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2年

以斯帖记

在书中对印度传教工作的叙述里,1812年是一个转折点——美国传教士奉命离开印度,但他们被迫迁离后,传教工作转往缅甸,据称在那里兴旺发展。这一事件将政治阻挠纳入作者更广泛的论点——上帝护理能够把阻止福音传播的企图转化为促进福音进一步传播的途径。

加尔各答的传教士

书中引用安·贾德森的日记,作为东印度公司强烈反对传教活动的证据。1812年,阿多尼拉姆·贾德森和纽厄尔在加尔各答待了约十天后,接到传唤,并被告知政府要求他们离开印度、返回美国。书中特别强调当时给予传教士的许可范围十分有限——他们不能自由定居和传道,当局甚至不愿准许延缓执行命令。

驱逐与转向

命令变得更加严厉。政府要求将传教士送上一艘开往英格兰的东印度公司船只,同时派一名低级军官陪同希尔和贾德森前往住所,并要求他们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书中将这种监视和强制离境描述为对一群从美国远道而来、要在印度传讲救恩之人的处置。然而,驱逐并未终结传教工作——美国传教士被送往缅甸;据作者记述,传教工作后来在那里取得成功,并持续兴旺发展。因此,当局拒绝他们的直接结果是改变了目的地,而非使这项努力归于消亡。

书中的护理性解读

这一事件具体体现了书中反复提出的主张——表面上的障碍能够被纳入更宏大的护理进程。政府试图阻止传教士进入印度,结果反而使他们来到缅甸,在那里继续传教。这种解读并未否认命令具有强制性,而是将强制本身也视为作者所强调的逆转过程的一部分。

次年

书中将1812年的限制与1813年随之而来的变化相对照。东印度公司特许状续订期间,威尔伯福斯、史密斯、桑顿和富勒等倡议者努力争取传教工作获得宽容。书中还描述了印度政府官员和欧洲居民态度的后续转变,他们变得更愿意支持这类工作。在这一时间脉络中,1812年记载了传教士遭强力驱逐,而次年则标志着印度传教活动正式迎来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