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宗教信仰或启示为理由实施暴力

在天堂的旗帜下

书中探讨的宗教动机驱使的暴力,并不局限于某一种信仰或某个时代——当宗教确信被用来为伤害他人赋予正当性,并将声称来自神明的命令置于通常的道德质疑之外时,暴力便会出现。布伦达·拉弗蒂与埃丽卡·拉弗蒂遇害案是其中最直接的例子,但书中也追溯了周边环境如何使服从、孤立和神圣权威成为强有力的控制工具。书中将直接暴力与可能使胁迫正当化的更广泛结构区分开来,并未将每个宗教团体或宗教实践都视为暴力。

确信与拉弗蒂谋杀案

丹·拉弗蒂讲述布伦达·拉弗蒂与埃丽卡·拉弗蒂遇害案,为书中呈现信仰被用作行事正当理由提供了最鲜明的案例。他说,自己从小就对上帝和上帝国度感兴趣,并且相信上帝意欲发生这些杀戮。按照他的说法,罗恩·拉弗蒂得到了启示,而丹认为自己就是被指派执行启示的人。十七年后,他仍坚持自己既不后悔也不羞愧。因此,书中将犯罪的宗教辩护与其后果并置——在丹的讲述中,这种确信并未随时间消退,也没有转为悔意。

全书的核心问题是——一个自称虔诚的人,如何能够毫不动摇地犯下这样的行为?书中的回答不是诊断,而是对狂热的分析——虔信可能变成一种吞噬一切的目标来源,排挤怀疑与分寸感。在书中看来,对狂热者而言,承诺的回报并不如痴迷本身所带来的确信与意义重要。对他人被认为有缺陷之处的怨恨,继而可能强化狭隘的道德观。书中将丹的行为呈现为一个严峻例子,说明当宗教信仰不再受到理性或对受其影响者的关切制衡时,可能发生什么。

这一论述有意超越拉弗蒂案本身。书中强调,不同宗教传统中的人都曾借助经文或先知权威为残酷行为辩护,受宗教启发的暴力也早于当代恐怖主义。书中将丹与不同时代、不同目的的狂热者并列,同时强调宗教信仰本身并不等同于暴力。危险在于一种信念形式——它将自身的诠释视为不容置疑,并把通常的限制视为无关紧要。

权威、信息与家庭控制

书中对鲁隆·杰夫斯治下联合努力计划社群的叙述,展现了权威如何从布道延伸到日常生活。成员不得看电视,也不得阅读报纸和杂志。然而,这些限制并未消除人们对外界媒体的兴趣——有人偷偷弄到卫星天线,将其藏起来并收看电视。鲁隆·杰夫斯警告说,他知道哪些人拥有天线,并将这种做法说成会威胁成员永恒地位的行为;此后,天线一再被丢弃。接下来的两三年里,镇上的电视机逐渐消失,后来这种做法才慢慢恢复。这一循环既显示了禁令的影响力,也揭示了它的局限——监视与宗教警告能够促使人们表面服从,而好奇心仍在其下持续存在。

社群的界限也延伸至私人关系。居民不得与联合努力计划以外的人接触,其中包括离开信仰的亲属。迪洛伊·贝特曼在该社群长大,出身于显赫的原教旨主义家庭,后来成为这样一名背教者。在就一项他明知不实的指控质问鲁隆·杰夫斯后,贝特曼认定这位先知所谓能够获得神圣知识的说法并不可信,于是决定离开。在他缺席一次每周举行的圣职会议后,不到一天就有一名使者上门,要带走他的妻子和孩子。按照该社群的教义,家庭成员被视为受圣职权威支配,而非专属于丈夫或父母;鲁隆·杰夫斯指示将贝特曼的家人重新分配给另一名男子。

这一命令并未产生预期结果。贝特曼的两位妻子都拒绝离开他,除三个孩子外,其余孩子也跟随她们背离信仰。她们的选择揭示了权威声称能够支配家庭生活的限度,同时也表明了该教义将异议的代价说得何等明确。鲁隆的儿子和公认继承人沃伦·杰夫斯后来在一场布道中将背教者称为邪恶势力的代理人。在这一制度中,离开并非只是信仰改变——它被说成是背叛宗教权威,还可能威胁一个人与配偶、子女和社群的联系。

