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兔

史上最伟大的啤酒之旅:一段关于友谊、忠诚与战争的回忆录

野兔是这部回忆录所描绘的乡村生活景象的一部分——人们带着狗追猎它们,偶尔也将它们作为食物;叙述者把猎物带回家时,更会由衷地感到快乐。野兔的出现具体而有季节性,将狩猎与地面的状况,以及人与动物之间亲近而实际的关系联系起来。

冬日狩猎

一个严冬里,叙述者每逢星期日便和基根一家去打猎,带上托比——一只黑色惠比特犬。托比不太擅长追捕野兔或兔子;基根一家认为,它更适合把它们赶回小路,交给他们那只体型更大的浅黄褐色灵缇犬。每当他们捕到两只或更多野兔,就会送一只给叙述者;他把野兔带回家时的欣喜,不亚于父亲从磨坊扛回一袋袋燕麦粉。这个比较将男孩的兴奋放在家中日常物资往来的背景之中,却没有把野兔仅仅化作食物——对他而言,这份赠予本身就意义非凡。

这个季节起初很适合狩猎,但后来地面冻硬,狩猎便无法继续。灵缇犬和惠比特犬的趾甲都磨裂流血,猎人只好停下。地面状况的变化因此伤到了狗,也终止了追猎;冬天不只是狩猎场景背后的风景,更是决定人与狗能够做什么的实际条件。

猎犬、猎物与乡村生活

回忆录区分了不同猎犬的作用。托比帮助把猎物赶向体型更大的狗,而基根一家的浅黄褐色灵缇犬才是更善于奔跑追猎的那一只。在同一狩猎情境中,人们还用雪貂捕兔,再把兔子卖给德拉霍伊德一家。这种对比以平实的笔触记录了不同的捕猎方式及其用途——人们在开阔地上追猎野兔,而兔子则被从洞穴中赶进网里。

野兔也属于这个家庭有限的肉食来源。除了一年一度宰杀的猪,以及偶尔吃到的鸡、野兔或兔子之外,一家人很少吃肉。这将野兔置于乡村生活的实用经济之中;不过,在冬日的叙述里,重点是叙述者收到猎物并把它带回家时的喜悦,而不是猎物的烹制或食用。

内莉与后来进行的狩猎

后来,叙述者替汤姆·格里森养着一只浅黄褐色的灵缇犬,名叫内莉。格里森是一名农业指导员,住在邦恩的塔楼里。每逢星期日,叙述者便和格里森一起到开阔的平原田野上追猎野兔。格里森病重时,便把内莉托付给叙述者,让他在自己康复之前喂养并照看她。叙述者和这只狗渐渐亲近起来——每天傍晚,他放学回家路上,内莉都会在桥边迎接他。

关于内莉的叙述并未止于猎兔。孩子们偷偷把父亲低价买来的牛头喂给她;她吃掉脑子、眼睛和黑色的嘴唇,并把较大的骨头埋起来。这一段让内莉成为家庭生活中一个鲜明的存在,她既与星期日的猎兔活动有关,也卷入了围绕食物展开的一场悄然隐瞒。野兔本身仍只是猎物,并未被赋予个体特征;但它们在叙事中反复出现,与猎人和猎犬之间这些具体的情感纽带密不可分。

叙事意义

关于野兔的段落虽然简短,却记录了一个狩猎受天气、地面状况和动物能力制约的世界。猎获的野兔成了男孩珍视的归家礼物;冻土使原本适合狩猎的季节变成狗可能受伤的风险;后来,星期日的狩猎又伴随着叙述者对内莉日渐深厚的感情。加上野兔偶尔被作为肉食的记述,这些场景将野兔呈现在生计与陪伴两方面的生活之中,却没有把任何一方面当作它全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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