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R的非分泌者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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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强奸犯的非分泌者状态逐渐成为其法医学画像中的一项常见特征,也是筛查嫌疑人的依据。它帮助调查人员将他与生物样本特征似乎不符合证据的人区分开来,但数十年后,保罗·霍尔斯质疑,当时的检测方法是否足以支持将这些排除结果视为定论。

含义与早期法医学意义

非分泌者不会将血型抗原释放到唾液或精液等体液中。这一区别很重要,因为即使在DNA分型技术问世之前,调查人员也能通过体液检测,将嫌疑人的特征与从犯罪现场证据推断出的特征进行比较。人口中约有百分之二十属于非分泌者,因此这一状态可以缩小排查范围,但单凭它无法确定某一个人。

在珍妮尔·克鲁兹案件的调查中,血清学检测提供了另一项辨别特征——凶手的磷酸甘油酸变位酶类型并不常见。橙县犯罪实验室的一名科学家告诉一名调查人员,非分泌者状态与该酶型同时出现的情况约占人口的百分之一。这一估算描述的是这两项特征的组合,并不能证明某个特定嫌疑人的身份。

嫌疑人筛查与排除

1986年,实验室收到迈克·马丁内斯的血液样本检测结果后,调查人员将他排除在外。案件还发现了非分泌者特征以及罕见的酶型,而当时DNA分型尚未用于法医学实践。这一事件体现了那个时期对血清学的依赖——调查人员可以利用生物学特征,将嫌疑人与已知特征进行比对,但这种方法无法进行后来那种DNA比对。

在调查吉姆·沃尔瑟是否可能是东区强奸犯时,这一状态也发挥了作用。沃尔瑟起初拒绝提供唾液样本,后来最终交出了样本;检测将他判定为分泌者,而当时认为罪犯属于非分泌者。调查人员遂不再将他列为调查对象。当时,这种不匹配被视为足以作出排除判断,尽管其他一些巧合此前曾令专案组对他产生兴趣。

后来对检测结果的质疑

三十多年后,霍尔斯重新审视了依据分泌者状态作出排除判断的可靠性。作为一名资深犯罪实验室人员,他知道,20世纪80年代使用的检测方法存在已知的质量控制问题。科学家还发现了异常分泌者——他们的血型可能出现在某些体液中,却不出现在其他体液中。考虑到这些局限,霍尔斯认为,旧有的分泌者状态检测结果并不像调查人员过去以为的那样可靠。

这次重新评估并未证明沃尔瑟就是罪犯,也没有凭借新证据推翻对他的排除判断。它揭示的是推论本身的局限——一个曾看似足以终结调查方向的检测结果,可能因检测方法和生物差异而存在不确定性。这一状态仍是历史画像中的一项有用信息,但单凭它不足以支撑确定结论。

在罪犯画像中的位置

米歇尔·麦克纳马拉于2011年编制的一份画像将东区强奸犯列为A型血的非分泌者,并把这一特征与对方的外貌描述以及反复接触、控制受害者的作案方式并列。这个特征不断出现在相关资料中,显示一项实验室发现如何成为描述身份不明罪犯的累积画像的一部分。然而,它的历史也提醒人们保持谨慎——画像既会保存信息,也会保留调查人员赋予这些信息的假设;后来的科学知识可能改变人们对早期线索的确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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