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门教多妻婚姻
在天堂的旗帜下书中将摩门教多妻婚姻呈现为一种宗教教义,也是一套备受争议的权力体系——这种实践以启示为依据,在秘密中延续,并引发与民法及家庭自主权的冲突。从约瑟·史密斯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秘密婚姻,到后来的原教旨主义社区,本书追溯了神圣权威的主张如何决定谁可以结婚、谁掌控家庭,以及当有人拒绝这种权威时可能发生什么。
教义及其主张
按照书中的早期历史叙述,摩门教信仰围绕直接启示,以及真教会与其属灵对立面之间鲜明的区分而形成。《摩尔门经》描述了两座教会,一座属于上帝的羔羊,另一座属于魔鬼。这种二分有助于解释人们为何如此重视被视为神圣的诫命——宗教规条可以被看作检验忠诚与真理的标准,而非众多习俗中的一种。
支持多妻婚姻的论证明确表达了这一主张。书中讨论的一种论战性辩护,将各种家庭和社会罪行归咎于禁止一夫多妻制的法律,同时声称,受上帝律法规制的婚姻不可能造成这类危害。这种论证使这一实践显得不只是可以容许,而且在道德上具有保护作用。其说服力取决于人们是否接受启示的权威,并否认禁止多妻婚姻的民法具有正当性。
这项教义也处于十九世纪更广泛的归属与权威之争中。密苏里州杰克逊县的摩门教定居者声称,他们有上帝指定的权利聚集在锡安;他们的政治团结以及与非摩门教邻居的分隔,加剧了当地的敌意。这场争端并非仅仅围绕多妻婚姻,但它展现了更广阔的背景——一个蒙拣选群体的宗教主张可能与周边社会的诉求相抗衡。
约瑟·史密斯、秘密与教义确立
本书将约瑟·史密斯的多妻婚姻追溯至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并描述了他隐瞒这些婚姻、不让公众知晓的努力。在纳府,随着教会发展出新的教义和仪式,这种实践仍在延续。1842年,约瑟的印刷所印制了一本名为《和平缔造者》的小册子,成为介绍这一议题的努力之一。丹·拉弗蒂后来相信,约瑟曾以乌德尼·海·雅各布之名撰写该书;然而,书中引用的大多数学者认为作者是雅各布,同时也承认约瑟很可能赞同了小册子的构想和出版。
这本小册子引起轩然大波。尽管书中描述约瑟已秘密实行多妻婚姻多年,他仍否认对该小册子的出版负有责任。这一事件揭示了其中的矛盾——一方面要让追随者做好接受教义的准备,另一方面又要隐瞒其实践情况。公开谴责与私下行为并不一致,而否认责任也未能持久解决根本问题。
1843年7月12日,约瑟正式记录了一项启示,将多妻婚姻确立为神圣圣约。与纳府的其他几项教义不同,这项启示一直被保密,直到1852年,也就是他去世八年后才得到承认。本书将这项启示视为一个转折点,其影响远远超出纳府——它几乎导致教会分裂,也是约瑟被暴民杀害之前那场冲突的一部分。
这项启示是在更广泛的神学变化中出现的。到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中期,约瑟已在《教义和圣约》中记录了133条诫命。纳府的教义还包括代死者受洗、圣殿恩道门仪式,以及上帝曾经是人而人类能够成为神的观念。多妻婚姻的后果独具一格,但它属于这样一个时期——追随者目睹宗教权威不断界定新的义务与可能性。
宗教权威与民法
多妻婚姻凸显了神的律法与国家法律之间的直接冲突。在德撒律,布里格姆·杨主张,上帝的律法优先于非摩门教徒制定的法律。他所监督的法律安排赋予了这一信念制度力量——犹他领地议会扩大了地方遗嘱认证法院的权限,而这些法院由布里格姆掌控;许多法官是摩门教主教,陪审团也大多由教会成员组成。实际上,教会影响力塑造了裁决争端的地方法院,使宗教团体得以依据自身对合法婚姻和权威的理解,与联邦管辖权相抗衡。
