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伦被掳归回时期

以斯帖记

巴比伦被掳归回时期在本书中并未作为一系列独立叙述的事件出现,而是作为评判末底改和以斯帖行为的关键比较依据。作者援引归回时期对与外族女子通婚的回应,论证艰难的历史处境和可能随之而来的益处,都不能使违背上帝律法的行为无罪。同时,这一比较也支持本书的核心神学主张——即使上帝的护理使人的过错转而带来犹太人的拯救,人仍须为自己的过错负责。

经文比较

归回时期的被掳者经历,为作者提供了一个反例,以反驳特殊处境可以成为违反宗教律法所禁止的婚姻的借口这一说法。在谈到以斯帖在波斯宫廷中的晋升时,作者认为末底改和以斯帖理应知道犹太人与外族通婚是受禁止的。他主张,巴比伦被掳归回时期的种种情形,使这一比较格外有力——犹太人此前已经缔结了这类婚姻,而结束婚姻会给妻子和子女带来严重后果。

作者援引《以斯拉记》为证,说明这些后果并未免除这项义务。按照他对这段记载的叙述,妻子和子女被弃绝并遣走,尽管这扰乱了家庭生活,也影响了子女获得父亲照料和宗教教育的前景。他强调,敬畏上帝的人将这些婚姻视为有罪。因此,他以此例检验一种说法——流亡者生活中的特殊状况是否能使诫命暂时失效。在作者看来,即使分离会带来代价,也不能成为继续维持受禁止婚姻的正当理由。

与以斯帖的比较

以归回时期的先例为参照,作者判定以斯帖与亚哈随鲁的婚姻违背了他认为适用于犹太人婚姻的律法。他不接受这样的说法——波斯统治下的生活处境,或以斯帖可能帮助她的同胞这一前景,使这桩婚姻成为许可之事。他也反驳以末底改无法控制以斯帖遭遇之事为由替他开脱的说法。作者将末底改在宫廷中促成她晋升的努力,视为主动支持,而不只是对君王权势无可避免的回应。

这一判断属于作者对以处境为依据进行推理的更广泛批评。他认为,如果危险、选择有限或预期能发挥作用都可以成为违背上帝诫命的借口,那么几乎任何想要采取的行动,都能以貌似合理的托词加以辩护。在作者看来,归回时期的事例旨在表明,艰难本身并不会废除宗教义务。因此,他把这一比较视为对某些解读的驳斥;那些解读强调末底改和以斯帖在波斯宫廷中的特殊处境,以此为他们开脱。

上帝的护理与人的责任

这一历史比较并未使作者否认以斯帖的地位对于犹太人得蒙拯救的重要性。他将她的晋升描述为上帝护理旨意的一部分,同时坚持认为,实现这一旨意的人类行为仍可能有罪。按照他的叙述,以斯帖的美貌使她得以晋升,而她的婚姻则使她后来能够为同胞采取行动。然而,对作者而言,结果有益并不能证明所用手段在道德上正当。

同样的区分也适用于末底改和以斯帖据称不知道自己有责任这一说法。作者认为,他们的行为帮助促成了上帝保全犹太人的情势,但上帝对这些行为的护理性运用,并没有使他们的行为无罪。在这一神学论述中,上帝使人的过错产生善果,却不与行事之人分担罪责。因此,归回时期的比较确立了本书反复强调的一项张力——上帝的主权掌管事件的进程,而人仍须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后来的宗教应用

作者将这一教训延伸到历史比较之外。他告诫基督徒,不要以预期的益处、政治处境或影响宗教事务的机会,为偏离耶稣基督的诫命辩护。在他的应用中,对制度的迁就或许看似有用,正如以斯帖的晋升可能有益于犹太人;但有用本身并不能证明上帝认可此事。归回时期的事例为这一警告提供了具体的经文先例——判断行为应以付出代价仍顺服为标准,而不是以顺应处境是否方便为标准。

本书还把巴比伦用作宗教隐喻,指称受到妥协的制度,以及信徒仍与作者认为违背圣经的做法纠缠在一起的处境。在后续论证中,流亡者的历史不再只是关于婚姻的比较依据;它也帮助构成一项警告,反对把无知或成功的结果当作辩解。由此,归回也服务于本书针对当代的论辩,以及它对以斯帖记的解读——历史性的拯救可以彰显上帝的护理,却不会使与这场拯救相关的每一种行为都成为顺服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