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0年

神奇动物在哪里

1750年是魔法生物治理的转折点——《国际巫师保密法典》第73条——隐匿与管理魔法生物被纳入法典,明确规定巫师治理机构有责任隐匿、照料和控制魔法生物。这一条款的重要性不仅在于规则本身,也在于它帮助建立的保密行政体系,以及执行这套体系所需的持续工作。

第73条及其管辖范围

第73条规定,每个巫师治理机构都有责任管理居住在其社群内的魔法野兽、类人和灵体。因此,其适用范围具有领土性质——各机构对其管辖范围内的生物负有职责。该条款还确立了国际问责机制。若某国的巫师社群违反保密要求,国际巫师联合会可以惩处其治理机构。

这项法律把隐匿与照料、控制并列,而非将保密视为一项孤立义务。其措辞将保护隐秘世界与管理其中的生物联系起来,使这些生物的存在既成为公共行政事务,也成为隐匿事务。

不断扩大的保密制度

这项条款的纳入,发生在巫师对自己的隐匿方法日渐自信的时期之后。书中记载,在随后的一个世纪里,被置于麻瓜想象范围之外的生物数量有所增加;第73条则为这项更广泛的努力提供了正式的国际框架。它将责任编入巫师政府的共同制度,而不是让隐匿继续停留在非正式或地方性做法的层面。

这项规则并未杜绝暴露事件。记述承认,第73条生效后仍偶有违规事件,凸显了国际义务与实际困难之间的差距——要让魔法生物不被麻瓜察觉并非易事。后来魔法生物管理与控制司所承担的工作,反映了这项持续存在的负担——对那些有意或无意间引人注目的生物,仍须持续加以关注。

行政管理与执行

这套保密制度通过多种干预措施运作。安全的栖息地被称为隐匿魔法生物或许最重要的一步;对出售和繁殖的管制,则降低了体型较大或较危险的野兽惊吓麻瓜的可能性。该司严密监视奇异野兽的贸易,而1965年的实验育种禁令则宣布创造新物种属于违法行为。

隐匿一旦失败,应对方式便可能从预防转为补救。麻瓜看到不该看到的事物时,可以对他们施用遗忘咒;必要时,也可以派遣受过训练的记忆注销员。若发生最严重的魔法与麻瓜世界冲突,误导办公室可以直接与麻瓜首相联络,共同拟定合理的非魔法解释。这些后来的做法展现了围绕1750年正式确立的原则发展出的各类措施——保护保密制度可能涉及栖息地管理、监管、修改记忆或官方解释。

局限与意义

第73条确立了共同的国际义务,却没有解决关于谁有权管理魔法类人生物的所有问题。人马反对与巫婆和吸血鬼等生物共享“类人”身份,并宣称将自行处理事务,不受巫师管理;一年后,人鱼提出了同样的要求。魔法部勉强接受了他们的要求。神奇动物司下设人马联络办公室,却没有人马使用该办公室;其名称后来成了该司的笑谈,用来指代一个即将被解雇者担任的职位。

这种对照揭示了魔法生物治理行政构想的局限——正式职责并不意味着所有群体都会接受巫师的监督或参与其机构。尽管如此,第73条仍为书中对隐匿工作的记述提供了框架——这是一项由各国义务、行政管制和违规补救措施支撑的国际规则,但它始终受到生物显露行踪以及生物自身要求自治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