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ene Moll婚姻契约第4条
法比安莫尔夫妇的婚姻契约第4条规定,费利克斯·莫尔声称有权批准或否决伊蕾娜·莫尔希望与之发生亲密关系的人。它明白写出了两人婚姻中的不平等——伊蕾娜的欲望须接受丈夫的评判,而违抗所规定的惩罚则是削减她每月的生活津贴。
条款与执行
契约要求伊蕾娜将任何她希望与之建立亲密关系的人提交给丈夫、莫尔医生审查。如果费利克斯反对,伊蕾娜就必须立即放弃计划。违反该条款将导致她每月的经济津贴削减百分之五十。费利克斯把这份文件当作正式文书,而非私下约定;每当谈及此事,他便伸手去拿书桌钥匙,仿佛随时准备取出文件供人查看。
费利克斯的解释
费利克斯告诉雅各布·法比安,他起初为自己争取到了评判伊蕾娜未来情人的权利。他说,这份书面协议是在他们婚后的第一年拟定的,当时他和伊蕾娜共同起草了契约。有人问他为何要设计这样的安排,他解释说,随着婚姻持续,伊蕾娜的性需求日益增强,她的梦境也变得越来越令人不安。他描述自己逐渐退避,而在伊蕾娜的梦里,卧室里挤满了中国人、摔跤手和舞者;按他的说法,这份契约正是由那种状况引出的。
雅各布·法比安的回应及其意义
雅各布·法比安拒绝了费利克斯提出的、为他全文朗读文件的建议,说他想了解这对夫妻为何订立这样的协议,而不是听它的完整措辞。他质疑费利克斯是否本可以用更有效、更得体的方式回应伊蕾娜。两人的交谈表明,这一条款不仅仅是一条古怪的家规——它把丈夫对妻子亲密生活的评判转化为契约赋予的权力,并以可量化的经济惩罚作为后盾。费利克斯用伊蕾娜的欲望来解释这种安排,但该条款本身赋予他的,是规范她如何实现这些欲望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