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忍者誓约及其自我负责条款
葡萄园《女忍者誓约及其自我负责条款》包含一项规定,要求获得庇护者对自己负责——如果一个人无法对自己的输入和输出都承担责任,就不能为其提供庇护。普雷里能否留在静修所尚不确定时,这项条款被援引,使接纳他人不仅是自动享有的权利,也成为一项伦理与实践上的考验。
条款
第八条乙款禁止为任何无法对自己带入某种情境的事物,以及由此产生的结果承担责任的人提供庇护。这一对相互关联的用语使义务既具有互惠性,也涵盖广泛的范围——规则所涉及的不只是一个人的行为,也包括其贡献及其后果。
在静修所援引条款
罗谢尔修女询问警长是否很快就会闯过大门,还是会等到星期一早上。DL援引誓约作答,同时指出普雷里并非逃犯。这一区别很重要——问题不只是普雷里是否构成法律上的危险,也在于收留她是否会违反静修所自身的规定。
普雷里将这项条款理解为一种要求——她必须通过劳动挣得自己所消耗的资源,并在离开前收拾妥当。她没有把这项规定视为无法解释的拒绝,而是提出以劳动换取住宿,建议采取学习与工作相结合的安排,并询问课程和费用。这番交涉为规则提供了一种实际解释——可以通过劳动证明自己承担了责任;不过,现有材料并未确定她最终的留宿条件。
作用
这项条款限制了静修所提供的接待,同时也给了新来者回应这一限制的途径。在这次交涉中,庇护既没有被描绘成无条件的,也没有被断然拒绝——誓约设定了标准,而普雷里则提出以负责任的互惠方式作出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