这场冲突在后来的原教旨主义社区中继续存在。在亚利桑那州科罗拉多城,多妻婚姻在亚利桑那州和犹他州都属违法。为避免遭到起诉,男子通常只与第一位妻子登记民事婚姻;之后的妻子在社区内被视为属灵婚姻关系中的配偶,但在州政府眼中仍未婚。这种差异造成了实际影响——即使社区领袖谴责提供公共援助的政府,家庭仍可以单亲家庭的身份获得公共援助。本书指出,该社区每年获得超过六百万美元的公共资金。
对于信徒而言,国家介入家庭本身就是宗教自由问题。科罗拉多城警察局长为居民家中的私生活辩护,并质问他们是否有权实践自己的宗教。然而,警员也宣誓维护法律。当警员的多妻妻子鲁思·斯塔布斯带着孩子离开社区并公开指称遭受虐待时,这场冲突变得具体可见。她的陈述揭示了两者之间的落差——社区声称婚姻是受保护的宗教实践,而州政府则负有执行反一夫多妻制法律并回应家庭伤害的责任。
家庭、亲属关系与控制
在科罗拉多城社区内,鲁隆·杰夫斯的宗教权威延伸至婚姻和亲子关系。本书估计,他娶了约七十五名妻子,至少育有六十五名子女。有些妻子在十四或十五岁时嫁给他,当时他已年逾八十。他的布道强调服从,并将顺从视为通往信仰的途径。人数与年龄差距清楚表明,多妻婚姻并非抽象教义——它在一位先知的权威之下组织亲密家庭,追随者理应服从他的决定。
本书对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邦蒂富尔的黛比·帕尔默的叙述,展示了多妻婚姻如何形成难以用一般亲属称谓描述的家庭关系。十四岁时,黛比相信自己得到启示,要嫁给社区领袖雷·布莱克莫尔。一年后,先知勒罗伊·约翰逊将她嫁给当时五十七岁的布莱克莫尔。她成为他的第六任妻子,也是三十一名子女的继母,其中大多数人都比她年长。由于布莱克莫尔也是她继母的父亲,黛比成了继母的继母;按照书中的说法,她也成了自己的继祖母。
另一个家庭说明,这类关系会随着社区领导权的变化而改变。阿莱尔·布莱克莫尔出生时便被雷·布莱克莫尔收养。十八岁时,她嫁给了他,因此既是黛比的继女,也是她的共妻。雷去世后,她嫁给了黛比的父亲;温斯顿·布莱克莫尔掌权时,她又被从那个家庭转出,嫁给了她的养兄温斯顿。这些关系显示,婚姻、收养、继承和对女性生活的控制可能彼此交织,而非各自独立。
按照书中的描述,联合努力计划的教义进一步挑战了妻子和子女属于个别家庭这一观念。当德洛伊·贝特曼决定离开“圣工”时,鲁隆·杰夫斯派人来要求将他的妻子和子女交给圣职权柄支配,并下令把他们交给另一个男人。两位妻子都拒绝离开德洛伊。除了三个年纪最大的孩子外,他的所有子女都和妻子一起被划为叛教者。他们的拒绝暴露了领袖权威的限度——即使在一个将家庭成员关系视为受圣职控制的体系中,受命令影响的人仍可以抗拒。
延续、争议与意义
在政府压力下,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正式放弃多妻婚姻,但这项教义并未消失。丹·拉弗蒂对教会历史的解读,显示这一问题仍可能成为宗教斗争重新兴起的焦点。他逐渐相信,教会在1890年前后偏离了正道;当时威尔福德·伍德拉夫迫于联邦政府压力终止了这项教义。对丹而言,现代教会拒绝多妻婚姻意味着背叛早期诫命;这是他的信念,并非对教会历史的中立叙述。
本书中的例子将这场历史争议与后来的生活联系起来。对约瑟·史密斯而言,秘密实行并最终确立教义,使多妻婚姻既成为宗教创新的来源,也成为制度决裂的缘由。在布里格姆·杨时期,它成为一场更大斗争的一部分,争论的核心是哪一套法院和法律将治理该社区。在原教旨主义环境中,它塑造了复杂的家庭关系,并强化了先知对婚姻和家庭的主张。对离开或抵抗的人而言,同一套制度也可能成为忠于领袖、配偶、子女和民事秩序彼此冲突的根源。
因此,在本书中,摩门教多妻婚姻的意义不止于记录婚姻安排。它反复考验宗教权威——启示能否凌驾于公共法律之上,领袖的管辖权是否延伸至家庭生活,以及一个社区对婚姻的属灵解释能否与生活于其中之人的权利和选择并存。