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地方检察官办公室
《马耳他之鹰》地方检察官办公室是市级机构,试图将相互关联的谋杀案和失踪的黑鸟转化为一宗可以起诉的案件。该办公室的作用通过地方检察官布莱恩与萨姆·斯佩德的一次会面逐渐显现——布莱恩追问斯佩德的委托人以及迈尔斯·阿切尔受命调查的事项,斯佩德则拒绝按要求交出自己掌握的信息。因此,办公室不只是一次谈话的场所。它代表着正式的调查与起诉权力,同时也体现了在一宗纠缠着私人忠诚、信息隐瞒和相互竞争的嫌疑人的案件中,左右官方司法的现实限制与策略抉择。
职责与机构背景
斯佩德未能找到布里吉德·奥肖内西之后,办公室联系了他。埃菲·佩里内告诉他布莱恩想见他,一名信使则报告说,卡斯珀·古特曼也想在五点半之前与他谈谈。随后,斯佩德与布莱恩约定两点半会面,并请西德·怀斯四点左右打电话确认他没有遇到麻烦。因此,这次约见发生在私人谈判网络不断扩大、警方关注日益增加的背景下;斯佩德把去见检察官视为需要事先准备并采取防备措施的情形,而非例行交流。
布莱恩在办公室接待斯佩德,当时一名速记员在场,另外两名男子也被叫来。斯佩德认识其中一人托马斯,较年轻的男子则坐在一旁,拿着笔记本和铅笔。布莱恩提出让速记员离开,并表示这次会面并非正式讯问。他还说,自己不赞同警方对斯佩德的那些猜测。然而,他关于非正式会面的保证,并未改变办公室的机构职责——布莱恩很快便逼问斯佩德,阿切尔是替谁跟踪弗洛伊德·瑟斯比,并把这个答案视为查明瑟斯比凶手的途径。
面谈与证据之争
斯佩德拒绝说出委托人的名字,解释说,在与委托人商量之前,他不能透露此事。此前,邓迪警督要求他提供同一信息时,斯佩德坚持由自己决定是否披露,并拒绝让警方的不满左右自己的行为。他在布莱恩办公室里仍坚持这一立场。布莱恩提出了一种直接的调查推论——如果斯佩德告诉他是谁委托阿切尔跟踪瑟斯比,他就能告诉斯佩德是谁杀了瑟斯比。斯佩德否定这一推论,并警告说,他可以提供的信息会动摇检察官所偏好的案件理论。
布莱恩把问题说成一项公共职责。他表示,作为地方检察官,应由他而不是斯佩德判断哪些信息可以使用;无论谈话正式与否,执法人员都仍有责任处理犯罪证据。斯佩德指出,这一说法与布莱恩此前邀请他把会面当作非正式交谈之间存在矛盾。他愿意让自己的话被记录并签字确认,但布莱恩说不必签字;速记员在场只是为了方便。这番交锋揭示了程序形式与实际压力之间的差别——面谈被说成非正式,但布莱恩仍主张办公室有权要求提供信息。
布莱恩的理论将不明身份的委托人视为解释瑟斯比遇害案的关键。他认为,只要查明委托人的身份,便能迅速知道是谁杀了瑟斯比;斯佩德则同时否定这一推论和警方现有的理论。布莱恩坚持认为,答案必定属于他提出的三种类别之一,斯佩德却提出另一种可能——瑟斯比是寿终正寝——并嘲讽调查人员执着于熟悉的犯罪模式。双方的分歧并不只是围绕一个尚未透露的名字。布莱恩想要借助信息把证据整理成可起诉的理论;斯佩德认为,这些信息只会使该理论复杂化,而且办公室不会按他的设想使用这些信息。
检察官的判断与替罪羊方案
斯佩德后来对办公室可能如何行事所作的描述,使他的不信任有了更具体的依据。他把布莱恩说成一名关心案卷在纸面上会呈现何种样貌的检察官,并认为布莱恩宁可放弃一宗证据存疑的案件,也不愿冒着在审判中败诉的风险。斯佩德并未声称布莱恩会明知某人无辜仍蓄意栽赃。相反,他认为布莱恩可能会接受或塑造有利于定罪的证据;如果追究所有同伙会使案件变得混乱,办公室也可能选择定罪一名嫌疑人,同时让其他同样有罪的同伙逍遥法外。
这一判断构成了斯佩德向古特曼提出方案的基础。他认为,侦探若想抵挡当局的压力,就必须在追责时能够向警察总部交出一名身份明确的罪犯。在他看来,只要能交出一名当局可以起诉的人,便能切实抵御妨碍司法的指控。他预计,与其展开更广泛的起诉,迫使办公室理清黑猎鹰、瑟斯比、雅各比船长及其他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布莱恩更倾向于针对威尔默·库克提出一宗简单且胜算较大的案件。斯佩德预测,布莱恩宁愿把威尔默关于黑猎鹰的说法视为混淆案情的企图,也不愿冒着因追查每一条关联而削弱定罪结果的风险。
这项提议是一种交易,而非声称办公室会查明全部真相。斯佩德的盘算取决于布莱恩能够合理证明什么,以及什么样的说法能让陪审团觉得前后一致。古特曼反驳说,瑟斯比、雅各比和威尔默之间的关联可能使斯佩德简化后的说法难以实行。这番交涉使对办公室预期决策方式的判断成为双方谈判的核心——两人不仅将布莱恩视为执法人员,也把他看作一名须管理案件风险的检察官。
合作的限度与叙事意义
斯佩德以拒绝继续进行非正式谈话,结束了与布莱恩的会面。他说自己没有什么可以告诉布莱恩或警方,并厌倦了被市政府雇员指控。如果布莱恩想再次讯问他,斯佩德说,就必须逮捕他或向他发出传票;届时他会带律师到场。他说完两人或许会在验尸调查时见面,便离开了。斯佩德的离开将一场剑拔弩张的面谈变成了明确的界限——他不会把办公室的权力视为在正式程序之外主动提供证据的理由。
因此,小说中的办公室职能由合法权力与务实的案件构建之间的张力所界定。布莱恩坚持认为,决定哪些证据重要的应是检察官,而非私人侦探;斯佩德则回应说,证据无法与办公室准备追究的理论和预期结果分割开来。由此产生的冲突揭示了调查人员、警察和检察官之间合作的限度,也解释了为何斯佩德设想交出一名嫌疑人,并不等于完整交代了这些罪行——办公室可能收到一宗经过设计、足以提起诉讼的案件,而重要的人际关系以及黑猎鹰的来历,仍被排除在它选择呈交的解释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