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花月杀手:奥塞奇族谋杀案与FBI的诞生

马在全书所述的奥塞奇族历史中反复出现——它是狩猎野牛的伙伴,是载着家庭和财物穿越草原的工具,也是石油产区和追捕罪犯时的役畜。在这些不同场景中,马展现了人们如何穿行于土地之上,也展现了土地的用途与意义如何随之改变。

狩猎与共同体生活

尼卡赫西和莉齐年幼时,每年有两次,奥塞奇族家庭都会把衣物、被褥、器具、肉干和武器装上马,参加为期两个月的神圣野牛狩猎。马驮载的不只是财物,也让人们得以参与共同的迁徙与生计循环。侦察者发现野牛群后,尼卡赫西和其他猎人便骑马驰骋于平原,坐骑的蹄声隆隆,推动着追猎。狩猎有赖于骑手与动物之间的配合——猎人必须在美洲野牛突然转向逃离或转身迎敌之前缩短距离。

野牛倒下后,猎获物便用于奥塞奇族生活的方方面面。肉被制成肉干,心脏经过熏制,肠子则被做成香肠;兽皮制成衣袍和棚屋覆盖物用的皮革,筋、角和脂肪也各有用途。在这段叙述中,马并非装点边疆生活的象征,而是人与动物及土地之间实用关系的一部分。马使狩猎得以进行,而共同体对野牛的利用远不止追猎的那一刻。

迁徙与不断变化的景观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初,奥塞奇族从切罗基人手中购得领土后,开始艰难地从堪萨斯州迁徙。家庭把财物捆在马上,踏上前往新保留地的旅程。迁徙使人们离开祖先的坟墓和熟悉的家园;抵达目的地后,他们建立了包括灰马聚落在内的营地。莉齐和尼卡赫西于1874年结婚后便定居在那里。在这段叙述中,马让迁徙在身体上成为可能,同时也承载着流离失所的物质重担——被褥和家用必需品随必须离开家园的人们一同上路。

随着土地分配和石油开发改变土地用途,马仍是不断变化的保留地景观的一部分。俄克拉何马州加入联邦后,奥塞奇族可以出售地表土地,同时保留由部落控制的地下矿产权。随后,探矿者和工人纷纷前来钻井。书中描述了油田的劳动,以及耸立其上的木制设施;让·保罗·盖蒂后来回忆早期石油事业时,提到了更古老的出行方式——乘坐马车前往50号地块,途中还要渡河。马车将石油繁荣时期与汽车出现之前的交通方式联系起来,而地下钻探则表明,景观的经济用途正在迅速改变。

边疆暴力与执法中的马

马也出现在1893年切罗基领地开地抢占所伴随的暴力之中。发令枪一响,人们便冲出去抢占地块,草原顿时成了人们跌倒、斗殴和持枪争夺土地的场所。一则当时的记述说,男人、女人和马匹横卧在土地上。在这里,马被卷入人类争夺财产的竞争——它的出现属于横穿草原的疾驰场面,而不是较早时期那种迁徙与维生的生活方式。

对于T. B.怀特及其家人来说,马是执法工作的核心。童年时,T. B.怀特看着父亲在犯罪发生后搜集目击者的说法、骑马追捕嫌疑人,有时还用血迹猎犬追踪线索。一次追捕中,猎犬循着踪迹追到凶手回到死者家中的地方。多年后,T. B.怀特加入得克萨斯骑警;学会辨认马蹄印,是成为警员的一部分。马贼会用一种伎俩迷惑追踪者——把马掌倒着钉——因此,观察力和速度同样重要。

骑警工作还需要养成与旅途和危险相关的实用习惯。警员在营地为马匹梳理毛发,T. B.怀特也学会考虑夜间枪手可能如何看见骑手和坐骑。在肯特县早期一次追捕盗牛贼的任务中,一名警长斥责他把温彻斯特步枪留在马背上,自己却走进商店。这件事表明,马既是交通工具,也可能成为存放重要装备、但会让装备处于危险之中的地方。骑马行动有助于执法人员追捕他人,却不能免去对沿途风险时刻保持警惕的必要。

记忆与消失

在后来的回忆中,马仍扮演着这些角色,但书中并未将它们描写成永恒不变的存在。1939年去世前,雷恩在一封写给约翰·埃德加·胡佛的信中哀叹丘陵景观的变化,并提到野马已不再生活于那里。野马的消失将马置于更广泛的环境变迁叙述之中,与野火鸡、鹿和野牛的消失并列。由此,书中将狩猎用马、迁徙和执法中的役马,与野生动物正在消失的景观对照起来。

这种对照赋予了反复出现的马以历史分量,却没有把它的每次出现都赋予相同含义。马驮载着被迫迁徙的家庭的财物,载着猎人参与共同狩猎,也协助执法人员追踪证据。在土地竞跑中,马被卷入争抢地块的混乱;在石油时代的回忆中,它们则属于一种正让位于更新技术的出行方式。马以不同的形象出现,勾勒出奥塞奇族的历史——在这段历史中,土地、劳动、流动与失落始终一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