书中对黛比·帕尔默的叙述,同样将宗教纪律与对女性生活的规训联系起来。书中描述了一种父权秩序——只有男性拥有圣职权威和先知职务,而女性则被要求侍奉丈夫、生育子女,并在信仰中抚养他们。一句劝诫女性无论处境如何都要保持温顺甜美的格言,以及将绝对服从描述为通往天堂之路的布道,共同构成了一套语言,使人们选择忍受而非挑战权威。帕尔默日渐难以分辨神的旨意与人类领袖的命令,体现了这一制度给人带来的思想与个人压力。书中将这些做法呈现为控制机制,但并未将其等同于拉弗蒂谋杀案。

神圣法律与人类法律

宗教权威主张也体现为围绕谁有权治理的冲突。在纳府,约瑟·史密斯领导着一座凭特许状获得非同寻常主权权力的城市。他拥有“地上以色列的君王、祭司和统治者”头衔,指挥纳府军团,并向国会寻求更多军事权力。这座城市的政治结构将宗教领导与公民及军事权力结合起来,使纳府不仅是礼拜场所,也成为建立一个拥有高度自治权、由宗教治理的共同体的尝试。

在布里格姆·杨治下,宗教法与民法之间的冲突在德撒律呈现出另一种制度形态。杨主张神的律法优先于非摩门教当局施加的法律。由于犹他仍是一个领地,联邦法院本应拥有司法权,但由摩门教徒主导的犹他领地议会扩大了由杨控制的地方遗嘱认证法院。摩门教主教通常担任法官,陪审团大多由教会成员组成。联邦官员抱怨说,这种安排已将该领地变成神权独裁政体;许多人在持续遭受骚扰并担心自身安全后,最终离开。书中展现的不仅是对具体法律的争夺,也包括对哪一机构有权界定并执行法律的争夺。

丹·拉弗蒂自行提出的政治与宗教论点,呼应了这种对民事权威的抵制,但他的情况并不等同于早期那些制度。他告诉兄弟们,政府超出了宪法赋予它的权限,并援引《摩尔门经》中的经文主张,公民不应被要求取得执照、缴纳税款或提供社会保障号码。他将执照解释为政府对个人生活的控制,并逐渐认为现代的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已背弃其原初原则,尤其是在该教会于1890年决定终止多重婚姻之后。这些信念构成了一种框架,使人们能够将人类制度斥为不合法;书中并未把每一种反政府主张都说成暴力行为。

围绕多重婚姻的现代争议,进一步使宗教自由与公共安全之间的简单二分变得复杂。原教旨主义者主张,他们的家庭实践受到宗教信仰保护,但美国和加拿大始终将多妻婚姻定为非法。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和同性恋权利活动人士的支持,使公民自由论据与谴责同性恋的教义并列;与此同时,激进女权主义者则与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一道支持起诉。这些不安稳的联盟说明,在捍卫宗教自由的同时处理可能在家庭内部强加不平等权力的制度,有多么困难。

仪式、归属与论述边界

库摩拉山圣经戏剧节呈现了集体宗教生活的另一面。每年夏天,一万多人聚集在库摩拉山,观看一场规模宏大的户外演出,演出采用精心设计的舞台布置,呈现神圣历史。参加者中,超过百分之九十五原本就是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成员。因此,尽管教会也将这场演出推广给非成员,以此促成归信,但它在很大程度上仍是一场让成员确认共同信仰与社群认同的聚会。

书中并未将这类聚会说成暴力。它与主题相关之处在于,宗教生活能够通过共同见证与仪式凝聚人们,正如权威也能从社群共有的信仰中获得力量。这一区分十分重要——书中批评的并不是集体礼拜或虔诚信仰必然造成伤害。相反,书中考察的是,当所谓的启示或等级体系被置于质疑之外、信息与人际关系受到控制,或宗教律法被用作凌驾于他人权利与安全之上的理由时,会发生什么。

纵观这些案例,宗教动机驱使的暴力与其说关乎个人信念,不如说与更广泛的冲突相连。它出现在围绕诠释、服从、家庭与管辖权的斗争之中——谁可以代表上帝发言,谁必须服从,以及当宗教命令与公民权威相冲突时,哪一种法律占据上风。布伦达·拉弗蒂与埃丽卡·拉弗蒂遇害案仍是这种逻辑导致致命后果的决定性实例,而周边案例则说明,为什么书中将这种暴力视为需要跨不同情境加以审视的危险,而非孤立的反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