦象,而非构成一种声称数字组合能使一切未来事件都可知晓的体系。

保存下来及其历史意义

这一事件使《易经》在焚书史上占据特殊地位——它之所以幸存,并非因为焚书运动普遍保全了古代文献,而是因为它符合明文列出的例外类别之一。相关记述还提醒读者,不应将书中的占筮言辞理解为保证绝对预测。其所述目的,是评估正在考虑的计划前景,至于是否继续行动或保持静止,仍由求占者自行判断。

作者对占筮是否有效持鲜明的怀疑态度,但他把这一判断与对占筮实践的描述区分开来。附录将龟甲与蓍草视为具有灵性的占具;起卦程序说明如何用蓍草形成卦象;卦辞与爻辞则提供阐释。因此,这项豁免保存了一部历史功能涉及特定求占、计算和解读过程的典籍,尽管相关记述否定了这一过程能够完整揭示未来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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